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积金:广东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在线自动获取申报
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开通授权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公积金缴存明细服务。
只要借款人在【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授权,即可在【佛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以下简称“微信公众号”)或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大厅】)办理在线获取申报。不用打印,也不用自己上传!轻松点一点即可办结。目前该功能已全覆盖到广东省下辖的21个地级市的数据,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省内城市缴存明细申报。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关于在线获取申报的高频问答:
1、问:我原来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但现在因为工作调动关系,转移到广州工作并在广州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如何申报缴存明细呢?
答:在【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协议授权】,然后在“微信公众号”或【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在线获取申报即可。如果借款人广东省内有多个城市的缴存记录,则须按不同城市授权申报。
2、问:我原来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现在为自由职业者,请问该如何申报缴存明细?
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即可,并由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缴存登记。
3、问:我原来在珠海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在佛山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请问该如何申报缴存明细?
答:在【广东公积金】微信小程序上办理珠海市的“协议授权”,然后在“微信公众号”或【网上服务大厅】在线获取申报缴存明细。
4、问:如果在线获取申报不成功,或者对获取得到的异地缴存记录有异议,我该如何处理?
答:缴存记录由缴存地公积金中心提供,如因为该地中心接口等问题无法查询并获取,或者对于查询记录有异议的,借款人须自行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上服务大厅】的“上传缴存明细申报”渠道进行上传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缴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或自行到受委托银行前台,让受委托银行协助上传申报。
5、问:我原来在佛山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申请了一笔住房公积金贷款。后来转移到北京工作,并在北京缴存公积金。请问应该如何申报缴存明细?
答:由于在线获取申报(广东省)功能仅支持广东省内的21个城市进行申报。如在广东省以外的城市缴存公积金,仍需职工通过“微信公众号”或【网上服务大厅】上传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或缴存银行)出具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明细凭证,或者自行到受委托银行前台,让受委托银行协助上传申报。
6、问:怎么获得外市缴存明细获取的授权?
答:缴存明细获取的授权可通过[广东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协议授权]办理或向缴存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7、问:如果我在广东省内多个城市的有过缴存记录,可以一次性获取申报这些城市的缴存明细吗?
答:因授权限制原因,一次申报只能在线获取一次信息。如需再次在线获取,必须再次申报。借款人有多个城市缴存记录,则须按不同城市授权申报。因各地公积金中心有授权时间限制,借款人须在授权有效期内登录“微信公众号”、【网上服务大厅】申报,申报成功后即可进入【异地缴存申报进度】界面查询结果。
8、问:我和配偶共同申请了同一笔贷款,那我们需要登录各自的账号进行申报吗?
答:同一笔贷款有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缴存明细须通过主借款人本人账号进行操作,即由主借款人登录自己的账号选择该笔贷款的借款人(主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后分别进行申报。
9、问:还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吗?
答:建议借款人第一次在线申报时,将曾经在广东省内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城市都进行一次全面的授权申报。
提问者:我是四川的,来佛山工作两年了,过年打算离职回老家发展,想将在佛山缴存的公积金提出来,可以吗?
解答:离职不属于可提取范围,职工离职后,应由原单位足额汇缴应缴公积金后,办理封存手续,待有新接收单位(包括外地单位),由接收单位办理公积金个人明细转移手续并继续缴存。
那么,企业如何办理员工公积金的封存手续呢?
受理范围
住房公积金封存(集中封存),是指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单位停止为该职工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所必须办理的管理手续,是单位的法定义务。
所需材料
1、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业务登记表》(一式二份),办理批量封存的(2人及其以上),请同时提供电子文档。
办理时限
1、承诺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2、一般情况下,即报即办。
办理程序
一、线上办理
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查询与申报”——由经办人通过人脸识别的方式登录单位网厅——点击“我要办理”——在“职工封存”栏目申报。
二、线下办理
提交材料申请——受理审查——领取结果。
办理途径
一、线下办理
1、预约方式
2、窗口办理
(1)办理地址
(2)办公时间
3、是否支持跨区域办理
是,五区通办。
二、线上办理
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收费项目信息:不收费
注意事项
1、单位可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等线上服务渠道办理业务,以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
2、请确认个人账户已缴至应缴月份后再办理封存。
3、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为原件。
常见问题
问1:单位发现错误申报封存,应如何更正已申报的业务?
1、已开通网上服务的单位,由经办人登录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的单位网厅,在“我要查询”——“单位业务办理查询”——“新增封存调整业务”中查找相应的已办结业务记录进行撤销(可勾选业务中一条或多条需要撤销的记录),须同时上传单位书面情况说明。(一般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审核,具体办理进度可在同一栏目下查询相关“清册撤销”业务记录。)
2、单位提交书面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申报取消已办结的业务。
问2:单位自主汇缴或委托扣缴后才发现未及时办理人员封存,应如何处理?
未及时办理封存导致多缴的,如需退款,单位须提出申请。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