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幼儿名册(样式表+下载入口)
佛山市学前教育财政补贴幼儿名册
样式表:
说明:
1、此表由幼儿园、镇(街道)教育局在学前教育补助系统导出、核对后盖章;
2、幼儿园只填写非南海的佛山市户籍幼儿在本园(镇街)就读情况;
3、本表可通过学前教育补助系统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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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条件及申报材料
政策性借读生是指符合政策性借读17类条件之一(详见下表)的,并在里水镇居住的非户籍常住人口的子女。
序号
类别
条件
报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门核查
1
优抚群体类
父母双方均为现役军人或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地质勘探等长期野外工作,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厅(局)级或军分区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委托监护公证书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的适龄子女
公安局或人社部门相关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3
里水镇优抚对象的适龄子女
《佛山市优抚对象优待证》;里水镇监护人户口簿
4
里水镇户籍居民合法收养的适龄子女
《收养登记证》;里水镇户籍收养人户口簿
5
父母均长期患重病或失去监护子女能力的残疾人,委托里水镇户籍居民照顾(监护)的适龄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残联证明或区级以上医院危重病证明书;里水镇户籍照顾(监护)人户口簿;委托监护公证书
6
居住在里水镇且符合《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见》(教民〔2011〕8号)规定的进藏干部职工适龄子女
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各区、镇(街)向进藏干部派出单位核查身份
7
引进人才类
在里水镇居住,符合《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见》(佛府办〔2016〕13号)规定,本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里水镇工作的博士后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9
引进人才类
里水镇按规定引进,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格认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引进人才的学历或职称证书;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10
在里水镇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A、B卡的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省人才服务主管部门核发的人才“优粤卡”;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11
符合《中共佛山市委关于印发<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发[2018]2号)规定,里水镇新引进领军人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人才引进由教育部门统一向市人社局审核确认认定
12
投资贡献类
在里水镇居住,本市区级以上政府认可的有突出贡献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区政府认可证明(具体细则由各区制定);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13
在里水镇投资的项目竣工投产或开业、营业两年以上,项目投资额不低于50万美元的外商和港澳台人士或项目投资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验资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14
境外群体类
在里水镇居住的华侨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区教育部门向区侨办确认身份
15
在里水镇居住的台湾人士适龄子女
本镇有效期内居住证;委托监护照顾的还需提供监护人户口簿及委托监护公证;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区教育部门向区台湾事务部门确认身份
16
其它类
在里水镇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在里水镇连续5年居住证(或连续5年营业执照、或连续5年依法纳税证明);在里水镇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证明;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17
其它类
父母一方是里水镇户籍的非户籍适龄子女
父(母)里水镇户籍户口簿;子女与非本市户籍的父母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附
过渡期类
2018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户籍适龄子女,继续按照原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子女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或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
说明:
1、所有证件、证书、证明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
2、若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入读公办学校资格。
3、政策性借读生须认真对照是否真正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以免耽误下一阶段普通借读生的积分申请。
其中第16类政策性借读生申请材料要求:
1、户口簿:学生与父(或母)同户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簿复印件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及父(或母)页);
2、出生证:学生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在里水镇连续居住满5年及以上的证明,有以下三项证明材料之一:
①由流动人口和出租屋服务管理局出具的,证明至报名截止之日为止已在里水连续居住5年及以上的居住证。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②在区工商部门发出的在里水连续5年以上营业执照证明材料。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4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③在里水依法纳税连续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
(注意: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不再作为连续居住五年的材料证明。)
4、连续5年社保证明:在里水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5年以上的证明材料;或在佛山市同一区缴纳社保连续5年及以上。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4年4月至2019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中间一个月也不能够中断。
5、固定住址证明:
提供在里水居住的房产证、或有效的里水住房租赁合同、或由里水镇居(村)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提供材料如下:
①自有住房的,报名时需提供位于里水的房产证;
②属于租房居住的,须提交房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证明,证实该进城务工人员居住在该居委会(或村委会)管辖范围,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
③居住单位宿舍的,须由单位出具证明,且注明其现居住的详细地址、居住年限,再由居住地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加具居住意见,证实这个企业在该居委会管辖范围。
6、合法就业或经营证明:提供位于里水的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合法的、且目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劳动用工合同或经营执照。
公办初中插班学位情况
(年级是指2019年9月开学对应年级,全区公办初中初三年级都没有插班学位)
招生对象
(招对应年级在校学生,原则上不受理三水区公办初中之间的转学申请)
(一)三水区户籍学生;
(二)驻三水区的现役军人子女;
(三)佛山市引进人才、三水区高层次人才、三水区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骨干科技人才子女;
(四)父、母在2018年12月31日前已在三水区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学生;
(五)父或母在三水区内工作并在三水缴纳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0、21日,上午8:30到12:00、下午14:00到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申请;
报名地点:三水区教育局106办公室。
(重要提示:因学位有限,估计申请转学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安排,请家长做好子女回原校就读的准备。)
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现场提交资料。
报名需提交资料
(资料不齐或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接受报名,提交虚假资料的,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
1、三水区户籍学生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现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在现就读学校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2、父、母在三水区内购房的非三水户籍学生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父、母(或监护人)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购房备案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必须交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4)现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在现就读学校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5)学生及其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含港、澳、台),须提交父或母的、登记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父或母在三水区内缴纳社保(连续满5年)的非三水区户籍学生需提交资料:
(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2)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生与父母在同一户口簿的无需提交);
(3)父或母的社保证明;
(4)现就读学校的在读证明(在现就读学校打印学籍信息表并盖学校公章);
(5)学生及其父母均为佛山市外户籍的(含港、澳、台),须提交父或母的、登记居住地址在三水区内的有效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录取程序、录取顺序、学位安排
(一)录取程序:
报名→资料审核→录取公示。
(二)录取顺序:
按照①三水户籍生;②驻三水区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③父、母在三水区购房学生;④父、母在三水区工作并缴纳社保学生的顺序录取,额满即止。如同类别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
(1)同属三水户籍生的,申请人(学生)入户三水区日期靠前者优先。
(2)同属父、母在三水区购房的,比较房产登记日期(以房产证或购房备案合同最早登记日期为准),日期靠前者优先。
(3)同属父、母在三水区缴纳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三水区缴纳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三)学位安排:
被录取学生按录取顺序结合志愿和学位情况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本次插班招生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结果公布
2019年6月28日前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录取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注意事项
无学位的学校,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已申请了插班,但因申请人数超出学位数而无法录取的需回原校就读,我局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需详细了解公办初中插班招生情况可致电三水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777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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