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社保:高效毕业生创业孵化补贴
01、补贴对象
经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运营主体或主办单位。
02、补贴条件
1.区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青年(指年龄在45岁以下的港澳台居民)、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创业人员、退役军人等六类创业者提供1年以上的创业孵化服务并孵化成功(入孵团队在孵化期内登记注册,六类创业者为法定代表人)。
2.入孵创业实体的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同一创业者有多家创业实体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只有一家企业符合补贴条件。
备注:
1.创业孵化服务主要包括:创业指导、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以及相关后续跟踪服务等;
2.入孵创业实体营业执照地址在基地地址范围内;
3.孵化时限不超过3年;
4.分公司不可作为孵化主体申请;
5.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03、补贴标准&补贴期限
每年每户3000元,从登记注册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2年。
04、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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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初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创办主体登记注册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校及毕业5年内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毕业5年内指毕业学年以及以毕业证落款日期为基准,起算5年的特定时间段);
2.毕业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
3.军转干部、退役军人;
4.有效期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5.有效期内的就业困难人员;
6.本省脱贫人口(指原被扶贫部门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目前仍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
7.创办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的人员(营业执照所载地址为乡镇,不包括县城镇)。
02、补贴条件
以上人员创办初创企业并租用经营场地(租赁地址与注册登记地一致),相关场地非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自有物业,申请补贴前连续3个月有在职员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申请时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申请创业租金补贴。
备注:
1.初创企业是指登记注册3年内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2.以创业者身份享受创业租金补贴的,在所创办单位注销前,不得享受就业扶持政策(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除外);
3.分公司不可申请;
4.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等,均包含本数;
5.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人社领域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使用社会保障卡发放的通知》要求,补贴将发放至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03、补贴标准&补贴期限
每年最高补贴6000元,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3年。
04、申请材料&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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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广州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并讲话,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会长胡云腾对案例进行了介绍和点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出席会议。
陶凯元指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三年多来,最高法院先后发布了服务保障“双区”和两个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与港澳签署了5项司法协助安排和1项司法协助文件,授权广东南沙、前海、横琴三家法院与澳门直接相互委托送达司法文书和调取证据,支持广东在简化区际司法协助程序、依法行使跨境商事案件管辖权、吸收借鉴港澳诉讼程序规则、聘请港澳调解员陪审员、拓展区际法律查明渠道等方面先行先试,具有中国特色的区际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初步形成并不断完善,为推进粤港澳司法规则衔接、促进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陶凯元强调,要坚持政治引领,涉外涉港澳审判是开展对外司法合作交流和宣传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果的重要窗口,要坚守“一国”之本、善用“两制”之利,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手段防范风险、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要坚持公正司法,继续贯彻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和法律责任平等的原则,积极倡导意思自治、诚实信用的理念,切实维护好湾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粤港澳大湾区的法治软实力和全球影响力。要坚持改革创新,在充分尊重三地司法理念和文化差异的基础上,推进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一体化协调发展,继续探索规则对接衔接新路径,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整体竞争力和吸引力。
胡云腾表示,这次广东高院携手中国法学会案例法学研究会,通过粤港澳大湾区案例研究基地这个平台,共同发布20个典型案例,这些案例体现了湾区内地法院坚持平等保护,依法保障境内外主体合法权益;准确适用民法典,有力护航大湾区人民安居乐业;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三地司法协助,积极推动司法规则衔接。
这批典型案例以中、英、葡三语发布,涵盖跨境投资、跨境贸易、跨境婚姻、仲裁司法审查和执行以及区际司法协助等多个领域,既有传统的民商事案件,也有涉及民法典实施后的新类型案件,既有适用内地法律的案件,也有适用港澳法律的案件。截至目前,广东高院已发布了80个跨境纠纷典型案例。2019年以来,共审结涉外涉港澳案件5.8万件,海事海商案件5406件,区际司法协助案件8694件。
全国人大代表、华南理工大学国际教育学院教授安然,全国人大代表、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公司总裁、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世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律师协会会长肖胜方,新闻媒体记者出席了发布会。
广东高院常务副院长钟健平通报了有关情况,副院长万国营主持发布会,副院长洪适权、林碧艳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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