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避“坑”指南
问:只要在缴公积金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职工在申请贷款之月起,前6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1年。如曾办理个人明细(或称个人账户)注销的,以重新开设个人明细并缴入资金之月算起。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或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确认,符合市政府关于对引进高层次人才政策规定的引进人才、或符合市军转干部管理部门接收安置的军转干部,在开设了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并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贷款,不受缴存年期限制。
问:不管买什么房子都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贷款以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和大修普通自住住房(规划用途为“住宅”)为发放对象,规划用途为非住宅的(如高级公寓、别墅、度假村、商业或商务用房等)不予发放贷款。
普通住房标准:参考省住建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规定执行。
问: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同时买两套?想贷几次就几次?
停止向已有两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发放贷款。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没有还清前,不得再次申请。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以房屋交易记录、房屋权属登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为准。
问:公积金账户上余额越多,就能贷得越多?
符合贷款对象和条件的借款人,可按下列规定的额度申请贷款:
1、根据我市住房公积金可用量确定最高贷款额。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25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
2、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借款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2倍”的原则确定贷款额度,即(借款人当前住房公积金明细余额+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2。
当月至退休注销时拟应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前半年(6个月)内实缴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值×当月至退休的月数。退休时间统一按60周岁计算。
3、职工申请贷款时,必须已交付不低于规定数额的首期款,即贷款额不能超过购房总房款减首期款,建房、翻建、大修理住房也按此原则处理。
4、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管理指引》,借款人的月房产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0%以下,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控制在55%以下。
房产支出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不能大于收入的50%。
所有债务与收入比的计算公式为:(本次贷款的月还款额+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月均收入。即:贷款额度÷贷款期数+月应还利息+其他债务月均偿付额,不能大于收入的55%。
所指收入,以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申报登记的个人计缴工资基数为准。
5、贷款额的核定同时涉及上述1至4点贷款额度的设定,以额度低的一条为准。
问:公积金贷款能贷到60岁,所以即使退休了还能贷?
职工退休后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面向的对象是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退休职工账户已封存或注销,不符合贷款对象条件。
我是单位经办人,我们想办理缴存比例备案,请问要怎么办理啊?需要带哪些资料?必须去现场办理吗?
我们公司也要办理这个业务,我们离管理部有点远,能在网上自己办理吗?
公积金单位比例备案已全面实施在网上办理。跟着我一起操作吧。
1、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fsgjj.foshan.gov.cn/),点击“单位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2、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首页通过“我要办理”进入到办理模块,点击“单位比例备案”进入页面,单位可申请办理单位比例备案业务。
3、点击“新增”后,单位可新增单位比例备案。
注意:单位缴存备案比例只能为 5~12%的整数、且要保持唯一,不能和单位已生效比例相 一致。
4、选中一条已备案单位比例,点击“修改”后可对该比例进行修改操作。
5、选中一条已备案单位比例,点击“删除”后可对该比例进行删除操作。
6、单位办理新增、修改和删除比例备案业务都需要复核,业务复核进度可至【单位业务办理查询】的【⑥单位比例备案业务】查看。
为确保南山镇2023年新市民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学位数量
目前,南山镇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的报名已完成资料初审,正在进行报名资料复核。经过初步审核,南山镇公办小学本年度积分学位合计约152个,其中迳口中心小学72个、六和小学80个。
二、申请条件
在南山镇实际居住并持有南山镇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南山镇的公办小学有积分学位的情况下,为适龄随迁子女或被监护人申请南山镇内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在三水区实际居住并持有三水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可在三水区的公办中学有积分学位的情况下,为应届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申请三水区内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
说明: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7年8月31日前(含31日)出生的。
三、时间安排
1.受理时间:4月23日至5月23日
2.审核评分:5月24日至6月5日
3.首轮公示及受理复核:6月6日至6月19日
4.最终积分排名公示:6月20日至6月27日
四、受理地点
三水区区级或任一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均可受理
五、办理程序
(一)提前预约。申请人须提前通过“佛山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获取办理日期和时间段,正式受理前实行全预约办事模式。同时根据预判业务量和实际受理情况,适时增设现场号,最大限度方便新市民申请。
(二)现场办理。申请人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段持所需材料到约定的行政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窗口提出申请。为确保资格符合、资料齐全、录入准确,现场办理需由流管部门首先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然后才由窗口工作人员收件录入。
(三)审核评分。流管部门会同各职能部门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分,各职能部门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积分系统完成评分工作,在评分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材料需进一步补充核实的,由各职能部门直接通知申请人到流管部门进行提交。
(四)积分汇总排名公示。南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流管)汇总各职能部门对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申请人积分的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三水区人民政府官网、三水区委政法委官网及“三水政法”微信公众号、南山镇政府微信公众号(绿韵南山)进行公示;区委政法委综治和流管股汇总各职能部门对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申请人积分的评分结果进行排名,并在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三水区委政法委官网及“三水政法”微信公众号、“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各镇(街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申请人对积分排名有异议或投诉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居住地所在镇(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流管)提出复核申请,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五)学位录取。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录取,由南山镇教育指导中心根据积分学位数量,按所有申请南山镇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的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公办中学一年级的学位录取,由区教育局根据积分学位数量,按所有申请公办中学一年级积分入学的申请人总积分排名,从高到低录取,录满即止。请申请人留意公示后教育部门的相关信息发布和通知。
六、积分排名规则
1.新市民及其配偶无需同时申请积分制服务,只需积分高一方申请即可。
2.申请南山镇公办小学一年级学位的在南山镇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申请公办初中一年级学位的在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先办证者,排名在前。
七、温馨提示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本通告内容,提前按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准备好积分材料,按照预约日期和时间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请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原则上不再受理补交新的积分材料;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提交新材料或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需到居住地所在镇综合治理办公室(流管)提交。
3.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需出示健康码,请申请人提前申领“粤康码”或“佛山电子通行证”,自觉配合防疫工作要求,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八、咨询电话
受理资格及材料准备咨询(流管部门)
区委政法委:87710811
南山镇:87219127
业务预约及办理咨询(行政服务中心)
区中心:87612345
西南街道:87618700
云东海:88527672
白坭镇:87570145
乐平镇:87381999
芦苞镇:87230090
大塘镇:87271733
南山镇:87219309
学位情况咨询(教育部门)
区教育局:87772210
南山镇教育指导中心:87210216
附件1:积分入学指标
附件2:三水区新市民积分入学证明材料申办指引
附件3:南山镇自定义加分指标
附件4:租住情况积分申办承诺书
附件5.南山镇公办小学2023年秋季一年级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名单公布(挂网)
(识别上方二维码查看附件)
南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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