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第六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新田村第六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是新田村第六经济社高质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管网改造,完善排污系统等内容。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内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含春节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6300804.23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5.1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类别:建筑业企业);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1)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2)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广东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7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 9 月 9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26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9 月 30 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9 月 30 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
7.2.1 投标人如采用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的原件密封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且须提供以下身份证明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②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提交的不需提供)、③交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招标人代表验证身份通过后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身份验证不通过的不接收其投标保函密封包。投标保函密封包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可自行离场,不需参加开标会。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保函的投标人代表不需具有交易员资格。
7.2.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7.2.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7.2.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以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新田村第六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13928637020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宏广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石龙南路1号嘉邦国金中心1座2103单元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张小胜
电 话:0757-83079023
传 真:0757-83079023
电子邮件:fshongguangda@163.com
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灯塔科创大厦建设工程主体专项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G2022(SZ)XZ0088
二、招标项目名称:灯塔科创大厦建设工程主体专项检测服务
三、招标项目预算金额(元):1,438,017.00
四、招标数量:一项
五、招标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3.具有质监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人应在广东省建设工程检测监管服务平台注册企业账号并通过审核。
5.根据《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管理的通知》(南建设〔2016〕61号)的要求,投标人应在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检测登记备案手续,或为广东省、佛山市和南海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属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
6.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资质类别为“建筑工程检测机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网上获取文件和下载招标文件:(系统注册称呼为供应商,本处供应商与投标人同义)
1.本项日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先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后,并通过登录交易系统“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供应商信息入库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源文易网-监督监管-主体信息库-入库指引”栏日相关信息,入库咨询电话:4009980000。
3.已办理供应商信息入库的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9月9日8时30分起至2022年9月19日17时30分止(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在项目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不缴纳采购文件费用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
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00秒。
注:投标人代表应持①身份证原件及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或投标人授权书提交投标文件,否则不接受其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代表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导致其不予进入交易中心而逾期提交投标文件,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十、开标时间:2022年9月29日9时30分00秒。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2年9月9日至2022年9月1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招标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何先生;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4
招标项目联系人(招标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6668985
(二)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创业大厦16楼1603室
联系人:何先生、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4
财务联系人:孔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转8002
购买文件联系人:吕小姐;联系电话:0757-83284195/83284196/83284197
传真:0757-83120345;邮编:528000
(三)招标人:广东佛高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万锦路2号创业中心(办公楼)B座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757-86668985
传真:/ ;邮编:528000
2022年度南庄镇村居污水管网管养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604-2022-03173
项目名称:2022年度南庄镇村居污水管网管养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903,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南庄镇村居污水管网管养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903,6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新成立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扫描件;若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南庄镇村居污水管网管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2年度南庄镇村居污水管网管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按照《投标函》进行承诺。
(3)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注: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4)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扫描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9月09日 至 2022年09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9月30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合同签订时间补充说明,按照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54号),采购人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 出之日起原则上20日内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政府采购质押融资,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佛山市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7]30号),凡是取得政府采购合同并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的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微企业供应商,可凭借政府采购备案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向银行申请“政府采购质押融资”。供应商在签署拟采用“政府采购质押融资”的政府采购合同时,应向采购单位提示该合同将用于贷款申请,并在合同中注明“政府采购质押融资”字样和“融资银行名称及该银行的唯一收款账号,未获得融资银行同意不得变更收款账号”内容。
6.融资贷款,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佛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佛政数函[2021] 54号),参与政府采购的中小微企业可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利用“省中小融”、“粤信融”、“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等平台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获得无财产抵押贷款。
7.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应当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供应商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留意澄清等环节信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未按要求进行响应,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人民币元为单位,在《开标一览表》中“响应报价(元/%)” 因系统格式问题无法调整,实际应为“响应报价(%)”;因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系统直接生成无法调整,请供应商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特点情况选用。
10.本招标文件内要求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可以是原件的扫描件,也可以是复印件的扫描件。扫描件性质上可视为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城建水务综合事务中心(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水利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解放路2号南庄镇水利所
联系方式:0757-82017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A3座
联系方式:0757-82591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2591160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