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审查工作的公告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交通影响评价编制与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1月1日起,禅城区域范围内的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由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组织技术初审和专家评审等相关工作,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禅城分局不受理上述工作。
特此公告。
佛山市禅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0月31日
项目概况
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杏坛镇马东村)—马东绿道驿站建设项目、马东村永春拳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马东党群连廊及配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项目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项目编号:FSJP-2022XT002
项目名称: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杏坛镇马东村)—马东绿道驿站建设项目、马东村永春拳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马东党群连廊及配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29984.2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杏坛镇马东村)—马东绿道驿站建设项目、马东村永春拳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马东党群连廊及配套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3929984.21元
品目号 |
品目 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建筑物施工 |
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杏坛镇马东村)—马东绿道驿站建设项目、马东村永春拳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马东党群连廊及配套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929984.21 |
3929984.21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开工时间:为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即: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等复印件]和社会保障资金[即: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之一即可:①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2022年度任意1季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及申报成功凭证;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要求:磋商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出具的,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提供《信誉承诺书》,最终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守法经营声明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杏坛镇马东村)—马东绿道驿站建设项目、马东村永春拳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马东党群连廊及配套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中小企业具体标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进行划分;监狱企业根据(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佛山市乡村振兴示范村项目(杏坛镇马东村)—马东绿道驿站建设项目、马东村永春拳文化展览馆建设项目、马东党群连廊及配套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且资质证书应在有效期限范围内。[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4)供应商按照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报获取磋商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核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7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项目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的规定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详看附件。
售价:5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新时代讲习所会议室(杏坛镇马东村朝圣大街3号)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2年11月11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新时代讲习所会议室(杏坛镇马东村朝圣大街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料核对,不代表其响应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响应资格最终以评审小组根据其响应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2.为了有效降低疫情传播风险,请进入磋商现场的人员均须持有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一律不得进入。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有关供应商在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前,请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注册路径:“用户登录”-“立即注册”。有关注册登记要求,请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详阅“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登记”。请参与本项目的各供应商积极配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马东村民委员会
地 址:杏坛镇马东村朝圣大街3号
联系方式:0757-27386108(何先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佛山市建鹏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天佑六路3号桂江1号楼二层212铺
联系方式:1306645****或25509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06645****或25509009
勒流街上涌经联社物业租赁权公开协商交易公告
勒流街上涌经联社定于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0日上班时间内在上涌治保会对上涌酒厂及均豪绣花厂后边厂房租赁权办理公开协商交易。
请承包者在上述规定时间内带备相关资料到上涌治保会办理签订合同手续。
联系电话:255666247
佛山市顺德区勒流街上涌经联社
202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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