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龙江镇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积分入学日程表
龙江镇2020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招录日程:
1、 网上报名:7月22日-24日;
2、 资料审核:7月27日-8月4日;
3、 积分公示:8月5日-11日;
4、 录取公布:8月12日。
拓展信息:积分是怎么公示的?
答:区积分办依据当年新市民积分情况,对积分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将全区范围内的积分入学分值及排名结果进行公示。
乐平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报名材料
佛山市户籍生
1.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
2.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开具,盖学校公章);
3.《乐平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4.如属本镇内公办学校之间转学,需提供父(母)或祖辈在学区的房产证明材料;
5.如属佛山市非乐平镇户籍生,需提供父(母)在乐平镇的房产证明材料,或者父(母)在乐平镇缴纳社保连续五年的参保证明;
非佛山市户籍生
1.父(母)必须持有登记居住地址在三水区的有效期居住证原件;
2.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
3.学籍信息表(在原就读小学开具,盖学校公章);
4.《乐平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
5.对照《乐平镇2019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2提供证明材料。
附件1:乐平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doc
附件2:乐平镇2019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docx
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采用广东省统一命制的试卷,时间安排如下。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26日,各区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报名工作进度。
报考条件:
(一)具有本市户籍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居民,可以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生、结业生或具有初中毕业同等学力者。
(二)非本市户籍的我市初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2.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报考资格
本市户籍、本市跨区就读
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内跨区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报考并享有当地(区)考生待遇。
这部分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学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或者选择户籍所在区的招生批次学校。
如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户籍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要尊重考生意愿,无条件地为其办理报考手续。
随迁子女
具备以下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区招生部门审核,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具有我市初中学籍满3年的应届毕业生,父母在我市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
政借生
经区招生考试部门审批的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可在借读学校报考,并与本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享有同等报考资格。
下列人员限制报考
1.经区招生部门审批的普通借读生,只允许报考民办普通高中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区招生部门也可以根据本区实际,在公平公正原则下,安排公办普通高中少量计划招收普通借读生。
2.非应届初中毕业生,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初中重读生(包括已经毕业和读完初三课程无故不参加毕业考试者,或已读完初三第一学期无故停学半年再返校复读者)不得报考省一级公办普通高中。
3.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结业生不得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报名流程
考生报名流程包括:报名前的资格审核、报名点派号、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及交费、档案整理等,详见《佛山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流程》。
一、报名资格审核
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本人所在地的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的报名验证点报名。身份证信息如与户口簿信息不一致,以身份证信息为准。考生姓名不得使用曾用名或别名。
(一)应届毕业生。
1.本市应届毕业生由所在毕业学校核准考生户口所在地以及其他报考条件。
2.具有佛山市学籍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就读学校办理报名手续,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二)社会考生(含往届生、外地返我市考生)。
须持毕业证书或相应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招生考试部门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符合报名条件的才能在网上报考。
二、报名点派号
应届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由所在毕业学校统一发放准考证号、密码及有关报考资料;社会考生报名须到区招生考试部门指定地点验证后,领取准考证号及密码、报考资料。
报名点在系统中通过第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系统自动派号。各报名点导出已读取身份证信息,进一步将符合资格考生信息整理成报名名册,导入系统。
三、考生网上报名
考生使用准考证号登录佛山市招考网(网址:http://kszx.fsjy.net),登录初始密码为出生日期(如2004年1月25日出生,则初始密码为20040125,8位)。登录成功后必须先确认本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并且修改初始登录密码。考生必须妥善保管好登录密码。
考生录入基本信息、简历信息和体育选考项目,其中基本信息内容为:考生类别、民族、户籍、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有何特长、身份证号、户口所在地、借读生类别、毕业学校或工作单位、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邮政编码、录取期间联系电话、联系人等信息。
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代替。在网上录入的所有汉字信息采用简体中文。报名结束后,报名点应将姓名中有生僻字而无法录入系统的考生姓名和准考证号造册后连同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由区招生考试部门上报市招生办。
报名期间,考生可凭准考证号和密码,重新登录指定网站,修改个人信息,报名截止后,考生只能查询报名结果而不能修改。
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拍摄电子照片。
四、考生确认与交费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认真核实报名点打印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校对无误后签名确认。《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名确认,有关报名信息不得更改。凡不按时间和要求完成,影响信息资料录入、上交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必须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缴交考试费,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或报名单位统一收取考试费,社会考生在校对报考信息时缴交考试费。
五、档案整理
报名点负责建立考生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包括报名登记表、综合表现评定表),并负责纸质档案的保管。
电子档案的基本信息原则上由考生本人录入,考生应认真填写报考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各区招生考试部门和学校要组织专人做好考生电子档案管理,做好相关的资格审核和考生的报名确认工作,并确保电子档案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或更改,必须由考生本人签名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确认后的数据。报名单位要核对本单位学生资料,检查有无漏报、重复报名,若有此情况,则必须及时上报招生考试部门处理。
考生的综合表现评定按照《佛山市初中生综合表现评定实施方案(试行)》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在本市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学校负责评定并录入;本市户籍跨区就读应届毕业生选择回户籍所在区报考的,其综合表现评定由毕业学校评定,报名点负责录入;户籍在本市、人在外地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的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定(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证明,由报名点录入;往届生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出的初中毕业生德育考核鉴定表证明,交由报名点录入,德育总评等级的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对应综合表现评定等级的A、B、C、D。
注意事项
(一)具有指标生分配资格的学校,要核查考生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学籍资料,并由此确定报名登记表中“连续三年在本校就读学籍”的信息。
(二)报名登记表中的“考生类别”,是指应届生或往届生,考生须准确选择,否则影响志愿填报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三)报名登记表中的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否则影响考生的录取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四)报名后户籍或借读生类别有变化的考生,其“户口所在地”或“借读生类别”信息确认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8日,逾期不予办理更改“户口所在地”和“借读生类别”信息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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