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溪中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龙溪中路道路改造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编号:JG2023-405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4日 17时0分~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 保证金金额(万元):1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1046.84
- 投标人资格条件:1、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市场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 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勘察类、设计类和施工类资质: 5.1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5.2具备以下工程设计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及给水、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3)已备案的香港企业;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勘察、设计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②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资质要求。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的规定执行。 5.3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注:施工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6、 投标人拟派本工程: 6.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6.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设计方提供)的人员为: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市政路桥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或从事市政路桥相关专业工程10年以上的工程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拟投入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正式员工。 6.3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6.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的人员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②设计负责人工作年限以大学(大学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发证日期至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③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设计单位为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香港建筑师注册管理局注册的建筑师证书扫描件并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扫描件。 7、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牵头单位),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共同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登记时对投标人该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拟投入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或联合体主办方)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2023年8月16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4日 17时0分 - 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6日 9时0分 - 2023年8月16日 9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9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一)补充公告
赤沙车辆段二期地块新建项目盖上工程监理服务项目(标段一)【项目编号:JG2023-3848】招标项目于2023年7月15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发布第01号补充公告,内容如下:
一、招标公告修改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2.1招标项目情况”中的“工程建设规模”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2.1招标项目情况” |
工程建设规模 |
本次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37519㎡,总建筑面积约137197㎡(含地下室)。包含住宅楼栋6栋,生态办公2栋,教育配套9班幼儿园1所及托儿所1所,商业配套等。 本项目绿建等级:住宅按国标二星,建筑最高高度约为116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000㎡,建筑最高层数为35层。 |
本次招标范围总占地面积约37519㎡,总建筑面积约137197㎡(含地下室)。包含住宅楼栋6栋,生态办公2栋,教育配套9班幼儿园1所及托儿所1所,商业配套等。 本项目绿建等级:住宅按国标二星,建筑最高高度约为116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21000㎡,建筑最高层数为35层。本项目为广州地铁赤沙车辆段上盖,涉及地铁保护;包含精装修、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为50%,装配式建筑面积约68598.5㎡)等,过程中需使用BIM技术、铝模及爬架。 ①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技术,要求在项目前期编制全过程BIM监理规划,审核设计阶段BIM任务书、划分工作界面和技术管理要求,审核施工阶段的BIM实施规划及细则,利用BIM技术进行质量进度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开展环保监理等工作。 ②1、8#楼采用全穿插建造体系,使用铝模(架空层木模)、爬架、精砌内墙、全现浇外墙、全混凝土电梯井、水电精准定位、楼层及顶板截水成品保护工艺、二次结构成型及小型PC工艺配套工艺等;2-7#楼使用铝模(架空层木模)、精砌内墙、水电精确预埋、公区及厨卫间免抹灰等;要求监理单位针对上述工艺制定相应的监理细则,审核施工单位针对上述工艺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依据监理细则及施工专项方案开展专项监理工作。 |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1.2条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2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且与本监理招标项目投标人所需资质一致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指第3.1.1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监理服务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二、招标文件修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类似项目业绩”的“注:(1)”、“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的“注:”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1)条 |
“类似项目业绩”的“注:(1)” |
注:(1)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②监理合同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 |
注:(1)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②监理合同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业绩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出具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 |
“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和业绩”的“注:” |
注:(1)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②监理合同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 (3)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扫描件、②监理合同扫描件。 |
注:(1)须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 (2)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扫描件、②监理合同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信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名字为准。如果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未能清晰反映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3)承担过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扫描件、②监理合同扫描件。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信息以监理合同中的名字为准。如果监理合同未能清晰反映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身份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施配备”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第2.2.4(2)条 |
监理机构设置和岗位职责、设施配备 |
好:监理机构设置合理,配备的各专业工程监理人员齐全、合理,满足本项目各专业要求;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施配备齐全、合理。单项分值[5,4]分; 中:监理机构设置基本合理,配备的各专业工程监理人员基本齐全、合理,基本满足本项目各专业要求;监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施配备基本齐全、合理。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好:监理架构设置合理,岗位分工明确,岗位职责描述清楚。单项分值[5,4]分; 中:监理架构设置合理,岗位分工明确。单项分值(4,3)分; 差:达不到“好”、“中”标准的情况。单项分值[3,0]分。 |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监理机构人员要求”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备注”、“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备注”、“备注”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一、监理机构人员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的“备注” |
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毕业证、业绩证明材料 |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毕业证、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扫描件、②监理合同扫描件;③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信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上的名字为准。如果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未能清晰反映总监理工程师身份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能体现技术指标(装配式、铝模、爬架),如提供的资料未体现的则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
“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备注” |
职称证书、上岗证或培训证或培训证、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毕业证 |
职称证书、上岗证或培训证、项目管理经验证明材料(需①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相关证明扫描件、②监理合同扫描件;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信息以监理合同中的名字为准。如果监理合同未能清晰反映拟派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身份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应能体现技术指标(装配式、铝模、爬架、精装修、地铁保护),如提供的资料未体现的则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毕业证 |
|
“备注” |
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可承担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 |
1、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可承担相应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 2、工程监理从业经历以毕业证书为准。 3、本表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按照本表要求配备人员。招标人将对人员进行核查,如发现人员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在3日内调换符合本表要求的人员,,否则按人员缺勤处违约责任。 |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2.1条的(4)有修改:
章节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3.2.1条 |
(4) |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含总监陈述及总代陈述)。 |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含总监陈述及总代陈述)。评标委员会应完成前述(1)、(2)(3)项评审后才能进行总监陈述及总代陈述评审工作且开始进行评审工作前应自行核对前述各评审项的分值,开始总监陈述及总代陈述评审后不得修改前述(1)、(2)(3)项评审项的分值。 |
(五)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表”不作为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在合同签署之日起7日内按照本表要求配备相关设备仪器。招标人将进行核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中标人应在3日内调换符合本表要求的设备仪器,否则处违约责任。
三、本项目原定的投标登记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时间、电子光盘备用递交时间、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场地安排等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相关说明
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广州市品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3年 7 月 24 日
- 项目名称:澳门国际银行境内管理总部大厦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 项目编号:JG2023-4047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5日 9时30分~2023年7月31日 16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77.9056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①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②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③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和须在人员近一个月(2023年6月)在投标单位(含分支机构)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如为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单位存在公司更名或其他情况,未及时在广州交易中心系统进行单位信息更新而导致无法识别投标登记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②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投入本项目相关人员应为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在库人员,如因投标人企业或拟投入人员不在库内而无法投标登记时,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 号)和《关于调整省外建筑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信息登记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外建筑企业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基本信息(网上公开信息打印件)以备审查。 3.4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提供网页打印件。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且在本单位注册;若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香港专业人士,则需已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相当于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不限选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5日 10时0分 - 2023年8月15日 11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4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8月15日 8时30分 - 2023年8月15日 10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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