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数据条例公开征求意见
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
近日,广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官网对《广州市数据条例(征求意见稿)》(下称《条例》)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至8月20日,公众在此期间提交意见。
具体来看,《条例》明确了数据权益保护、数据流通应用、数据安全保障及监督管理等数据管理活动流程及要求,同时,聚焦广州发展重心,创新广州公共数据运营机制,搭建数据供给主体、数据需求主体、数据交易场所、数据商及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等多方参与的数据要素市场,规范引导数据安全流通交易,并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
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核算
《条例》为数据权益保护提供有力支撑,是促进数据有序流动、实现数据要素价值的必要前提。
在个人数据信息保护方面,《条例》明确自然人可以通过政府服务热线等渠道向网信、公安、市场监管、数据等主管部门投诉举报过度采集个人信息等行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对其在数据处理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享有财产权益。
同时,《条例》强化了政府对数据工作的领导,厘清各部门、机构职责,明确将数据应用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创设首席数据官制度,统筹数据资源的整体规划和协同管理。
在公共数据方面,《条例》通过明确公共数据管理职责、编制职能数据清单、搭建城市大数据平台、完善考核评价机制等一系列措施规范公共数据管理,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与利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公共数据资源清单管理机制,制定职能数据清单编制规范。市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城市大数据平台,实现对全市公共数据资源统一、集约、安全、高效管理。
《条例》中提到,广州推动数据要素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核算体系。市统计主管部门应当探索建立数据要素配置的统计核算指标体系和评估评价指南,评价各行政区、功能区、行业领域内数据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完善数据要素流通体系,释放数据红利
《条例》以问题为导向,针对广州市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中数据流通机制不健全、数据价值实现难的问题,提出构建数据交易场所、数据经纪人、行业数据空间在内的多元化数据要素流通体系,促进数据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鼓励培育和丰富数据应用项目和场景,充分释放数据红利。
《条例》鼓励数据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利用自身数据及技术优势,整合行业和市场数据,在电力、电子商务、金融、健康、工业制造等重点领域建设行业数据空间,推动实现各个行业数据空间互联互通。鼓励企业将数据资源纳入企业财务报表,规范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数据资源会计信息披露。《条例》还提出,支持广州互联网法院建立涉数据纠纷审判庭,提供适应数据争议解决需求的专业化取证及审判服务。
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
《条例》还提到,南沙应当完善数据基础设施,推动南沙(粤港澳)数据服务试验区建设,加快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加强与港澳数据交流合作,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数据高效、有序流动。南沙应当发展壮大算力、数据算法、数据加工、数据服务等数据类核心产业,打造数据产业集群,打造国际数据合作产业发展集聚区。
广州将支持南沙在国家数据跨境传输安全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数据跨境流动安全管理试点,建设国际光缆登陆站和国际互联网接入绿色通道,探索开展离岸数据服务试点,构建数据跨境监管模式,探索跨境数据流通“白名单”制度,保障数据跨境安全。
广州还将支持南沙在保障重要数据安全前提下,探索与港澳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重点平台建立专用科研网络,打造便捷的跨境互联网络环境,实现科学研究数据依法跨境互联互通。南沙应当推动建立跨境科研数据分级分类安全评估管理机制,并做好相关数据安全保障预案。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8月25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的梅基厂房2出租项目(项目编号:南安村LX20230008)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厂房,占地面积9150平方米(约13.73亩),建筑面积约5000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南安村爱得利路4号;
3、资产使用范围:工业(意向用途:厂房);
4、租赁/承包期限:10年;
5、交易底价:13万元/月;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月收取;
7、租金递增方式:每满三年按上期租金为基数递增10%;
8、交易保证金:¥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举办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账号:992199001000004065,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沙村支行。(不接受竟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当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3‰计算违约金。
11、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企业法人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3万元/月,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0元/月,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2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24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南安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8月25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应依法依规取得合法手续,依法经营,不得改变资产使用性质,违者自负;
2、如遇政府征收或实施改造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3、引入项目必须符合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好环保手续,做好配套治理设施,不得影响周边环境;
4、如需重建或改造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投标人先看场地实景,本投标项目的面积,以实际使用面积为准。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南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南安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陈生 联系电话:13928901287、13922163332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7月24日
今年以来,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城镇燃气实施全链条闭环管理、清单式隐患排查整治,全面筑牢燃气安全防线。
一是实现常态严管严查全覆盖。紧盯供、用气场所,迅速组织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检查老旧小区、城中村出租屋近8万间次、餐饮场所近4000家次,共排查隐患1640宗,加强燃气行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力度,共查处燃气经营黑点14个,收缴处置燃气瓶1000余个,立案41宗,形成黑点气瓶收缴、安全存储、销毁处置的闭环管理。
二是推进安全基础建设不放松。推进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辖区使用管道天然气供气餐饮场所全部按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使用瓶装液化气供气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安装率达99.8%。加强餐饮场所瓶装气用户燃气连接软管问题排查整治,迄今已排查超过1000家、整治软管问题隐患约1300个。推广使用管道燃气,完成居民用户安装数1万余户。
三是燃气安全宣传教育无死角。对全区各街道、社区、综合网格工作人员进行燃气安全排查基础培训,提升基层安全监管水平。组织“送安全下基层”活动,通过移动运营商等平台向辖区居民发送燃气安全提示,开展“五进”宣传活动1万余次,对全区餐饮住宿企业负责人、燃气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用气安全宣传,共同维护辖区燃气用气安全。(朱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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