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等一批出租项目第二次竞价公告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等一批出租第二次竞价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2070009)于 2022 - 9 - 7日下午15:00 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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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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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等一批招租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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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注:1、标的物业现登记在佛山市百益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尚未过户到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后一股份经济合作社名下。 2、装修期自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当日起计,装修期不收取租金。 装修期:同一租户承租资产100㎡以下,装修免租期2个月; 同一租户承租资产100㎡-200㎡以下,装修免租期2个半月; 同一租户承租资产200㎡-500㎡以下,装修免租期3个月; 同一租户承租资产500㎡以上(含500㎡),装修免租期4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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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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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釆用一次报价(现场限时5分钟内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1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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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 2022 - 8 - 30至 2022 - 9 - 6 的上午 8:30 - 11:30 和下午 14:00 - 17: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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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 2022 年 9 月 6日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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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核时间: 2022 - 9 - 7日下午 14:30 — 15:00 ;竞价时间: 2022 - 9 - 7日下午 15:00 ,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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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竞价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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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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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石头村后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
联系地址 |
石头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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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霍先生 |
联系电话 |
838312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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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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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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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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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等一批招租情况表
序 号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建筑 面积 (㎡) |
经营 用途 |
交易底价 (元/月/㎡) |
递增 规则 |
出租 期限 (年) |
竞价 保证金 (元) |
合同 保证金 (元) |
1 |
20101390001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三层1号 |
855.04 |
写字楼 |
4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15,5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 |
20101390002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2号 |
119.2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2,6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3 |
20101390003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3号 |
90.0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5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4 |
20101390004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4号 |
88.00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5 |
20101390005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5号 |
95.03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0,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6 |
20101390006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6号 |
88.00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7 |
20101390007 |
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十五层10号 |
44.32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4,7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8 |
20101390008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1号 |
71.64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7,6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9 |
20101390009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2号 |
119.2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2,6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0 |
20101390010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3号 |
90.0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5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1 |
20101390011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4号 |
88.00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2 |
20101390012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5号 |
95.03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0,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3 |
20101390013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6号 |
88.00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4 |
20101390014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7号 |
96.27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0,2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5 |
20101390015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8号 |
88.82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9,4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6 |
20101390016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9号 |
83.06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8,8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7 |
20101390017 |
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一座二十层10号 |
44.32 |
写字楼 |
35.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4,7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8 |
20101400001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首层6号 |
59.08 |
商铺 |
13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23,1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19 |
20101400002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首层7号 |
34.67 |
商铺 |
14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4,6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0 |
20101400003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1号 |
32.05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4,9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1 |
20101400004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2号 |
40.02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6,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2 |
20101400005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3号 |
35.52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5,4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3 |
20101400006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4号 |
67.49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0,2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4 |
20101400007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5号 |
34.78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5,3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5 |
20101400008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6号 |
81.26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12,2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6 |
20101400009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7号 |
35.52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5,4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7 |
20101400010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8号 |
39.95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6,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8 |
20101400011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9号 |
20.28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3,0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29 |
20101400012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二座二层10号 |
18.10 |
商铺 |
5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2,8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30 |
20101410004 |
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8号天禧华园三座首层6号 |
36.14 |
商铺 |
60.00 |
每3年 递增5% |
9年 |
6,500 |
按成交价计算3个月租金 |
租金交付方式:租金每月付,先交付后使用,租金价格不含一切税费。
2022-2024年卫生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2-2024年卫生检测项目 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及编号:2022-2024年卫生检测项目(项目编号:JG2022(SZ)XZ0079)
2.2项目地点:包含高明有轨电车示范线、南海有轨电车一号线、佛山地铁2号线、3号线,具体如下:
(1)地下车站站厅、站台;
(2)车站公共卫生间;
(3)列车内空气质量检测;
(4)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5)车辆段、停车场、OCC控制中心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检测。
2.3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每年一次完成对运营线网车站、公共卫生间、列车的空气质量检测、车站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和合同期内临时车站卫生检测项目,出具检测报告文件,并配合甲方通过市卫生主管部门对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审查。
2.4服务期限:本项目工期为3年。
2.5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如下:¥ 1,496,265.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肆拾玖万陆仟贰佰陆拾伍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4.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承担过一个同类项目(指公共场所卫生检测项目)的业绩。
备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 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交易主体登录类型选择:“采购供应商登录”→国企采购板块→登记及下载采购文件)
5.2 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 -办事指南 -常见问题 -入库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3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投标人应当在2022年8月30日17时00分至2022年 9月6日17时00分止,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 ,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5.5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6.投标保证金
6.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5 万元;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的,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9月22日0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2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9月22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现场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 6 室(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开标地址:同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该项目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季华四路115号宏宇国金大厦B座9楼02-03单元
邮编: 528000
联系人: 邓智荣 电话: 0757-83219255、0757-83210139
传真: 0757-83219275 电子邮箱:gdmeetcfs@126.com
11.注意事项
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保障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顺利开展,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包括招标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投标人等),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行程信息、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等疫情排查防控措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进入交易中心前,须测量体温(37.3℃以下),出示绿色粤康码绿色行程卡、主动申报健康情况,否则不予进场;
二、行程卡显示有省外行程的人员须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否则不予进场;
三、行程卡显示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须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落实“3天2检”(须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予进场;
四、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不得进入。
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为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石湾镇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竞价公告
湾华农贸市场三号之2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立J2022080015)于 2022 - 9 - 6日下午15:00 在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进行竞价,本项目采用一次报价(现场递交报价表)的方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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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竞价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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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面积 |
经营 用途 |
租赁 年限 |
竞价保证金 |
交易底价 |
递增规则 |
合同保证金 |
||||
20103350002 |
湾华农贸市场三号之2 |
1395㎡ |
商铺 |
5年 |
221800元 |
53元/㎡/月 |
无 |
3个月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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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备注:标的物业暂未办理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属手续不齐全的物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经营、销售农贸市场的三鲜农副产品类商品,竞得方不能将标的物作农贸市场使用,蔬菜、私宰肉及高噪音、高污染、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不得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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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竞价人(单位)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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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竞价规则: 本项目釆用一次报价(现场限时5分钟内递交报价表)方式竞价,按照不低于最低限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方。 (1)项目以本公告第一点竞价项目基本情况中的交易底价进行竞价(报价加价幅度须为1元的整数倍),有2家或以上条件相同的,原租户有优先竞得权,如无原租户则以抽签形式确定最终竞得方。 (2)任一竞价方不按照出价规则填写的视为无效出价; (3)无人提出竞价申请的,另行组织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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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领取资料: 竞价人(单位)可于 2022 - 8 - 30 至 2022 - 9 - 5 的上午 8:30 - 11:30 和下午 14:00 - 17:00 (节假日除外),携以下资料到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前台(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5楼前台)索取《竞价文件》: 自然人:应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本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含签名)。 法人及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公章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核原件)、符合竞价方准入条件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竞价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加盖公章的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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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竞价保证金: 竞价方必须在 2022 年 9 月 5 日下午17:00时前向指定账户存入参与的项目的竞价保证金并到账,交易所不提供查账服务,竞价当天竞价方凭银行进账单作为资格审核条件之一。 竞得方:公共资源交易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发包单位提供的《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租赁合同》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因发包单位不及时提交相关资料,造成竞价保证金退还时间超过上述规定时限的,公共资源交易所不承担延后退还保证金的责任,由于竞得方单方面原因,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 非竞得方:在竞价会结束当日至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前,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提供《保证金退还(暂缓)通知单》给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共资源交易所于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保证金退还(暂缓)相关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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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资格审核时间: 2022 - 9 - 6 日下午14:30 — 15:00 ;竞价时间: 2022 - 9 - 6日下午 15:00 ,逾期恕不接受。(由于场地车位紧张,请各位潜在竞价人尽量提前安排到场。) 地点: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室(石湾镇街道办事处2号楼五楼56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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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实物移交为准,竞价会当日不进行本交易项目的相关答疑,有意竞价人(单位)在报名参与竞价前须自行向发包方详细了解本项目情况,一旦参与报名,即视为完全认可本项目。交易所不负责对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标的物及方案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进行查核。 (2)本公告仅为项目基础性条款,具体方案以《竞价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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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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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湾华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联系地址 |
湾华村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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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梁先生 |
联系电话 |
83936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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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农业农村办公室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1号楼22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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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麦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93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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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湾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办事处副楼五楼55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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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简先生 |
联系电话 |
83105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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