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佛山市招收艺术特长生音乐专业考试说明
一、考试内容
音乐术科统一考试科目构成:必考科目+主考科目+加试科目+面试。
(一)必考科目:视唱练耳。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此科目考试。
(二)主考科目:声乐、钢琴、器乐、舞蹈。考生可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主考科目。
(三)加试科目:选声乐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限选一科;选钢琴、器乐、舞蹈其中之一项为主考科目的,加试科目为声乐。各考试科目的考试大纲附后。
(四)面试:身高、形象、语言等方面。
内容:形象、肢体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
音乐术科考试总分为 100 分,其中主考科目 50 分,视唱练耳 30 分,加试科目 10 分,面试 10 分。
二、考试要求
(一)考生不准化浓妆,不准穿奇装异服参加考试。
(二)以钢琴、器乐为主考项的考生要具有正确的演奏姿势,乐曲演奏规范,基础比较扎实,背谱弹奏,曲目必须达到五级或以上。
(三)竖笛、口琴、风琴、单排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不能列为考试项目。
三、声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声乐是考生的主考科目或加试科目之一。通过考生所演唱的歌曲,测定考生的嗓音条件、音准、节奏、音乐表现等。
(二)考试范围及内容。
考试时演唱歌曲 1 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 (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钢琴伴奏一律由考场提供(不可自带伴奏),伴奏曲谱一律用A4 纸打印。
(三)评分标准。
1.嗓音条件 50%。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
2.演唱方法 30%。发声方法基本正确,无不良发声习惯,呼吸、声音畅通,吐字清晰。
3.音乐表现 20%。能用较准确的普通话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总分为 100 分,分优(86 分以上)、良(80-85 分)、中(70-79分)、及格(60-69 分)和不及格(59 分以下)五个分数段。
四、钢琴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及要求。
以钢琴为主考科目的考生自选曲目:练习曲、中外乐曲各一首。以钢琴为加试科目的考生: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参考考生必须左右手指没有残疾,大指和小指能伸开八度,手指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协调性。
(二)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
(三)评分标准。
1.演奏姿势,演奏方法,基本功。
2.演奏的速度,准确性,流畅、完整。
3.演奏音色、层次、力度变化。
4.对音乐作品的理解,音乐风格,音乐形象,乐感及表现力。
5.作品的实际深浅程度及考生所完成的质量如何。
注: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程度的曲目。
五、器乐考试大纲
(一)考试内容与范围。
1.乐器种类:中西各类管弦乐器、中西打击乐器、弹拨乐器(竖笛、口琴、风琴、单排电子琴、电吉它、葫芦丝、葫芦笙、巴乌喉管、秦琴等暂不作为考试项目)。
2.演奏乐曲一首。
(二)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和现场演奏,乐器自备,不得带伴奏。
(三)评分标准。
1.具有学习所选乐器的生理条件。
2.具有正确的演奏方法、演奏姿势和演奏状态。
3.乐曲演奏规范、流畅和完整、基本功扎实,具有正确把握
节奏、力度、速度、音色及音准的能力。
4.能较好地体现乐曲的内容与风格,具有较强的乐感和艺术表现力。
六、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视唱练耳为考生必考科目。视唱练耳考试是通过音乐听觉能力、视唱能力和音乐记忆力的测试来检验考生的音乐素质,鉴定考生是否具备学习音乐的必备听觉条件。
(二)考试内容与范围。
视唱练耳考试分为练耳与视唱两个部分的内容。
1.单音音高模唱。
2.音组模唱,组合方式为分解和弦、音列。
3.节奏模仿(1 条),每条以四分音符为一拍共八拍;范围在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音符及其组合;一拍内附点八分。
4.视唱曲一首,长度范围:2/4 拍 8 小节,4/4 拍 4 小节,3/4 拍 4-5 小节的乐段。
(三)考试形式。
考生按测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用唱名或用“啦、啦”(节奏模仿可用手拍出或用嘴念出)模仿的方式。
1.单音给出试题音响二次(给标准音)。
2.节奏模仿给出的音响不超过三次;模仿用嘴念出或用手拍出。
(四)评分标准。
1.音模唱 10 分。
2.组模唱 15 分。
3.节奏模唱 15 分。
4.视唱部分 60 分。
七、舞蹈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通过对考生舞蹈表演技能的测评,鉴定学生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动作的协调性和灵活性、节奏感以及表演水平,发现和选拔具备一定的学习舞蹈的条件和素养的考生。
(二)考试内容。
1.舞蹈种类: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和当代舞。
(不含街舞及操化类的舞种)。
2.考生需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蹈片段内容不限,最好有基本功的展示)。
3.舞蹈主项还要加试基础功。
(三)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说明:
1.时间为 1 分半至 2 分钟。
2.自备 CD 光盘考试的舞曲音乐必须是第一首。
3.考试时,必须穿练功服,舞蹈鞋,不需穿演出服。
4.舞蹈主项的考生除了要考舞蹈片段,还要接受基本功(软
开度、跳、转、翻等技术技巧)的考试。
(四)评分标准。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软开度、弹跳能力)。
2.表演连贯、完整。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
一、报名时间
户籍生网上报名时间:4月9日~4月15日。
●家长网上报名的途径有两种:
(一)电脑版登陆网址http://bm.nhedu.net报名;
》》报名操作指南
(二)户籍生现场提交纸质材料时间:4月15日~4月16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起申诉,户籍生网上申诉时间为4月21日~26日。
特别提醒:
1.同一所学校只能报名一次。请不要既以户籍生的条件,又以政策性借读生的条件报读同一所学校。
2.同一大类生源(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只能报名一次。符合户籍生条件可报相应学校一所,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也可报相应学校一所,同时符合以上两大类条件可报两所不同的对应学校,符合多项政策性借读条件的只能选其中一项报名。
3.网上报名必须使用广东省内的手机号码,报名的具体时间从早上的7点至晚上22点前。网上录入的信息和现场提交的资料必须一致,只在网上录入信息而没有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的,或只到现场提交纸质材料而没有在网上录入资料的,都未算完成报名工作。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流程及递交纸质资料地点
(一)户籍生及政策性借读生:首先,按照学区的划分在网上南海区招生系统报名;然后,到所属学校递交纸质资料。
以积分方式入户到我镇社区集体户口的,原则上按申请积分入户时的居住证地址所在学区申请入学。
三、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新生需在2018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且未入读的适龄儿童。
初中(七年级)新生需是小学应届毕业生。
四、申请入学的条件及现场提交的材料
(一)本镇户籍生
1.入学条件:申请入读的学生(即申请人,下同)是大沥镇户籍。
2.现场提交的材料:
(1)《2018年大沥镇户籍生入学申请表》(见附件2,在学校领取)。
(2)父母及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交户口簿中首页、父、母、申请人共4页复印件)。
(3)《南海区学生入园、入学预防接种情况查验证明》(到医院防保科办理),交复印件,原件开学后交班主任。
(4)以积分方式入户到我镇社区集体户口的,请到最后一个居住证受理站点,申请开具居住证历史证明。
五、入学办理流程
申请凭户籍入学和政策性借读入学者提交完材料后,各学校对报名者情况进行初审,然后镇教育局联同派出所、房管局、计生局、社保局、流管站、经济促进局、民政局、税所等相关职能部门复核各类材料。
六、其他说明
1.所有佐证材料截止时间:
(1)房产证明取得有效时间:截止4月15日前有效登记。
(2)计生部门审核计生的截止时间:截至4月27日前有效办理。
(3)社保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
(4)居住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5)纳税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4月至2018年3月,连续缴纳60个月。未达个税起征点的申报记录可计算年限。补缴税款不计算年限。
(6)工商执照年限计算时间:2013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连续有效60个月。
2.各校招生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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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招生联系人及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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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提供虚假证件、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该生在公办学校的入学资格。
4.如已经入读小学或初中的,不能重新在我镇公办学校报名入读一年级和七年级。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5.大沥镇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85526373,85510510,投诉电话:85535655
一、招生对象
(一)初中(七年级)招收2018年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小学(一年级)招收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6周岁且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
按照全国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小学一年级只招收未曾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凡曾入读并已录入学籍的,一经查证,取消在我镇公办小学就读资格。
二、生源类别及报名方式
户籍生:2018年4月15日前拥有本镇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或适龄儿童。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4月9日-4月15日
●家长网上报名的途径有两种:
(一)电脑版登陆网址http://bm.nhedu.net报名;
》》报名操作指南
特别提醒:网上报名的具体时间从早上的7点至晚上22点。网上录入的信息和原件必须一致。
三、户籍生学区划分
》》点击查看学区划分详情
四、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项目类别序号时间工作内容备注前期工作14月8日公布招生方案24月14日9:00-11:00各校开展招生咨询活动镇内各中小学校园内34月16日-27日积分生接受咨询,派发申请表各村居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生14月9日-15日户籍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bm.nhedu.net,时间7:00—22:0024月21日-26日户籍生网上审核不通过的,如有异议可提出申诉35月3日户籍生现场报名、提交材料镇内中小学校园内45月24日前公布户籍生录取结果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家长
五、插班转学安排
2018年6月25日前在各中小学门卫室公布插班转学方案,6月25日-7月6日在各中小学门卫室领取申请表,7月8日上午8:30-11:30各学校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7月9日-11日进行资料审核,7月15日公布结果。
六、咨询和投诉电话:85448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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