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均安镇小升初积分入学报名指南(时间+流程)
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包括:
(一)逾期政策性借读生:指本批次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6月18日前,符合政策性借读生条件但还没在我镇报名入读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普通借读生:指非佛山市户籍新市民(须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的现居住证地址在均安镇内)的随迁适龄子女。
已取得全国小学学籍的、已在均安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或政策性借读生招生中取得学位或放弃学位的,不得重新参与本批次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
招生名额
全镇小学一年级招生共37个班,经顺德区教育局批准,总招生为1699人。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两批次已完成招生1538人,各学校剩余招生人数如下:
星槎小学43人;新华小学13人;天连小学70人;南沙小学35人。
报名和积分办法
普通借读生招生的办理流程:索取报名表→准备材料→自评积分→报名→审核确认→公示→异议查询→录取注册。
(一)索取报名表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0日至6月14日办公时间内,到各居村流管服务站索取。
(二)办理积分材料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6月18日办公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办理积分及报名的流程:
1、确认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资格
逾期政策性借读生和普通借读生的家长必须在领取报名表时先确认申请办理积分入学资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参与积分入学时,只计算申请人的积分(办理积分入学申请时应以总得分高的一方作为申请人),并亲自到受理窗口办理,同一申请人只能在一个窗口提出申请,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若适龄儿童父母双亡或其他原因造成父母丧失监护权的,可通过其他合法监护人的名义申请积分入学,但必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准备个人积分材料
符合逾期政策性借读生或普通借读生办理积分入学资格的家长,根据《均安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申请资料指引》(附件2)规定的项目进行积分,对自己的积分材料有疑问时可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查询。(特别提示:积分材料种类繁多,请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
报名时间和提交材料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3、14、17、18日(共四天)办公时间内,请携带准备好的证明材料到各居村流管服务站或镇流管中心报名。实行一次性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①《均安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
②按《均安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申请资料指引》(附件2)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④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原件(凭儿童免疫接种证到均安医院防保科办理)
积分核算时间: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系统提供的积分证明材料,于2019年6月20日前完成核分工作。
积分结果公示及查询时间
1、积分结果公示时间:2019年6月25日,在镇流管中心及各居村流管服务站公布普通借读生积分结果
2、查询时间:若申请人对积分结果有异议,可在2019年6月25日至6月26日办公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及积分入学申请表,到镇流管中心查询积分或提出积分复核申请(但不再受理报名申请及补交材料)。如在该时间段内不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对积分结果无异议,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
3、查询结果回复时间:2019年7月1日前,镇流管中心将查询结果回复家长
学位安排和录取办法
学位安排
根据两个类别对象安排学位:
1、第一类别:逾期政策性借读生;
2、报名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①《均安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招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
2、第二类别:普通借读生,指非佛山市户籍新市民(须持本市有效居住证,且在本办法实施之日前的现居住证地址在均安镇内)的随迁适龄子女。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优先安排第一类别的学位;再根据剩余学位数安排第二类别的学位,按积分由高至低以1:1比例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根据分数线确定全镇普通借读生的入围人选。
录取办法
各学校根据本校剩余普通借读生学位数,对属于全镇普通借读生入围人选且报读本校的人选,根据志愿优先原则,按积分由高至低进行录取,额满即止。若积分相同,则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先后时间确定排名。对全镇普通借读生的入围人选,仍未被所报学校录取的,由均安镇教育局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的视作放弃学位处理。
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2019年7月4日,在各小学张榜公示拟录取名单。
录取注册时间:2019年7月7日上午8:0011:00时,被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照所录取学校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注册的作放弃学位处理。
附件下载:
1、均安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招生报名申请表
2、均安镇2019年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申请资料指引
3、普通借读生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
4、招生学校及相关部门咨询联系电话
5、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卫生和计划生育积分承诺表
一、转学插班原则
(一)严格执行学区制招生,本学区不能录取而其他学区有剩余学位的作统筹安排。
(二)申请材料造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三)插班转学只接收同年级的学生,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欲留级或跳级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
二、招生对象和录取规则
(一)招生对象
1.三水区户籍生;
2.非三水区户籍生,父(或母)在相应学区内购房,符合政策性借读的学生。
3.非三水区户籍生,父(或母)在相应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连续5年以上(含5年) 的学生。
4.无法定监护人变更等特殊原因,不受理三水区内公办中学之间的转学。
(二)录取规则
根据学位情况,按照①学区内户籍生,②三水户籍但户籍不在申请学区、父母在学区内区购房,③非三水户籍、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购买社会保险5年以上,④非三水户籍、父母在学区内购房,⑤父母在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会保险5年,以上的次序审批和录取
如果以上同一条件申请人数多于学位数,则按以下方法排序录取,额满即止。
①学区内户籍生的,先入户者优先。
②三水户籍、父母在学区内区购房,比较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
③同属父母在学区内购房并购买社保的,先比较房产证登记时间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如日期相同,则比较父(或母)一方在学区内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④同属父母在学区内购房的,比较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
⑤同属父母在学区内工作并购买社保的,比较父(或母)一方在学区内购买社保的年限,时间长者优先。
⑥申请学区不能录取并接受跨学区安排入学的全部学生,按三水户籍生(先入户者优先)→非三水户籍、父母在学区内区购房(比较房产证登记或购房合同备案日期,日期靠前者优先)→非三水户籍、父母在三水内工作并购买社会保险5年以上(在三水购买社保年限长者优先)的录取规则集中排名,按排名顺序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区。)
三、学位情况和报名地点
(年级指9月升级后的年级)
四、报名时间、流程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请报名材料:
1.学区内户籍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提出转学申请。
2、三水户籍但户籍不在申请学区内、在学区内有房的学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房产证明或备案购房合同+发票(二手房必须提交房产证);
3.学区内非三水区户籍生家长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个户口簿的,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以及政策性借读相关的证明材料,具体包括:①房产证明或备案购房合同+发票(二手房必须提交房产证);②计划生育证明(申请入读学生是政策内生育或政策外生育已接受计生部门处理完毕的证明);③在学区内连续五年购买社保的历史记录。
五、结果公布
2017年7月10日前公示录取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
六、重要提示
申请插班转学有一定条件要求,而且很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超出现有学位数的情况。请报名家长做好未能被录取的后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招生学校:大塘镇中心小学、大塘镇永平小学
年龄要求
年满6周岁、不超过7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含31日)出生;超过7周岁的儿童在报名时需提交《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延缓入学证明》或户籍地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本地区实行七周岁入学的相关说明材料;发现在读生重新申请新生入学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招生对象
(一)户籍生
1. 大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2. 佛山市户籍非大塘镇户籍的适龄儿童。
(二)政策性借读生
符合《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2)所列17类之一条件或购房过渡期类者。
(三)普通借读生
按照5月份公布的我镇积分入学方案执行(公布于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大塘教育微信公众号)。
招生班数、人数和学区范围
报名及办理积分时间、地点
(一)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一天,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
(二)普通借读生办理积分时间、地点
两所公办小学招收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后,若有剩余学位,则按积分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招录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
普通借读生办理积分时间、地点:以5月份在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大塘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积分方案为准。
报名材料
证件、证书、证明等材料都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佛山市户籍生
1. 大塘镇户籍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1)大塘镇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户口簿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佛山市户籍非大塘镇户籍生,携带以下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报名
(1)大塘镇2019年秋季公办学校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户口簿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需要带相关证明材料:
①父(母)或祖辈在大塘镇的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购房面积不限;
②父(母)在大塘镇工作并在大塘镇缴纳五年以上社保(含五年)、现还在我镇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③父母在大塘镇投资办理企业,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验资证明和营业执照;
④父母在大塘镇内从事种养业,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合同并到所属村委会出具相关的证明。
以上4项说明:上述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政策性借读生
1. 大塘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附件1);
2. 户口簿原件(验原件),交复印件(户主页、父母页、本人页);
3. 出生医学证明(儿童与父母同在一个户口簿的不用提交);
4. 符合《大塘镇2019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附件2)所列17类之一或过渡期类条件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普通借读生
1. 报名材料按照5月份公布的我镇积分入学方案为准。
2. 普通借读生办理积分时间、地点:以5月份在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大塘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的积分方案去办理积分。
录取办法
(一) 录取顺序
新生录取顺序如下:大塘镇户籍生→佛山市内非大塘镇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还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再招录普通借读生,额满为止。
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的录取必须按“就近入学”原则报读学校,跨学区报读的,不接受报名。
(二)学位安排
1.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结束后,对报名材料进行核查,确定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拟录取名单,核实完成后于5月10日在大塘镇美妆大塘微信公众号(ssstdt2016)、大塘教育微信公众号(datangjy)进行公示,同时公布可用于积分入学的学位数。
2. 当出现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生名额时,政策性借读生按如下顺序录取:
(1)优抚群体类、引进人才类;
(2)投资贡献类、境外群体类;
(3)父(母)一方是本镇户籍类;
(4)购房+社保类;
(5)购房类;
(6)社保类;
(7)所有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抽签决定。
以上第(4)、(5)、(6)点的录取顺序如下:①同属父(母)在大塘镇购房并缴纳社保的,先比较房产证登记时间或备案购房合同日期,日期靠前的优先;如日期相同,则比较父(母)一方在大塘镇缴纳社保的年限,时间长的优先;②同属父(母)在大塘镇购房的,比较房产证登记或备案购房合同日期,日期靠前的优先;③同属父(母)在大塘镇工作并缴纳社保的,比较父(母)一方在大塘镇缴纳社保的年限,时间长的优先。
3. 政策性借读生在学区内未能录取的,其它学校还有学位的情况下,统筹安排到另一学区。安排学位后,如有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不作另行安排。
4.普通借读生录取,以积分总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额满即止。若出现总积分相同但不够学位全部录取同分者的,同分者抽签决定录取名单。录取的积分生根据积分高低原则统筹安排学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放弃学位,不作另行安排。
5. 在公示完普通借读生录取名单后,公办小学于7月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登记注册。逾期不登记注册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学位不予保留。
(一)4月12日,向社会公布《大塘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二)4月27日,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报名;
(三)5月10日,公示户籍生录取人数、政策性借读生录取名单及可用于积分入学的学位数;
(四)5月份,公布积分入学方案;
(五)6月下旬,公示普通借读生积分总分;
(六)6月下旬,公示普通借读生积分录取分数线及积分入学录取名单;
(七)7月5日发放录取通知书,新生到录取所在学校登记报名。
咨询电话:87293473(大塘镇教育局)
学校负责招生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中心小学 刘主任
联系电话:87293369
联系人:永平小学 李主任
联系电话:87273149
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大塘镇教育局,联系电话:87293473
附件一:大塘镇2019年秋季公办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申请表.pdf
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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