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这些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9月1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落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压实药品网络销售平台责任,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事药品网络销售的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资格和要求,并依法明确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严格药品经营全过程管理,对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药学服务、药品储存配送、药品追溯、风险控制、信息公开等全过程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管理办法还明确第三方平台应当设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药品信息展示、处方审核、处方药实名购买、药品配送、交易记录保存、不良反应报告、投诉举报处理等管理制度,并按规定备案。要求平台与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签订协议,明确双方药品质量安全责任,规定平台应当履行审核、检查监控以及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停止服务和报告等义务,并强化平台在药品召回、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监督检查中的配合义务。
同时,对处方药网络销售实行实名制,并按规定进行处方审核调配;规定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应当区分展示,并明确在处方药销售主页面、首页面不得直接公开展示包装、标签等信息;通过处方审核前,不得展示说明书等信息,不得提供处方药购买的相关服务,意在强调“先方后药”和处方审核的管理要求。处方药销售前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切实防范用药安全风险。
此外,管理办法还对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依法明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强化药品安全风险控制,对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法明确药品监管部门可以采取告诫、约谈、限期整改以及暂停生产、销售、使用、进口等措施。
深入推进“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
持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形象品质
9月2日,佛山市召开“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现场推进会,总结前期工作情况,部署推动下一阶段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工作。市委书记郑轲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白涛主持会议。
根据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的部署,今年初我市组织开展“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和景观提升行动。各区各相关部门迅速行动、扎实工作,全市190个景观提升、桥下空间利用项目已完成125个,月月有进展、月月有变化,实现了“半年中变”,正在全力攻坚“一年大变”目标。整治提升后的“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空间,从昔日的“边角余料”成为了今天的“金边银边”,实现了从无序变成有序、从无用变成有用、从碎片变成名片、从遗忘变成难忘,为市民创造了新的生活、休闲、娱乐场地,有效增强了市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郑轲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按照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以小切口办大实事,深入推进“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项目,持续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形象品质。一是既要盯住一事一地,更要着眼全局全域。算好政治账、经济账、长远账,充分认识整治提升对创造美好生活、提升城市品质、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以更大力度实施整治提升项目,产生持续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二是既要先易后难推进,更要加快重点攻坚。聚焦重点难点,提质提速项目审批服务,推动所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引入社会资本,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有力有序、高质高效推进项目建设。三是既要追求短期变化,更要注重长期效果。坚持长短结合、久久为功,加强整体性、系统性考虑,建立健全统筹协商机制、督导考核机制、长效治理机制,确保项目经得起时间和群众的检验。四是既要做好总结宣传,更要确保项目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展示整治提升成果,广泛动员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的强大合力,推动整治提升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会前,郑轲、白涛和与会人员现场察看了南海尖东社区体育公园建设工程项目、广珠西线高速顺德出入口改造项目整治提升情况。会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小坚介绍了全市“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进展情况,与会人员观看了工作汇报片,南海、顺德区作经验交流发言。
市领导葛承书、刘智勇、杨永泰、乔羽参加会议。
近日,佛山五区均已公布了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其中实际成交价格标准:
禅城区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8103元/㎡;
南海区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32722.77元/㎡;
顺德区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3028.42元/㎡;
高明区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0446.83元/㎡;
三水区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3286.4元/㎡;
禅城区
近日,禅城区发布《关于公布禅城区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通告指出,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8103元/平方米。
2022年上半年禅城区的普通住房标准为低于27954元/㎡,此次调整后对比上半年上调了149元/㎡。
南海区
近日,南海区发布《关于公布南海区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通告指出,普通住房标准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以套内面积进行计量的,应换算成建筑面积);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32722.77元/平方米。
2022年上半年南海区的普通住房标准为低于34548.99元/㎡,此次调整后对比上半年下调了1826元/㎡。
顺德区
近日,顺德区发布《关于顺德区2022年下半年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通告指出,2022年下半年商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普通住房标准为: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宅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23028.42元/平方米。
2022年上半年顺德区普通住房标准为26984.04元/㎡,此次调整后对比上半年下调了3955.62元/㎡。
高明区
近日,高明区发布《关于高明区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通告》,通告指出,高明区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为: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0446.83元/平方米。
三水区
近日,三水区发布《关于三水区2022年下半年普通住房标准的公告》,通告指出,2022年下半年三水区普通住房标准为: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住房套内面积120平方米以下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按建筑面积计算低于13286.4元/平方米。
2022年上半年三水区普通住房标准为12981.9元/㎡,此次调整后对比上半年上调了3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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