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居住证申领指引
一、受理范围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二、所需材料
(一)一般群体申领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有效居住处所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租赁房屋的,提供《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核验和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厂企宿舍的,需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到企业所在辖区流管站办理宿舍房屋登记后(已办理过宿舍房屋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该企业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借住亲友房屋的,需提交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已经住建部门确认并完成备案手续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和借住协议。
(二)在校学生群体申领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未在流管系统登记需填写该表格)和《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能够证明连续就读满半年的证明材料。
5、有效居住处所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租赁房屋的,提供《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核验和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厂企宿舍的,需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到企业所在辖区流管站办理宿舍房屋登记后(已办理过宿舍房屋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该企业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借住亲友房屋的,需提交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已经住建部门确认并完成备案手续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和借住协议。
(三)在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的群体申领申请材料:
1、如实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和《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业住宿登记的)出具的住宿证明(收原件)。
(四)近一年内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群体申领申请材料(无需在流管系统登记满半年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1、如实填写《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和《佛山市缴纳社保或居住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近一年内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
5、有效居住处所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租赁房屋的,提供《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核验和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厂企宿舍的,需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身份证、企业享有居住房屋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到企业所在辖区流管站办理宿舍房屋登记后(已办理过宿舍房屋登记的,无需重复登记),该企业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3)借住亲友房屋的,需提交居住房屋的产权证明文件(或已经住建部门确认并完成备案手续的商品房购房合同)和借住协议。
(五)居住在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满半年群体申领申请材料(无需在流管系统登记满半年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1、如实填写《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和《佛山市缴纳社保或居住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
5、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六)符合我市人才政策引进的人才(无需在流管系统登记满半年可直接申领居住证):
1、如实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和《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申报表》;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一并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4、按照相关规定提供已办理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等;
(1)属已办理引进(接收)手续的人才还需提交《禅城区人才引进证明》;
(2)属通过审批同意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还需提交《禅城区人才公寓申请审批证明》;
(3)属区内优质企业人才还需提交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属“双创”园区内的企业还需提交园区运营公司相关证明,以及个人学历或职称证书。
5、在本辖区居住的有效居住处所证明材料,包括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已经房管部门确认的购房合同或用人单位已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出租人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备注:
1、缴纳社保满半年是指新市民申请办理居住证之日起往前推算,一年内在本市任一个区或两个以上区缴纳社保累计月数等于或大于6个月。
2、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已经住建部门确认并完成备案手续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起算日期为住建部门备案签署日期。
3、直系亲属的界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4、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申办人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最少材料即可),若无法提供上述直系亲属证明材料的,可由房屋产权人当场签署书面承诺书作为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三、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四、办理程序
1、申办人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流管服务站申请办理居住证手续;
2、经审核无误后予以受理,为申办人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3、十个工作日后,申办人凭身份证原件和回执到原受理流管服务站领取居住证。
五、办理途径
是否支持线上办理:是。
线上办理途径:佛山新市民可通过网络检索“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或进入“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佛山新市民服务信息网、佛山新市民服务通等官方网站,填写个人身份信息,验证手机号码完成注册或绑定,即可进行自助申报业务。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注意事项
1、居住房屋出租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居住房屋出租的,出租人必须按规定办理出租屋登记备案,承租人才能办理居住证业务;
2、居住在亲朋戚友家中的,申请办理证件时提供房产证外还需提供产权人签名的借住协议书或产权人到场确认借住事实;
注:借住在亲戚朋友家中的需提供借住证明或关系证明(自行书写),如XXX加身份证号现借住在XXX房产地址、户主姓名(附上房产证、户主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双方签名确认。
3、在佛山市辖区内曾申领过居住证、暂住证或系统内有居住信息视为已经申报居住登记,可凭身份证到居住地流管服务站核查本人的居住登记情况,若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申请居住证的条件的,可提交相关材料申领居住证。
常见问题
1.办理居住证是否可以加急?
答:办理居住证没有加急业务。
2.是否可以选择邮寄方式领取居住证?
答:目前已有居住证速递领证服务(自愿自费原则),申请人在办理居住证业务时可以告知窗口工作人员选择速递领证方式,或者进入佛山邮政速递“粤邮车生活”微信公众平台的居住速递办理界面,登记资料,录入受理编号、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等信息办理证件速递,办理后,证件将由邮政速递员直接从制证中心速递给申请人。
3.根据《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委托书、代办证明材料。
4.居住证领取是否有时间限制?
答:申领居住证10个工作日出证,当事人应尽快到原受理点领取,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
5.异地务工人员必须办理居住证吗?
答:异地务工人员进入禅城区必须按规定办理居住登记,居住证可自愿申领。
电动车上牌、积分入学、积分入户
都要用到居住证!
除此之外,居住证还有什么作用呢?
来看看吧!
佛山居住证有什么用?
根据《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流动人口享有下列权益和公共服务:
第二十四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下列基本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第二十五条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居住地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居住凭证持有人享受便利的具体办法。
办理居住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各区略有不同,一起来看看吧!
受理范围
禅城区: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南海区: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近一年内在我市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或居住在本人(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顺德区:
(一)情形一:根据《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或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一级库)登记时间显示已满半年,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我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在我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二)情形二: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在缴纳社保地市的居住地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缴纳社保满半年的认定。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三)情形三: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2.直系亲属的界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高明区:
(一)受理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新市民申领《广东省居住证》。
(二)申请条件
1.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可申领我市居住证。在我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可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2.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三水区: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一、受理范围
(一)情形一:根据《佛山市居住证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或佛山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综合信息系统(一级库)登记时间显示已满半年,可申领我市居住证。
1.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我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等。
2.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3.连续就读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在我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二)情形二: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在缴纳社保地市的居住地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缴纳社保满半年的认定。近一年内在居住地所属地级市辖区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
(三)情形三: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可在申报居住登记后在房屋所在地申办居住证,不受居住登记满半年限制。
1.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界定。房屋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是指房屋产权证明文件签发或购房合同签订满半年。
2.直系亲属的界定。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
二、所需材料
(一)一般群体申请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有效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二)连续就读满半年以上的在校学生群体申请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1份(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三)在酒店、宾馆等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半年以上的群体申请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出具的住宿证明1份(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四)流动人口缴纳社保满半年的在缴纳社保地市的居住地申请
1.填写《佛山市缴纳社保或居住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社保证明:近一年内缴纳社保累计满半年的社保缴费清单等证明材料。
5.有效居住地住所证明材料(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五)流动人口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房屋的在房屋所在地申请
1.填写《佛山市缴纳社保或居住自有(直系亲属)产权房屋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它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具有合法所有权满半年的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购房合同。
5.居住在直系亲属房屋的,申办人还需提供能够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
(六)属人才引进的群体申请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二代身份证可以读卡取相片,不需要提供相片回执)。
4.按相关规定提供已办理人才引进的相关文件、用人单位证明材料等。
5.有效居住地住所证明材料(如居住登记时已提供居住地址证明材料的,现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三、办理时限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受理窗口应现场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四、办理程序
审核——受理——制证取证
五、办理途径
线上办理
可以关注“佛山新市民”微信公众号、“粤省事”微信小程序、“佛山新市民服务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线上申领,或登录佛山新市民自助申报平台(http://zjsb.fslgb.gov.cn/)的“居住证服务”板块办理。
六、收费项目信息
不收费
注意事项
(一)材料说明
1.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如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
2.居住地住所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有效期内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1份;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1份;住在学校的在校生或住在企业的职工,提交学校或企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1份;住酒店、宾馆等经营性服务场所的,提交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出具的住宿证明1份。
3.能证明直系亲属关系的材料包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公证、独生子女证、收养登记证、居民户口簿、卫生健康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居(村)委会出具的关系证明等能反映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领取途径:村居服务站领取或登录网址下载:http://zfw.shunde.gov.cn。
(二)其他说明
新市民相关材料通过网上提交成功后,勾选居住证邮政速递服务,工作人员将会按程序进行核查,审核通过后,“居住登记凭证”或者居住证将会通过邮政快递到家。
常见问题
(一)外市户籍人员在顺德区办理居住证后,可以享受哪些公共服务待遇?
答:
1.可申请入户;
2.可申请公租房;
3.可办理机动车登记(购车);
4.可报考申领机动车驾驶证(除摩托车);
5.可凭居住证办理出入境证件;
6.可免费享受包括建立健康档案、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内的12种公共医疗卫生服务;
7.可申请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8.可申请大病补助和临时补助(大病补助最高2万,临时救助标准不低于本市10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可以凭证办理老年人优待证,持证者乘坐公交、地铁以及进入旅游景点和公共文体场所等60岁以上享半价,65岁免费;
10.享受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11.法律援助和其它法律服务;
12.可凭证换领或补领身份证;
13.人身损害赔偿按当地居民标准;
14.殡葬服务免费项目与户籍人口相同;
15.随迁子女可申请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16.随迁子女参加本市居民医保享受财政补贴;
17.随迁子女可以按照规定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中考,子女在本市参加中考并有本市高中阶段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根据省有关政策确定参加高考资格。
(二)居住证与暂住证区别是什么?
答:顺德区按照广东省的相关规定,自2010年3月起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取代了以前的暂住证。区别如下:
一是暂住证带有对象的明显区分色彩,居住证则将流动人员作为新市民看待;
二是办理暂住证是强制性办理,对不办理行为可进行罚款,居住证办理是自愿原则,对不办理行为不得采取行政处罚;
三是推行暂住证目地在于管理,而推行居住证则注重服务,可享受公共服务均等化待遇;
四是办理暂住证需相应收费,首次申领居住证则免费办理。
(三)佛山市从何时起执行居住证制度?
答:根据《〈广东省居住证〉办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粤公通字[2009]287号 2010年1月1日起我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行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
(四)居住的房屋性质是公寓,能否办理居住证?
答:如公寓已在所在村(居)的流管服务站进行登记备案,可申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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