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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人大:规范电费收费行为 严禁房东擅自加收电费

时间:2023-07-25     人气:387     来源:天河人大     作者:
概述:......

  “你们在这边租房子,电费房东怎么收取的?”“每个月你们的电费是多少?按一度电多少收费?”

  7月21日,天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小环以“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石牌村和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了解《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在天河区的贯彻实施情况。

  在石牌街道绿荷片区联络站,有群众在代表接待活动中反映城中村内普遍存在二手房东擅自加价收取过高电费问题。蓝小环仔细询问,做好记录,并深入到村内的出租屋调研,向租客和房东了解租房用电收费情况。

  5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并赋予市场监管部门相关监督管理职责。

  但从调研情况来看,部分房东依然坚持一度电收1.5元,还有一些房东则想出新的计算方式来消解政策,将之前收取的1.5元电费拆分成两项,一项按照目录电价收取,另一项收费名目多为损耗费、维护费等,跟随电表度数收取。

  随后,蓝小环到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研,了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费执法情况。蓝小环翻阅有关执法案件台账,并在办事大厅与前来办事的居民群众交流,听取他们对规范电费收费等工作的意见建议。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了今年5月1日《广州市供用电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在全区各城中村开展规范电费收费行为的宣传贯彻情况,以及开展商业转供电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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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小环指出,规范电费收费行为,既是事关老百姓日常生活特别是租住在城中村的来穗人员生活的民生小事,也是关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别是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大事要事。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制定出台《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对于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落地,规范全市电费收费行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民生福祉,增强来穗人员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具有重要意义。

  蓝小环强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执法,确保《广州市供用电条例》在天河区得到扎实有效的贯彻落实。

  一要继续加强宣传。要突出宣传重点,着重围绕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指出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重点在城中村、居民小区、工业园区内精准投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要丰富宣传形式,除印发《提醒告知书》外,还应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以典型案例、以案说法等方式,广泛利用各种社交平台,发布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动漫等,增强法治宣传效果。

  二要强化监督检查。要督促提醒有关经营者、出租屋业主特别是城中村中的二手房东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全面纠正不规范收费行为,积极引导其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严禁在电价上直接加收或者“搭车”电价收费。

  三要严格开展执法。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强化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广州市供用电条例电费执法(指引)》开展执法行动,坚决有力地纠正违反国家电价政策加价或者变相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及时查处通过电费加价方式获利的违法行为。通过严格执法,切实提升基层执法效能,让法律真正长出“牙齿”并有力“咬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相关执法的情况,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蓝小环要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各街道工委要切实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对辖区内的城中村出租屋的用电收费开展持续性调研,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检查力度,杜绝房东恶性加价、恶意加价的行为,让整个市场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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