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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溪中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23-07-25     人气:407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龙溪中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05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4日 17时0分~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1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46.8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5.2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及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的规定执行。 5.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6、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相关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②设计负责人工作年限以大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单位为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4日 17时0分 - 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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