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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里水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2-10-13     人气:95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房产管理所......

1.招标条件


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投审〔2021〕1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房产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 里水镇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项目已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营(EPC+O)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2.2建设规模:改造范围拟选定东藤小区、南海发电厂宿舍、岭南机械厂、龙脊岗教师楼等区域,共计35栋建筑物,建筑总基底面积约9143.19㎡,涉及656户居民,改造范围总面积约43729㎡,建筑总面积约57452.25㎡。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五个部分,一是室外环境改造:标识系统、宣传栏、小区出入口、围墙改造、绿化改造、海绵城市、无障碍设施、活动空间改造等;二是道路停车改造:非机动车停车设施、改造道路、改造人行道、设置标识标线、设置非机动车出入口、清除占道设施物品、建设健身步道、增设机动车设施等;三是配套设施改造:三线整治、雨污水管道疏通及改造、供水供电管网改造、燃气改造(由燃气公司负责)、垃圾分类收集设施、更换化粪池、设置监控设施、安防门禁系统、设置保安厅、设置快递箱等;四是房屋改造:外立面翻新、楼道窗改造,空调机位改造、防盗网整治、楼门楼道改造、楼道消防设施改造等;五是建筑设备:设置楼道照明、楼道电线整理、设置可再生能源系统等。


2.3 本项目总工期从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至运营期结束之日为止。本项目实施范围包括 4 个单独立项的老旧小区项目,招标人有可能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就达到实施条件的小区进行分期施工且不增加额外经济补偿,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3.1设计工期要求:


   本项目涉及的市政建筑(燃气工程除外)施工图设计在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成果进行施工图深化设计,中标人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施工图深化设计并经招标人确认后送至审图中心(以审图中心收件时间为准)。后续设计服务期自工程施工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止。


2.3.2施工工期要求:每个小区自招标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240日历天内完工,完工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手续。如因疫情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工期延误的,经招标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


2.3.3运营服务期要求:服务期2年,以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进驻通知函件为准。


2.3.4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对本工程中的关键节点工期进行适当提前调整,承包人必须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证关键节点工期的调整,不得延误,并不得要求另行增加费用,相关赶工措施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如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总工期或关键节点工期延期的(遇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则每延误一天,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000元。关键节点工期及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含春节)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4.1招标内容、规模:


2.4.1.1设计部分:


(1)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等资料,对本项目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施工现场服务工作、专业设计配合服务等后续服务;后续服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完成设计技术交底、施工中设计技术服务(含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施工期配合服务(含设计变更)、现场服务、后期咨询服务、参与竣工验收及相关配合服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如有),中标人须提交符合设计规程的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各阶段设计方案成果的 PPT、PDF、CAD 电子版、图纸等)等工作。


(2)设计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负责根据建设要求组织各项专家评审;协助招标人施工图审查工作等。


(3)编制施工图预算清单。具体设计内容最终以招标人要求的为准。


2.4.1.2施工部分:


(1)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设备、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配合、包保修等。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装修、电气、给排水、强电(含临时供电、永久供电等)、弱电、通风、消防、标识、电梯、外立面装饰、室内装饰、室外道路、绿化、卫生、环保、安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最终以招标人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


(2)施工其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编制、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如需时);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按国家、地方、行业规定以及招标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总协调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负责或配合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等;协助做好各种迎检等筹备工作;结算的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对结算的审核及审计工作;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编制设计变更的造价分析报告、竣工验收阶段的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资料归档等工作。


2.4.1.3运营:


由专业运营单位负责本项目改造范围内的小区的物业、商业物业等运营管理,服务期2年,以各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进驻通知函件为准。


2.4.2项目总投资约为 5454.52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38,304,771.82元,工程设计费为 708,157.12 元。


2.5承包方式:


包设计、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质量、包验收、包限额设计、包物业运营承包方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


2.5.1设计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且设计费结算总价不能超过经审核的概算价中的设计费。


2.5.2施工承包方式: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按审定的预算单价×工程建安费固定中标折率,作综合单价包干),且建安费结算总价不能超过经审定的概算价中的建安费×建安费固定中标折率。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本项目的设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颁布的有关设计方面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在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发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设计。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涉及燃气、通讯等项目工程的,必须通过发包人指定单位或南海区燃气、通讯等项目特许经营单位的检测和验收


2.6.3运营要求的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物业运营标准及相关规范。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包括防尘)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或以上。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条要求,并提供相应证明资料)。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相应的设计、施工资质,具体如下: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1或2或3):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


③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个,联合体投标的须以承担本项目施工内容具备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作为牵头人。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运营企业除外。(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分别提供对应类别(建筑业企业、设计类企业)的网页打印件)


4.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s://cxpt.fssjz.cn/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联合体中广东省以外的成员应分别提供】


4.6 对投标人拟派人员要求:


4.6.1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要求(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单位委派项目总负责人)


4.6.1.1 对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1.2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1.3拟派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4.6.1.4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2 对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牵头单位委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4.6.2.1 对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须按《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通知》要求提供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否则招标人不予认可),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6.2.2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2.3 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即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2.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2.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施工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6.3 对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则由成员单位委派设计项目负责人)


4.6.3.1对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应当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


4.6.3.2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3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4 专职安全人员1名(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4月至2022年9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4.6.5拟派的上述人员(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均不能同时兼任。


注:社保证明材料补充说明:


①投标人的社保证明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分支机构注册所在地)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复印件或打印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通知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符合政府暂缓缴交或减免社会保险费用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暂缓缴交或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则指联合体各方)


4.7.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7.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7.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7.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政数〔2022〕14号),对由于安全生产责任问题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投标人,限制投标期内不得参加投标


4.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日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南海 分中心开标一室212(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 2 层)。


7.3疫情防控期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会议的相关要求:


7.3.1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按规定递交了投标文件并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后即可自行离场,无需参加开标会,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结果的确认等开标过程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7.3.2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纸质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等方式寄给授权代理人。获授权的委托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获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投标人任一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该交易员已取得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且授权期限须在有效期限内;如获授权代理人即为交易员本人时不须重复提供)、⑤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汇款凭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完整资料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由牵头人出具即可。


7.3.3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7.3.4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前来交易中心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各交易主体密切留意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通知公告,以及佛山市南海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公共场所出入管理的通告。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房产管理所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新兴路15号里水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2楼房产管理所


邮    编:528000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757-8568965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隆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建筑产业中心1座1栋606、607室


邮    编:5282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2280298


电子邮件:gdlxhg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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