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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天然水域3月1日起全面禁渔,为期4个月!

时间:2020-02-28     人气:1971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作者:admin
概述:为了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原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佛山市即将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相关安排已正式出炉!......

       为了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原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4号),佛山市即将进入为期四个月的禁渔期,相关安排已正式出炉!

  禁渔期

  我市2020年禁渔期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禁渔区

  佛山市辖区西江、北江等珠江所有干流、支流通江河流、湖泊均为禁渔区。

 禁渔类型

  禁渔期间除休闲渔业和娱乐性垂钓外,禁止在禁渔水域范围内进行的一切捕捞作业。

  处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

  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举报电话

  为保障珠江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将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严厉打击珠江禁渔期违法行为,涉刑的一律移交公安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我市珠江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受理电话: 

  举报电话

  佛山市农业农村局 0757-83032125

  禅城区农业农村局 0757-82664116

  南海区农业农村局 0757-86773237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 0757-23680033

  高明区农业农村局 0757-88822044

  三水区农业农村局 0757-87733367

  若违反禁渔期规定进行捕捞,最高可处3年有期徒刑,大家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如果佛山市民发现非法捕捞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一起保护水生生物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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