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报名(时间+地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3号)精神,2019年我省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录普通高中毕业生的试点改革,在往年文科类、理科类招生的基础上,增加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专业术科成绩使用对应的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录取时将考生2019年普通高考术科统一考试成绩与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按一定权重折合总分后进行投档录取。为避免部分体育类、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因未报名参加2019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从而影响其参加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经研究,决定组织2019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报名时间
2018年12月1日8:30至5日16:00,逾期不再办理。
二、补报名办法
所有参加补报名的考生须按《关于做好2019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8〕174号)的要求,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就读学校或招生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并按网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缴费。已报名参加2019年1月学考的考生如需增报请联系原报名点。
三、补报名工作要求
(一)报考条件、对象和资格审查内容、办法等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1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考院函〔2018〕174号)》执行。
(二)各市、县(市、区)招生办和学校要及时通知有关考生参加补报名,明确告知考生补报名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组织做好补报名的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等工作。
根据《佛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教育培训机构应对疫情防控复课实施方案的通知》(佛防疫指办〔2020〕541号)以及《佛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学生返校工作专班关于做好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服务工作的通知(佛教防组〔2020〕45号)要求,禅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教育管理组按照《佛山市2020年教育培训机构复课卫生防疫核验标准》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现场验收,经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审批,同意第一批次教育培训机构于6月8日后复课,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根据国家和省各项教育优待政策,对各类优抚优待对象子女,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公办学位。民办学校不作为承担教育优待义务的主体。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政策性直招,参照相关政策适当照顾其中重点优抚优待对象对民办教育的需求,由市、区教育部门就近就便统筹安排学校。
安排政策性直招应当结合民办学校实际情况,原则上安排到每所民办学校的政策性直招人数不超过学校招生总计划数的5%,入读民办学校的,需按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缴费。
招生对象包括:一是符合重点照顾条件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和公安英烈、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以及因公殉职基层干部子女、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对口支援西藏、新疆、四川甘孜和东西部扶贫协作援派干部人才子女等。二是各区根据本区政府和人才管理部门的公开人才政策界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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