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佛工信函〔2022〕591号)转发给你们。现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有关要求如下,请贯彻落实:
一、今年是《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初次实施,各镇(街道)经发办要给予高度重视,加强政策研究,加大宣贯力度,确保企业了解掌握申报要求,广泛动员企业申报,做到能报就报、应报尽报,并协助企业申报。
二、各镇(街道)经发办认真履行职责,指定专员负责该项工作,于9月2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我局。
三、请申报企业于9月24日前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完成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于10月8日前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材料(一式三份,按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胶装)报区企业服务中心(地址:禅城区季华一路28号智慧新城行政服务中心2楼,联系电话:82271580)。
四、我局近期将组织政策宣讲会讲解政策内容及申报要点,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
五、企业线上申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目前正在进行测试,将于近期上线,请各镇(街道)经发办、各有关单位随时关注。
附件1: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推荐工作的通知(1).zip
附件2: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复核)纸质材料清单及装订要求.docx
附件6: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2022年版).doc
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2年8月30日
(联系人:朱锦霞,联系电话:82340862)
运营事业总部保洁绿化服务项目(B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运营事业总部保洁绿化服务项目(B标),招标人为佛山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运营事业总部保洁绿化服务项目(B标)
2.2项目编号:JG2022(SZ)XZ0082
2.3 项目地点:佛山地铁三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车站、场段、主变电所,以及运营事业总部指定的其他场所。
2.4 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佛山地铁三号线、南海有轨电车1号线各车站、场段、主变电所,以及运营事业总部指定的其他场所的保洁、绿化养护、消毒、员工公寓管理、垃圾清运、驱蛇等服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保洁、绿化养护、消毒、除“四害”、白蚁防治、化粪池清掏、员工公寓管理、垃圾清运、驱蛇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5服务期限:36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依服务期限顺延)。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31日。
2.6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938757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能超出招标控制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近五年(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的同类项目(同类项目是指采购清单中相关的保洁或绿化服务项目)业绩。
注:
(1)“承担过”是指:所承担的项目正在实施中或所承担的项目已完成验收或投产使用。
(2)项目时间的认定: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则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②已完成的项目:以竣工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时间为准(如同时提供了竣工验收报告和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则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
(3)业绩证明材料:
①正在实施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
②已完成的项目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关键页(以合同签订时间计算,须体现其业绩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以及甲乙双方盖章签字页)、验收报告或投产使用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如果上述资料未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及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由业主出具的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4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在处罚期内)。(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4.3在最近五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五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五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4.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可于2022 年9月1日8时30分至2022年9月8日17时30分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5.2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5.3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指南-办事指南-常见问题”栏目中“办理企业入库温馨提示”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5.4 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如项目附有图纸的,需同时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2年9月23日8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9月23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5))。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以及本次招标公告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2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法 。
10.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魁奇二路佛山地铁大厦13F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F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0-37860748
传真:020-37860700
11.疫情防控提醒
具体防疫要求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最新公告为准,请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沟通确认。疫情防控提醒链接:http://ggzy.foshan.gov.cn/zwgk/xwdt/tzgg/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22年秋季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市、区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为扎实做好返校食品安全工作,坚持“提前介入,管理到位”的工作原则,2022年8月30日,由禅经区管委会副主任叶华带队,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庄市场监督管理所(以下简称“南庄市监所”)执法人员到保利花园幼儿园、湖涌幼儿园、南庄三中、紫南小学、紫南幼儿园等学校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开学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饭堂5家,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0家。校园食堂方面,检查组对人员管控、场所卫生、设备设施运转消毒、原料收储控制、操作过程控制、配送与交接过程控制、疫情防控工作等逐项进行检查,并查看“阳光餐饮”教育食安APP推行情况;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方面,主要对调味面制品(辣条)、豆制品、肉制品、膨化食品、饮料等食品外包装标识信息是否齐全、进货渠道是否正规、索票索证是否落实、保质有效期是否过期、储存方式是否安全、防疫工作是否到位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
从检查情况看,各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都做到早部署、早准备、早整理,已按要求完成返岗员工情况排查、餐具清洗消毒、错峰就餐安排、工作台账建立等准备工作。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学校存在厨房墙面有较多污迹、有蚂蚁活动痕迹,部分开封调料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检查组督促学校立即整改落实,并要求学校要加强管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施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切实开展校园守护行动。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较好,个别食品经营单位存在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问题,检查组作出责令限期改正的处理,要求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
接下来,南庄市监所将对辖区其余的学校、幼儿园继续开展为期半个月的专项检查。同时,对发现问题的学校、幼儿园开展回头看,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防止出现集体食品安全事故,全力保障返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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