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四期业务用房改造总承包项目(1号楼改造总承包)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四期业务用房改造总承包项目(1号楼改造总承包)补充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四期业务用房改造总承包项目(1号楼改造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3-3301)已于2023年6月21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作如下修改:
一、将原招标公告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原文 |
现文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四期业务用房(1号楼)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墙体拆除、砌体砌筑、天花吊顶、墙面装修、地面装修、门窗工程、强电、弱电等,项目实施总面积约为3900㎡。改造后满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使用要求,并符合人体工程学,环境舒适实用。 |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四期业务用房(1号楼)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有:墙体拆除、砌体砌筑、天花吊顶、墙面装修、地面装修、门窗工程、强电、弱电等,项目为三级甲等医院,实施总面积约为3900㎡(建筑高度24米)。改造后满足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使用要求,并符合人体工程学,环境舒适实用。 |
3.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
3.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
3.5.1项目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要求: (2)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3.5.1项目负责人(可兼施工负责人,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要求: (2) 业绩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
3.5.3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
3.5.3设计负责人(若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设计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3.9 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承担对应任务单位的正式员工;除施工负责人可兼任项目负责人外,其余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不得兼任。 |
3.9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拟任本工程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兼任。 |
3.1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的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以及合同等资料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人(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既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牵头人(主办方)的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
3.12投标人应具有类似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指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的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以及合同等资料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若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根据联合体分工分别提供对应的设计、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使用规则:若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牵头人(主办方)同时具有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的,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既可当作设计业绩也可当作施工业绩使用,非牵头人(主办方)的工程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总承包或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所承担的工作进行认定。 |
二、将招标文件修改调整,具体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评标办法前附表2.2.4(1)评分因素、评分标准修改为: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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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工程总承包实施方案评分标准 (100分) |
资信部分 (35分) |
类似业绩 (8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4分,最高得4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业绩,投标人须同时提交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证明材料扫描件无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的不计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接过建筑工程设计的设计业绩,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注:业绩是指建筑工程设计[或勘察设计,或工程总承包(设计部分)]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无法证明业绩金额大小的,可提供发改立项批复文件或初步设计评审文件或者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等文件予以证明。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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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获奖 (22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获得国家级建筑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5分。 2、获得省级建筑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3分。 3、获得市级建筑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10分,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质量奖包括但不限于: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原省优良样板工程)和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等、市工程质量奖等;(不包含安全文明奖项、结构、装修及QC类奖项);时间以获奖发证日期为准,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参建及承建的奖项均予以计算;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须提供相关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提供颁奖官网查询网址及获奖单位所在位置的公示名单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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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设计方)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获得省级(或以上)建筑工程类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项得3分; 2、获得市级建筑工程类行业协会颁发的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项得1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为12分,须提供获奖证书(或奖状或奖牌)原件彩色扫描件。同一设计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或奖状或奖牌)的颁发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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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指标 (2分) |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主办方)近年度(2019年、2020年度、2021年度),各年度资产负债率的平均数从低到高排序: [优] 得2分:资产负债率平均数,第1-5名; [良] 得1分:资产负债率平均数,第6-10名; [中] 得0.5分:资产负债率平均数,第11-15名; [差] 得0.3分:资产负债率平均数≥16名。 若排名相同则占用下一名次(如: 资产负债率平均数相同的第一名投标人有 N个,则该N个投标人并列为第一名,下一名按第 N+1 名计算,依此类推) 注:资产负债率以投标人提供资产负债表为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和资产负债表等)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否则不得分。(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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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评价 (3分) |
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都在有效期内的,每具备一项有效认证,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3分。 注: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体系认证复印件及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www.cnca.gov.cn)上查询页的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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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实施方案 (65分) |
设计和施工融合措施 (33分) |
(1)针对本项目特点,设计技术方案及效果图能充分考虑现状建筑实际情况,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及医院功能需求,布局合理,与医院环境融合,效果图应包括不限于病房、走廊、卫生间、医护办公区: [优] 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有深入了解,对本项目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设计方案合理、可靠,设计效果图真实完整,主题明确,画面和谐均衡,符合医院特色,色彩搭配得当,既符合功能要求,又能满足美的效果,配色科学。得7-9分。 [良] 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较了解,对本项目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设计方案相对合理、可靠,设计效果图相对真实,主题相对明确,画面相对和谐均衡,基本符合医院特色,色彩搭配尚可,相对符合功能要求和美的效果,配色相对科学。得4-6分; [中] 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了解,对本项目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设计方案能提供,设计效果图效果表达一般,得1-3分; [差] 对本项目的场地及建设条件不了解,对本项目设计工作流程、时间安排及设计方案不能提供,设计效果图效果表达差或不提供或不满足要求,得0分。
(2)项目团队组建 施工方配备人员(15分): 1、施工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从业经历10年(含10年)或以上的,得1分(以毕业证时间为准)。 2、技术负责人: (1)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年限在8年(含8年)以上,加1分; (2)技术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0.5分;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加0.3分;本小点最高得1分。 (3)技术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加0.5分。 3、质量负责人: (1)质量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得0.5分,职称年限在10年(含)以上,加1分; (2)质量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质量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加0.5分。 4、安全负责人: (1)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加0.5分。 (2)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建筑工程施工项目获得省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加1.5分;获得市级或以上工程质量奖项的,加0.8分,本小点最高得1.5分。 5、造价负责人: (1)造价负责人具备工程造价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加1分;具备工程造价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 (2)造价负责人从业资格年限满20年(含20年)或以上的,加1分。从业资格年限满10年(含10年)不足20年的,加0.5分; (3)造价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造价负责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业绩,加0.5分。 6、其他人员: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给水排水高级工程师、机械工程师、建筑结构工程师、焊接工程师(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每具备1个专业负责人加1分,最高加5分。 注:(1)上述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及所有管理人员出具在本投标人(或分支机构)单位近一个月(2023年5月)的参保证明材料,人员须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资料。(2)具体专业名称按照职称证相关专业内容进行评审;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及其他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职称年限以证书发证日期为准;造价负责人从业经历年限以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批准日期开始计算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须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注: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提供的材料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予认定。(3)人员业绩:类似业绩指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人员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报告;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负责人名字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名字为准,没有明确担任岗位或担任岗位不清晰的均不得分,不符合上述条件不得分(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奖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原国家优质工程银质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省级质量奖包括但不限于:省建设工程优质奖(原省优良样板工程)和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等(不包含安全文明奖项、结构、装修及QC类奖项),①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②获奖时间以发证时间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证明获奖人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扫,若发证机构为学会或协会的,须在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为有效(附网页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完整相关资料的或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设计方人员(9分): 1、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5分; 2、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对应专业壹级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8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加0.7分;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3分; 3、结构专业负责人:具备对应专业壹级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8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加0.7分;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3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对应专业壹级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8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加0.7分;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3分; 5、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对应专业壹级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8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加0.7分;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3分; 6、空调通风专业负责人:具备对应专业壹级注册执业证书的,加0.8分;具备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加0.7分;具备工程师技术职称的,加0.3分; 注:(1)拟派的所有人员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近一个月(2023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不得分。(2)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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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组织方案(32分) |
(1)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优】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并有承诺在施工过程中通过科学管理和先进的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以达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的目标。 【良】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有在材料消耗、环境保护方面的控制措施。 【中】有绿色节能控制措施。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5-6分;良:3-4分;中:1-2分;不提供不得分。 (2)安全控制措施 【优】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化措施、标准化措施和智慧化工地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承诺争创市级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样板工地。 【良】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的制度化措施、标准化措施和智慧化工地管理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有提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6-7分;良:4-5分;中:2-3分;不提供不得分。 (3)质量控制措施 【优】有提供材料选用及进场质量验收保证措施、施工工艺保证措施及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质量创优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承诺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良】有提供材料选用及进场质量验收保证措施、施工工艺保证措施及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质量管理体系,并承诺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有提供材料选用及进场质量验收保证措施、施工工艺保证措施及施工组织管理保证措施,并承诺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6-7分;良:4-5分;中:2-3分;不提供不得分。 (4)进度控制措施 【优】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总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3天(不含)或以上完工。 【良】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及施工工期保证措施,总工期计划目标对比招标文件要求提前1至3天完工。 【中】有提供施工进度计划,总工期计划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6-7分;良:4-5分;中:2-3分;不提供不得分。 (5)科技创新及保证措施 【优】有提供新技术应用措施、新型材料应用措施、科技创优计划。 【良】有提供新型材料应用措施、科技创优计划; 【中】有提供科技创优计划; 【差】无此部分内容。 优:5分;良:4分;中:3分;不提供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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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报价得分 (100分) |
当经算术校核的投标施工费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扣至0分为止,得出投标报价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
备注:
一、本表按百分制评分,所有评委总分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二、企业获奖:设计获奖国家级奖项指:住建部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中国勘察设计协会颁发的“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奖”或“行业优秀勘察设计奖”等;省、市级奖是指省、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或批准的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同一项目获不同奖项按获奖最高等级仅计一次,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只计算建筑工程获奖得分,其他非建筑工程项目,如:路桥、铁路、水利、电力、化工、冶金等的获奖不参与计分。投标人须同时提供网页公示信息截图和奖项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获奖时间以奖项发证日期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三、第三方评价管理体系认证须同时提供网页公示信息截图和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四、项目施工和设计管理团队人员:1. 投入人员均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1个月(2023年5月)投标人单位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购买的社会保险证明文件扫描件(若为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的,提供退休证和劳动合同扫描件)。本项目社保缴纳期限包含疫情期的,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将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2)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职称年限以证书发证日期起计。取得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年限以初始注册时间起计;注册造价工程师专业以《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证书中未有注明专业的以《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为准,若注册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中都无注明专业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中注明的专业为准。(3)上述人员岗位不能相互兼任。(4)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团队中的设计人员(包括:设计负责人、各专业设计师)应为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成员方人员,其他施工管理人员均要求为联合体主办方人员2.须按评审要求对应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职称证扫描件、注册证书扫描件(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获奖证明文件等扫描件。
五、投标人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如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关于联合体投标人评标的相关规定: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部分评分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部分评分以承接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
七、不符合上述评审条件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的不得分。
三、删除本招标项目原《招标文件》附件:《项目团队基本要求表》。
四、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GZZB以本次补充公告发布的为准,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
五、本项目对原定的招标投标日程安排作相应调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六、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本补充公告与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2023年7月3日
- 项目名称:天河智慧城AT0307028地块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332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1日 0时0分~2023年7月13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1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847.2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3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工程总投资额10亿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备注:①“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指造价咨询服务内容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招标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结算阶段;服务内容以合同列明工作内容为准。 ②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咨询合同、中标通知书(如有),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清晰反映投资规模等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否则还需提供咨询成果证明文件或委托人证明。咨询成果文件可以是服务内容中一项或多项成果文件,需提供经委托人确认的咨询报告或定案表或委托人出具的相关履约情况证明文件等。 ③业绩时间及工程总投资额均以造价咨询合同为准;如造价咨询合同没有列明工程总投资额,则工程总投资额以咨询成果为准。 ④同一咨询合同如包含不同标段的,只作一项计分。 ⑤造价咨询合同的委托人必须是项目的建设方或政府部门,建设方可以为建设项目的投资人或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即造价咨询合同所对应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方。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或土建专业)注册证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限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13日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13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13日 9时15分 - 2023年7月13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 项目名称: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期DCS系统等保测评及网络信息安全防护项目
- 项目编号:JG2023-330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21日 0时0分~2023年7月11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7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相应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招标中同时投标。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200万元的同类信息系统安全集成服务业绩。 注: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业绩金额和业绩时间以合同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评审指标(业绩时间、业绩金额),如不能体现上述指标的,可提供该业绩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资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 3.1.3其他要求: 投标人已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且不存在其中第三条所列任一情形;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 10时30分 - 2023年7月11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21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11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7月11日 10时15分 - 2023年7月11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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