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高明区举行“微校场”练兵会演暨辅警大比武活动
高明某单位门前,一持刀男子突然出现,砍伤两名路人,并企图冲进单位。面对突发情况,该单位最小应急单元迅速报警,公安部门快速出动,及时控制持刀人员,现场秩序很快得以恢复。
这是7月19日下午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微校场”练兵会演暨辅警大比武活动上的一幕。该活动旨在锻炼队伍,为夏季社会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助力。
现场,由交警、刑警、巡警和各镇街派出所组成的8支辅警代表队通过警械规范使用、防爆装备穿戴、暴力对抗控制、攻坚灭火处置、溺水协同救援、伤员抬离冲刺6个项目,比拼技能。此外,公安干警还进行极端暴力警情处置演练、交警精准查缉演练,展现“微校场”常态化实战练兵成效。
今年以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坚持“微校场”常态化练兵,各警种结合实际情况,开展10~30分钟的技能练兵,训练工作卓有成效,全面提升了队伍的综合素质,为市公安局高明分局深化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从今年6月底到9月底,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将集中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强打击、重防范、严整治、防风险,全面净化社会面环境。
高明区副区长、公安分局局长骆康表示,各警种要继续强表率,抓实领导带头练兵;强师资,抓好教官队伍培育;强实效,抓住练兵实战导向。通过持续激发队伍士气、提升练兵实效,强化警辅最小作战单元协同作战能力,确保队伍关键时候“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推动全警实战能力再提升。
今年以来,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全力做好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公安工作满意度排名全市第一、安全感排名全市第二。高明区区长姜岳新高度评价高明公安近年来的工作成效,强调在高明加快打造中国式现代化县域样本的过程中,离不开广大公安队伍的保驾护航。
姜岳新表示,高明区公安干警要坚守初心,将对党忠诚刻入“灵魂深处”,把“公安姓党”贯穿工作始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要敢历百般锤炼,提高应对案件的实战指挥能力、现场处置和应急处突能力,让打击犯罪、服务群众、执法执勤更加精准、规范、高效,锻造“四个铁一般”的公安铁军;要能扛千钧重担,敢于直面应对在社会发展中难以避免的各项急难险重任务,夯实治安防控建设,发扬“四个人民”的责任担当。
高明区领导杨伟亮、王智明出席活动。
7月19日,顺德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推进绿美顺德生态建设》专题培训班。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赖剑辉主持专题培训班,中共佛山市委党校原四级调研员、哲学教研部主任姚明强受邀作专题辅导。
7月3日,2023年“绿美广东 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主题活动正式启动。顺德区人大常委会对此积极响应,本次培训旨在增进人大代表对绿美顺德建设的了解,引导人大代表充分发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为全区开展绿美顺德建设出谋划策,带动群众一起积极投身绿美生态建设。
姚明强围绕绿美顺德生态建设主题,详细讲解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形成及丰富内涵,以生动的实例阐述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绿美佛山生态建设的思路、举措,并对绿美顺德生态建设的行动计划提出意见建议。讲课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深入浅出,对机关全体培训人员更好了解绿美顺德建设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意义。
据了解,7月份以来,顺德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开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主题活动。各镇(街道)人大纷纷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接待群众、专题调研等活动,聚焦市委“建设半城山水满城绿的绿美佛山”、区委“以水美城以水兴城”“城市品质提升”的任务要求,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热点难点,积极为民履职,为构建“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新格局贡献人大力量。
赖剑辉要求,各级人大代表一是要示范带动,引领群众投身绿美顺德建设。人大代表要在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示范作用,充分发动群众参与进来,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顺德样板。二是要监督推动,为绿美顺德建设贡献智慧。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履职阵地,推动办理绿色生态方面的民生微实事,助推绿美顺德建设取得更好成效。三是要协同联动,合力推进绿美顺德建设。人大代表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加强交流与互动,共同为绿美顺德建设贡献力量。
培训班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进行,顺德区政府行政大楼四楼会议室设主会场,各镇(街道)设分会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和各级人大代表共700多人参加了培训。
7月17日
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
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网站截图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等10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生产的碳酸钙D3颗粒等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复方锌布颗粒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北京振东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振东康远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24批次碳酸钙D3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7批次碳酸钙D3颗粒(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均为含量测定。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委托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碳酸钙D3片(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广东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长春新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双氯芬酸钠肠溶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缓冲液中溶出量。
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左卡尼汀口服溶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苯甲酸钠。
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伤科跌打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
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湖南金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麝香镇痛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黏附力测定。
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标示为禹州市天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丹参配方颗粒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泸州百草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四川自强中药有限公司、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地骨皮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总灰分、水分。
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信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防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安国润德药业有限公司、河北润华药业有限公司、九洲恒源(安国)药业有限公司、四川同创康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4批次女贞子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水分。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49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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