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大良大桥)周边设施及场地修复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大良大桥)周边设施及场地修复改造工程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顺发改资〔2019〕47号 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 批准,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主要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 建设地点:佛山市顺德区
2.1.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周边设施及场地修复改造工程,原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按双向6车道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设计建设。本项目涉及道路两条,道路总长1.041千米,包含大良侧道路(德胜西路一中顺路),容桂侧道路(容奇大道一滨河路)。
(一)大良侧道路(德胜西路一中顺路),红线宽度12米,双向2车道,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全长628.581米。
(二)容桂侧道路(容奇大道一滨河路),红线宽度26米,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全长412.560米。
项目建设内容为周边设施及场地修复,含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
本项目清单预算价:¥13,231,736元;最高投标限价为:¥12,600,582元。
2.1.3施工工期为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2年11月,计划交工时间为2023 年2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招标范围
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修复工作,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工程 不接受 合体投标。
3.4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4.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2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4.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4.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5投标人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土建工程施工单位)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的;在最新年度的佛山市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定为D级的。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且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公路从业单位(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未被评为D级。(具备公路施工资质单位满足)
3.4.6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资质类别为:施工类企业),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具备市政公用施工资质单位满足)
3.4.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具备市政公用施工资质单位满足)
注:如投标人同时具备上述2.2款规定的两项资质,则满足上述3.4.5项或3.4.6项任意一项规定即可,进粤登记则为只符合市政公用施工资质要求的单位满足即可。
3.4.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①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4.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4.2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 500 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经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20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保单)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 2022 年 11 月 3 日 8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2 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 分。
6.1.2开标时间: 2022 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 分。
6.1.3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6.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二楼“投标资料接收处”(正门右则,具体按工作人员指引)(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城区观绿路4号恒实置业广场1号楼裙楼)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注:
①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需佩戴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绿码,自觉配合工作人员有序进行交易员签到(指纹或身份证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后,投标人代表即可离场,默认开标结果。投标人无需参加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会,有关开标过程及结果将接受监督部门的全程监督。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且14天内未到达过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投标人可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及时新增、变更企业交易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 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8.其他
8.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8.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8.3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8.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方法 。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邮 编:528200
电 话:0757-22836885、0757-22836879
联 系 人:曾工、戴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 编:528300
电 话:0757-86283490-802/805
传 真:0757-86283490
联 系 人:梁工、霍工
电子邮箱:BJZJ_GZ@163.com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电 话:0757-22836334、0757-22832272、0757-22836721、0757-22835428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3楼交易监管科
邮 编:528300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 已由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佛山市三水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核准的批复(三发改核准[2022]1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
本项目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循环水无阀滤池及加药装置和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关于核准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招标事项的批复(佛政数监管核〔2022〕28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佛山三水区白泥坑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2 项目规模:总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800吨,配置2*9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1*50MW中温超高压炉外再热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供货周期为:/
2.4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510(万元)
2.5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佛山市三水绿色环保项目循环水无阀滤池及加药装置和化学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规格及数量如下: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综合单价包干R固定总价包干。
2.7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佛山市主管部门的有关法规及行业相关规定执行。
2.8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以招标方到货通知为准)。招标方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调整交货时间(提前交货或者延后交货),如果招标方需要调整交货时间的,将提前15日通知投标方具体交货时间,投标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预见该等风险并且同意无条件响应招标方要求的交货时间,并且不得以此为由要求涨价或要求其他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仓储费、人工费等)。
2.9交货地点:本项目工地现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ISO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2.2投标人须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即可)
4.2.3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以设备制造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3.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3.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3.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3.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3.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2.3.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4.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3.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3.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3.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4对投标人企业完成过的类似供货业绩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近三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至少具有1个单台水量16t/h及以上化学水处理系统供货业绩;
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合同协议书(含合同封面、关键信息页和双方签字盖章页等)等,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10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11月 01 日 9 时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 11月01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 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 2 号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适用于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以及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交易员注册详见“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估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瀚蓝(佛山三水)生物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佛山市三水区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潘小姐
电 话:0757—8721621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4楼招标四部
邮 编:510045
联 系 人:詹工、秦工
电 话:020-66341914、66341792
传 真:66341914
电子邮件:zhanxq@gdebidding.com
10月13日晚,禅城区在主动就诊人员中发现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该人员10月13日下午因发热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傍晚核酸检测阳性。结合流行病学调查、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测等,诊断为确诊病例,即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隔离治疗。
接报后,市区镇三级迅速开展应急处置,有关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等处置工作正有序开展。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0月13日20时起对禅城区张槎街道以下区域采取临时管控,实行如下管理措施:
1.长虹街以东,莲大中路以西,商业街西街以南,祠前东路以北范围内,实行“错峰取物,居家健康监测,三天三检”的管理措施。
2.季华北路以东,沈海高速广州支线以西,张槎一路以南,季华二路以北范围内,实行“三天三检,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离佛”的管理措施。
以上区域范围和管控要求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张槎街道暖心服务热线0757—82503509。
请在相关时段到过以下重点场所的人员,立即向所在村(社区)联系报告,并前往就近的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按照村(社区)和疾控部门要求配合做好健康管理,重点场所名单后续将动态更新。
10月8日—10月13日 张槎街道大富村莲大街一巷5号
10月8日—10月13日06:30-7:00 124路公交车(大富站—张槎中学站)
其中,黄码人员或凭佛山市防控办发出的核酸检测提醒短信可免费检测。同时可以通过“佛山通疫情防控”小程序查询就近的核酸检测服务点。
请广大市民自觉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如您或家人近7天曾到过中高风险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请务必于来佛返佛当天主动通过12345热线、佛山通小程序或直接向所在社区(村)、单位、居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健康管理工作,如未遵守防控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市民朋友近期离开佛山出市出省的,请于返佛前48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旅途中做好防护,抵佛后落实“三天三检三不”(核酸三天每天一检,期间不聚餐、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谢绝访客)并做好健康监测。
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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