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人民医院4个民生项目揭牌投用
日前,佛山市三水区人民医院神经重症监护病房(NICU)、综合ICU、输液治疗中心、急诊药房的4个民生项目经过升级改造正式揭牌投入使用。这批民生项目不仅为门诊病人提供舒适方便的就医体验,而且进一步改善危重症患者的救治环境,全面提升医院危重症综合救治水平,助力打造三水区危重症救治能力体系新高地。
三水区人民医院院长廖旭兴表示,将以揭牌为契机,搭建好医院危重症综合救治平台,全面提升医院危重症综合救治能力。
打造市级首个跨学科的神经重症病房
建设神经重症监护病房是推进区人民医院高级卒中中心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2019年12月,三水区人民医院获授国家卫健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单位”,2020年12月,获授国家卫健委脑卒中防治工程委员会“高级卒中中心”。医院以创建神经重症监护病房(NICU)为抓手,不断深化高级卒中中心内涵建设,持续提升医院神经重症救治水平。
神经重症监护病房设立在住院部11楼,紧邻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病房,临近重症医学科、康复医学科、手术室,方便神经重症患者急救、检查、治疗和康复,为多学科协作提供便利条件。设置床位10张,其中2张病床在隔离病区,主要收治重症脑梗死、急性脑梗死溶栓或取栓术后、癫痫持续状态、重症脑炎/脑膜炎、颅内动脉瘤栓塞术后、重症脑出血、重型颅脑损伤、开颅术后等重症。
“我院的神经重症监护病房(NICU)将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重症医学科三门学科融为一体,在佛山市甚至广东省高级卒中中心建设工作中,已经走在前列,是市内首个跨学科的神经重症监护病房(NICU)。”三水区人民医院党委委员、神经内科主任杨水泉表示,神经重症监护病房有利于整合优质医疗资源和多学科协作优势,为神经重症患者提供及时、便捷和高效的专业医疗服务。
综合ICU打通高效安全的“生命通道”
为进一步提高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打造更加高效安全的“生命通道”,给急危重症患者提供全面的生命照护,三水区人民医院于今年6月开始启动综合ICU(重症医学科)病房全面升级改造工程。
经过3个月的升级改建后,综合ICU病房分区功能更加规范、齐全,医疗技术、环境与医疗设备得到进一步提升,病人收治流程更加顺畅。新的综合ICU还是设置在原来住院部12楼,采用全封闭式管理,集中监护和救治急危重症患者,毗邻手术室,抢救病床数从18扩增至23张,明显缓解医院重症监护床位紧张的局面。同时配置了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功能分区完善,室内空气10万级层流净化打造洁净无菌病房。
“综合ICU病房的升级改造意味着我们科室发展进入新起点,我们将运用先进的技术和服务理念,给予重症患者最好的照护。”区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黄跃清说,他们的职责就是为患者的生命守好“最后一道防线”。
此外,医院还对输液治疗中心和急诊药房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合理布局门诊科室,优化服务流程,让门诊病人带来舒适安心的就医体验。
三水区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徐志明表示,本次神经重症病房和重症医学科的升级改造项目是在2019年“生命至上·绿医救”120应急医疗救援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基础上的延伸,要进一步整合医院医疗资源,优化医疗流程、规范危重症管理,提升危重症抢救成功率,打造危重病中心化管理新模式,为危重症病人提供安全、有效、优质的医疗服务,持续提高医院危重症综合救治水平,深入推动医院“六大中心”建设,以专科建设提升医院核心竞争力,促进医院高质量发展。
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物业招租环境,推进高明区公有企业招租工作阳光、透明,令更多有物业租赁需要的市民知悉我区公有企业物业招租信息。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于2021年10月9日发布了2021年区属公有资产(5期)招租公告(项目编号:CQ2021(GM)XJ0005)、2021年区属公有资产(6期)招租公告(项目编号:CQ2021(GM)XJ0006),欢迎有意参加竞租的人士前来报名。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这里,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不存在“食品级”化妆品
一些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因此,一些商家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化妆品,以表示其销售的化妆品更安全,特别是暗示家长,把这样的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儿童即使吃了都没风险。
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化妆品。
化妆品的安全性跟“可食用”没关系
评价一个化妆品是否安全,需要评估它的原料安全性,同时还需要评估它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式、贮存条件等。化妆品的安全性与它是否“可食用”没关系。
一些商家即使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来生产化妆品,也并不代表生产出来的化妆品是安全的。对于未收录在《化妆品已使用原料目录》中的“食品”原料,若想作为原料添加至化妆品里,还需对其皮肤刺激性、皮肤致敏性、光毒性、光敏性等进行毒理学评估,经全面评估认为安全的,并经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或者备案后,方可作为化妆品原料使用。此外,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一些可食用或者在食品中广泛存在的物质被收录为化妆品禁用原料,禁止添加在化妆品中,比如:魔芋、维生素K-1等。
误食化妆品存在安全风险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化妆品不是为食用而设计的产品。在化妆品的日常使用中,如偶尔少量从口唇部摄入化妆品,例如:口红、唇膏被舔食入口,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这种摄入量较小,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但如果儿童把化妆品误当作食品,主动大量摄入,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如果出现不适症状,还应及时就医。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化妆品的标签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应予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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