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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河滘大道安全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11-23     人气:2072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河滘大道安全整治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2〕46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河滘大道安全整治工程 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发改投审〔2022〕46号 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 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本项目 河滘大道安全整治工程 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 佛山市禅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以 禅政数监管〔2022〕74号 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现状道路整治工程,现状河滘大道大致呈南北走向,北端起点为樵乐公路,终点至富兴路,路线全长约225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6米。工程主要对现状路面进行安全整治、沥青罩面,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等。                              


2.3 定额工期: 74 日历天,计划工期: 8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日期:  / ,实际开工日期以本项目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9736092.83 (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主要内容包括:本项目整治内本项目利用现状道路的路基路面宽度,仅对道路机动车道范围内的水泥路面进行病害处理后的“白改黑”改造工程。K0+023.916~K1+940路段路面结构为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面层+细粒式改性沥青砼调平层+0.5L/m²70号A级石油热沥青粘层+防裂贴+经过病害处理后的路面面层;K1+940~K2+272.657路面基层良好路段路面结构为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面层+细粒式改性沥青砼调平层+0.5L/m²70号A级石油热沥青粘层+防裂贴+挖除现状水泥混凝土面层+新建26cm水泥混凝土面层;K1+940~K2+272.657基层松散路段路面结构为4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砼面层+细粒式改性沥青砼调平层+0.5L/m²70号A级石油热沥青粘层+防裂贴+挖除现状水泥混凝土面层+新建26cm水泥混凝土面层+挖除松散的水稳层并浇砼。拆除现状平石后现浇C25混凝土平石;提升检查井及更换井盖,提升雨水口及更换雨水口篦子;涂交通标线等其它工作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 9736092.83 (元)。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工程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2.6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市政公用 工程 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


②投标人的资质证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文件规定的,该资质证书有效。


4.2.2 本工程  接受  联合体投标。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两家。联合体须在报名时确定,且一旦确定则不得改变,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其它任何形式重复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5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和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城市道路诚信系统(资质类别:施工类企业),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5.1 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http://119.145.135.175/fsjtcx/website3/index.jsp)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诚信等级”的相关网页页面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


4.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级)职称(职称证书应以人社部门或者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颁发的为准),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广东省二级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①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可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查看和下载电子证书时,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不足180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65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②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版直接打印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执业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2 年 5 月至2022 年 10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注:①投标人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如只能查询至查询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②对受疫情影响,投标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招标文件规定月份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投标人应附上政府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暂缓缴交社会保险费用的通知文件扫描件或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③疫情期间,投标人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可根据政策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社保。


4.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4.7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2 年  5 月至2022年 10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拟派专职安全人员必须在 佛山市城市道路建设与养护行业诚信管理平台 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专职安全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注:(1)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2)有关社保证明材料的具体要求与上文第4.6.4项的相关规定一致。


4.8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8.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4.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6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拒不缴纳罚款、拒不执行政府部门指令等行为,或在投标过程中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如实汇报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被应急管理部门、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限制其在一定时限内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且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8.7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佛政数〔2022〕14号),对在广东辖区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企业,或在佛山辖区内发生死亡2人及以下一般事故的企业,或频发事故的企业,由应急管理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纳入联合惩戒对象、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和行业诚信系统管理“黑名单”等进行管理,依法依规被严格限制其在我市范围内参与招标投标活动,且尚处于限制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11 月 22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3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投标人在项目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 19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


7.1.2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09时30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开标地点: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 131 号 绿岛湖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B1 座,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综合平台“日程安排查询”)。


开标当日,投标人可结合实际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注:(1)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当前,全国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暴发的态势。请各交易主体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时刻关注疫情防控信息。疫情防控信息以最新发布信息为准!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


(2)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3)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 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3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佛盈汇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轻工南六街六号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黄先生      


电    话:0757-82500587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联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西路133号3座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罗小姐、马小姐、许小姐      


电    话: 0757-82591160


传    真: 0757-82591160    


电子邮件: 22481559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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