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报名(条件+时间+入口)
招生对象
2020年秋季学期,各幼儿园小班招收年满三周岁(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幼儿:
(一)禅城区户籍幼儿。
(二)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其中,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上级政策规定安排学位。持有“金禅钻石卡”或“金禅卡”人才子女(非户籍),享受户籍生同等待遇。
招生程序
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报名和录取工作由区招生办统一组织实施。各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须报区招生办审核同意后,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5月18日9:00—5月25日9:00。
(2)报名方式及要求:公办幼儿园采用无纸化报名方式。家长登陆“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chancheng.gov.cn)-“2020年禅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专栏报名。每位新生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报名。双(多)胞胎幼儿报读同一幼儿园实行“同号派位,同园录取”。
报名期间,区招生办利用“大数据”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比对。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查阅信息比对结果。家长对信息比对结果存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件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比对。
2.审核
(1)审核时间:2020年5月19日14:30—5月27日9:30。
(2)审核方式及要求:各公办幼儿园对报名入读本园的幼儿身份信息进行网上审核。家长可在审核期间登陆报名系统查阅审核结果。家长对网上审核结果存有异议的,可持相关证件到所选择报名的幼儿园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工作的具体安排详见各公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
3.录取
(1)录取时间: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
(2)录取方式: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所报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予以直接录取;当审核通过的幼儿报名人数大于所报名的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时,采用摇珠方式录取。2020年5月30日(星期六)9:30在佛山市禅城区环湖小学东校区(佛山市禅城区奇槎小学)实施摇珠录取。摇珠后当场公布录取结果。随后,家长可以登录禅城区招生系统查询录取结果,也可以到各公办幼儿园的公告栏了解录取结果。
为严肃招生纪律,凡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核实后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3)录取顺序
①按照上级政策规定录取驻禅军人子女、新冠肺炎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
②佛山市惠景幼儿园、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明珠幼儿园、佛山市禅城区南庄镇中心幼儿园录取原优先招生范围内的户籍幼儿(详见其招生简章),剩余学位面向全区招生。
③禅城区户籍幼儿、持有“金禅钻石卡”或“金禅卡”人才子女。
④居住在本区的非户籍幼儿(家长须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按照上述顺序进行录取,若顺序排前的已录满招生计划人数,则不再进行顺序排后的招生录取工作。
4.注册
(1)注册时间:2020年6月6日(星期六)-6月7日(星期日)。
(2)注册地点:各公办幼儿园。
凡未按时到园注册的,视为放弃学位,各公办幼儿园不再保留其学位。

一、学校地址
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振华学校(大塘镇望岗村)电话:87290716
二、招生计划、 计划招生班数
小学一年级:3 个班 计划招生人数:小学 135 人
初中一年级:1个班 计划招生人数:初中50 人
三、招生工作指引
1、民办小学6月10日开始报名,民办初中6月13日开始报名。
2、报名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接受过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接受完规定年限小学教育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3、统一招生:
(一)网上报名
1.选定报名所属区
本市适龄儿童少年以本人户籍、学籍所在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居住证明等所在区,选定报名所属区,登录所属区的招生系统,以唯一报名身份进行注册用户、网上报名和填报志愿。
登录方式:报名系统入口
网址三水区教育局:https://ssmbzs.edu.foshan.gov.cn
全市数据共享平台网址:https://mbzs.edu.foshan.gov.cn
2.注册用户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
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所属区招生系统,注册用户并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和志愿学校。第一阶段可平行选报3个志愿。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信息和志愿学校可以修改。
小学:2020年6月10日至14日,10-13日9:00-24:00,14日9:00-15:00。
初中:2020年6月13日至16日,13-15日9:00-24:00,16日9:00-15:00。
(二)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2020年6月20日,家长应登录所属区招生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名资格不通过审核的,允许对报名所属区和志愿进行一次修改。
(三)修改报名
未通过第一次资格审核的,2020年6月20日9:00-20:00通过原注册入口,可进行报名所属区和志愿信息修改,如不修改报名或修改报名后仍未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自动作废。修改报名后通过审核的,后续可以从原注册入口或修改报名后的所属区入口登录。
(四)查询第一阶段随机摇号码
2020年6月25日、26日9:00-23:00,家长应登录所属区招生系统查询第一阶段随机摇号码。
(五)查询第一阶段录取结果
2020年6月28日,家长应登录所属区招生系统查询第一阶段录取结果。
(六)第二阶段填报志愿
已通过报名审核且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可在2020年6月29日、30日(29日9:00-23:00,30日9:00-15:00)参加第二阶段填报志愿,可平行选报2个志愿。
(七)查询第二阶段随机摇号码
2020年7月2日、3日9:00-23:00,家长应登录所属区招生系统查询第二阶段随机摇号码。
(八)查询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2020年7月5日,家长应登录所属区招生系统查询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九)网上确认入读
2020年7月5日、6日(5日9:00-23:00,6日9:00-15:00)两个阶段被录取的学生家长应登录所属区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入读,未按时确认入读的视为放弃入读。
入学注册
7月14日前,家长应按学校和学校所在区教育局的具体要求到确认入读学校进行注册,未按时到校注册的视为放弃入读。
补录
(一)补录时间
2020年7月15日至8月30日进行补录。
(二)补录要求
家长可直接联系学校报名补录,请留意各区报名系统公布的补录计划和各区相关民办学校的通知要求。第一轮统一招生中已被录取的,无论是否确认入读,均不能再参加补录。
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户籍地为狮山镇的年满6周岁以上(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招生条件的年龄满6周岁以上(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非狮山镇户籍适龄儿童。
说明:
1.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能报名入读小学一年级。
2.现已就读小学一年级并拥有学籍的儿童,不能再申请读小学一年级。
(二)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户籍地为狮山镇的2020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符合招生条件的非狮山镇户籍的2020年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招生类型
招生分为三种类型:狮山镇户籍学生、狮山镇政策性借读生、狮山镇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一)狮山镇户籍学生户籍生
是指在对应学区学校报读的狮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此外,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作“户籍生”处理:
1. 申请在狮山镇内居住地就读,且经镇相关部门审核通过的狮山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说明:需要申请居住地就读的狮山镇户籍学生,须在网上报名系统中选择户籍地所在学校作为报读学校,并完成所有报名手续;还必须在2020年6月1日-2020年6月2日凭相关佐证材料(网上报名号、关系证明、户籍、居住地房产)向户籍地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受理地点:学校门卫室。逾期申请的,不予受理。申请成功的,由狮山镇教育局(教办)统筹安排学位。
2.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与户籍生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狮山镇政策性借读生
狮山镇政策性借读生是指以政策性借读生入学申请条件(详见附件3)之一提出申请,且经狮山镇教育局审核通过的在狮山镇居住的非本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此外,上级政策文件规定的“与政策性借读生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作“狮山镇政策性借读生”处理。
(三)狮山镇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狮山镇普通借读生(积分生)是指符合积分入学申请条件,在狮山镇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子女。
入学申请报名时间和方式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户籍学生、政策性借读生的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一)狮山镇户籍学生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2日。
2.报名方式:家长(监护人)通过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bm.nhedu.net或手机端http://bm.nhedu.net/wxclient/nanhai/page/login.html进行网上报名(每天具体报名时间:7:00-22:00)。
(二)狮山镇政策性借读生
1.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6日。
2.报名方式:家长(监护人)通过电脑端登录网址http://bm.nhedu.net或手机端http://bm.nhedu.net/wxclient/nanhai/page/login.html进行网上报名(每天具体报名时间:7:00-22:00)。
(三)狮山镇普通借读生(积分生)
1.申请时间:2020年5月29日-2020年6月12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
2.积分入学申请地点:家长(监护人)居住证所在村(居)、社区、园区流管站。
说明:申请积分入学的有关文件、办理流程及表格等资料,以狮山镇积分办正式公布为准。(狮山镇积分办联系电话:86688170)
(四)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招生方案。不服从统筹安排的视为放弃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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