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禅城区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表(费用+电话+地址)
日前,禅城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公开发布了《民办学校收费公示(详细收费)(2018.07.16修改版)》文件,披露了禅城民办学校最新的收费情况。根据文件内容,此次一共公示了禅城区22所民办中小学和134所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情况。
在公示的22所民办中小学中,大部分学校每学期收费主要集中在4000元上下。单学期收费过万的学校共有6所,包括佛山市实验学校、佛山市禅城区冠华小学、佛山市外国语学校、佛山市禅城区协同学校、佛山市禅城区罗格实验学校和佛山市岭南美术实验中学。
其中,以佛山市禅城协同学校收费最高,该学校位于禅城区东鄱南路10号,学校设有实验班和国际班,实验班收费1.6万/生·学期,国际班小学部为5.4万/生·学期,国际班初中部为5.9万/生·学期。
值得一提的是,佛山市实验学校、佛山市禅城冠华小学、佛山市外国语学校、佛山市禅城协同学校、佛山市禅城区罗格实验学校和佛山市岭南美术实验中学这几所学校还可提供住宿,每学期住宿费从1500-1900元不等。
南山镇2019年秋季共提供公办小学转学插班学位84个,其中迳口中心小学17个、六和小学67个。
报名时间:6月20日至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如需报名的家长请带备户口簿和出生医学证明、学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到有学位的小学报名,选择一所学校报名,只能报一所学校。今年7月5日前公示录取名单,并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插班手续。
录取顺序方面,将按照本镇户籍生,符合省市区文件规定的引进人才子女、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科技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佛山市非南山镇户籍,父(母)属本镇户籍,购房+社保,购房,社保等的次序录取。
如果以上同一条件报读人数多于学位数,则同属佛山市户籍,人户一致优先,镇内比镇外优先,区内比区外优先。同属南山镇户籍,南山镇出生入户籍比转户籍优先; 同属转户籍时间长的优先。
南山镇教育局提醒:由于插班学位有限,可能出现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数超出现有学位数的情况。请报名的家长做好小孩未能被录取回原校或其他学校就读的相关准备,以免造成入学方面的麻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佛府办〔2011〕65号)及《市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事项通知》(佛府会函〔2013〕87号)精神,落实市政府2014年民生实事工作,拟从2014年起完善佛山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现就我市完善佛山市学期纳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实施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公用经费核算范围
公用经费是指各级财政补助的、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教学活动和与教学相关的后勤服务等方面支出的费用。其来源主要包括: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生均公用经费、公用经费补助和用于公用经费性质用途的专项等。
二、扩大拨款对象范围
从2014年秋季学期开始,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款人数以公办幼儿园(含部队幼儿园)、普惠性幼儿园及偏远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实际在园人数为准。若实际人数超过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班额标准5人的,按标准班额人数拨付。
三、提高拨款标准
从2015年春季学期起,逐步提高我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2015和2016年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分别达到每生每年400元和700元,到2017年达到每生每年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
四、拨款时间
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可按学年或按学期拨付。按学年拨付的,拨款人数以当年秋季(9月份)实际在园人数为准,拨款时间为每年的10月下旬。按学期拨付的,拨款人数以每学期实际在园人数(即秋季学期为9月,春季学期为2月)为准,拨款时间为每年的3月下旬和10月下旬。
五、提高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资金效益
(一)补贴资金统一纳入办园成本核算,统筹使用,确保幼儿园的保教费收入和财政补贴两项目总收入中,用于人员支出不低于60%(公用资产幼儿园的人员支出比例不低于65%),用于公用支出不低于20%。
(二)对暂时未达到普惠性幼儿园认定条款中有关公用经费标准(即年公用经费不低于保教费收入的20%)的幼儿园,可将拟拨付的公用经费纳入办园成本测算,符合认定条件的,教育行政部门与其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后,可认定其普惠性幼儿园资格。
(三)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是经费管理第一责任人,对经费申领、支出的真实性和相关资料的完整性负责。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加强审核,确保拨款人数、金额等准确无误。
六、调整完善后的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实施。
七、本次未作调整事项,仍按《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89号)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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