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证办理流程/佛山居住证续期签注手续(条件+材料+流程)
佛山居住证办理流程:
由所在地村(居)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下称“村(居)服务站”)受理申请。
①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③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④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免工本费。
办理地点: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办理续期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办理材料:
1.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2.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1份)。
3.旧有的居住证原件。
办理流程:
1.受理:申领人可通过网络或到现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申请邮政快递寄送证件的填写收件人地址、手机号码、邮编),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网上申报入口:http://zjsb.fslgb.gov.cn/app/main
①材料齐全,出具回执。
②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2.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生成制证数据。不符合申领条件,告知申领人并说明理由;
3.制证:各区制证中心制证;
4.发放:受理窗口领取或邮政快递寄送。
办理地点:
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5个工作日内办结
费用:免受工本费
佛山居住证办理材料:
⑴申请人填写《佛山市居住证业务申办表》。
⑵居住登记回执(原件1份)。
⑶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如本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等。
⑷《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或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免照相办理。
⑸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1份(如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时相同,则无需重复提供)。
提交以下材料其中之一:
①已登记备案的《出租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及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复印件上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②其它未登记备案居住房屋的房屋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屋主签署“本件与原本一致”字样并签名、身份证号码);
③住在学校的在校生或住在企业的职工,提交学校或企业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1份。
点击查看:佛山居住证专题,了解更多关于佛山居住证的相关信息。
办理条件
已在省内办理过居住证,且所持居住证损坏或丢失的,可到服务站申请换领或补领。
办理材料
1、按要求填写的《佛山市居住证办理/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和《佛山市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
2、补领有效期为6个月以上至3年的,提交就业或经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广东省居住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
办理流程
填写表格—提交材料—审核—发证
收费标准
补领、换领居住证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83329376
佛山居住证办理条件:
公民离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在佛山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凭居住登记回执,可申领佛山市居住证。
在佛山市连续就读满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宾馆、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经营性服务场所居住满半年的,可办理居住登记后申领居住证。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我市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我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我市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完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等。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务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扩展资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请,可以不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来本市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在本市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居住登记:佛山市居住登记办事指南
办理地点:佛山各区流管办服务站点大全(地址+电话)
关于公开征求《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意见的公告
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已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该法规草案的继续审议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法规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修改意见或者建议请于8月28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提交至佛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草案及起草说明全文在佛山人大官网公布)。信函寄送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六号楼603室,法制工作委员会,邮编:528000。
电子邮箱:fsrdfzgw@fsrd.gov.cn
传真:83335092
提交意见和建议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于作进一步沟通联系。
附件:
1.关于《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的说明
2.《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草案)》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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