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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综合功能用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2-05-23     人气:3759     来源: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作者:
概述:丹灶镇初级中学综合功能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1.招标条件


丹灶镇初级中学综合功能用房建设工程已由南发改资丹字投审〔2021〕3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校区内。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为丹灶镇初级中学综合功能用房建设工程。丹灶镇初级中学学校规划总用地面积:66538.83㎡,本次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0266㎡,基底面积3510.29㎡,总建筑面积为9719.57㎡,计容建筑面积为6807.24㎡。本次扩建项目建设涉及到的专业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化、园林绿化、室内装修等内容。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30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以日期监理单位签发开工令之日为准,完工日期不因雨天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法定节假日除外)。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27,414,924.89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þ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佛山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最新修订)》、《佛山市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运输实施规范》的规定做好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相关工作。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在开标当天资格审查时企业状态不为锁定状态,以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公布为准。投标人须打印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http://218.13.12.85/cxpt/)中本企业的“企业基本信息”及“诚信记录信息”的相关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在资格审查资料的《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供核对,在评标时将在上述网页中进行核查,最终以核查结果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专职安全人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注: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7其他人员要求:


4.7.1施工员:2名,具有建筑类相关专业初级(或以上)职称;


注: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打印的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8近三年投标人(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或单项合同规模)为人民币20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注: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有效的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9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9.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9.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9.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9.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 年 5  月 24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 6 月 14 日09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2022 年 6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7.1.3 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程。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3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初级中学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C时代互联网产业园3座304B


邮编:528200


联系人:黄工、陈工


电话:0757-86705717


传真: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gddh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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