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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续签指南/佛山居民办理探亲电子港澳通行证指南

时间:2020-09-22     人气:849     来源:     作者:
概述:现场续签办理条件:持有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剩余有效期在1年以上可再次申请签注。如果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1年,但在3个月以上,可申办3个月有效的个人旅游签注。所需材料:本人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即可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持港澳通行证、代办人身份证)注......
现场续签

办理条件:

持有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剩余有效期在1年以上可再次申请签注。如果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1年,但在3个月以上,可申办3个月有效的个人旅游签注。

所需材料:

本人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即可办理。(他人代办的需持港澳通行证、代办人身份证)

注:

1.未满16周岁的儿童办理个人旅游再次签注,可由监护人(父母)一方陪同或代办,持有效的港澳通行证、户口簿、出生证明及陪同或代办监护人身份证即可办理。

2.如果是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还需单位出具意见,即在《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上盖章签字,并勾选相应的签注选项。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格,准备申请材料;

(2)到出入境办事大厅领取窗口排队号;

(3)到受理窗口递交申请资料;

(4)现场刷卡缴费或凭《缴款通知书》到指定的银行缴费;

(5)领取受理回执

大厅内机器办理:机器自助,按照机器的操作流程提示续签即可。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港澳通行证二次签注为1个工作日;符合自助设备办理签注的立等可取

续签费用:一次签注15元,二次签注30元,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80元,一至两年多次有效签注120元,二至三年多次有效签注160,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签注240元。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5号二楼

工作日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佛山市出入境管理局地址电话一览

办理流程

1.网上预约:https://s.nia.gov.cn/

4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

2.网上续签流程

① 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服务网站网上申请平台:http://www.gdcrj.com/wsfwdt/wssq/

② 根据需要选择申请签注类型

③ 准确填写申请表。取证方式可选择邮政速递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注:邮政速递服务范围仅限广东省内。

如果没有选择邮政速递服务,申请人须携带往来港澳通行证、身份证原件、网上受理编号或网上申请回执,亲自到户口所在地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办证大厅领取签注。

3.支付宝续签

2017年2月21日起支付宝可支持国内109个城市,异地续签港澳通行证。

 



  办事说明:电子港澳通行证,是一张如身份证一样大小的卡式证件。正面打印持证人照片及姓名、出生日期、性别等个人资料,以及证件号码、有效期限、签发机关、签发地点等签发管理信息;背面打印往来港澳签注信息(同时以二维码方式供出入境管理部门使用)。

办理条件

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探望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就学、就业的亲属。

“亲属”是指:配偶,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或者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申请人的配偶、未满十八周岁子女可随同申请。

1.符合条件的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

(1)已满16周岁的须本人到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2)未满16周岁,本人提交申请的须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和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

(3)未满16周岁,监护人同意不采集指纹的,可以由监护人代为申请。

2.持通行证申请签注,在出入境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探望亲属为配偶的可在网上申请。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基本特征

办理材料

办理: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签注: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其他

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

(1)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2)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

(3)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

(1)亲属的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

(1)亲属的香港进入许可,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

(1)亲属的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业:

(1)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亲属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亲属在澳门就学:

(1)亲属的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以及往来港澳通行证或者护照。

(2)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

佛山出入境证件办理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1.提交申请

申请人可先在网上提前预约申请,或直接到现场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准备好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2.数码照相

申请人需要提交本人数码照片两张,可直接在现场进行拍照(亦可在公安局认可的拍照点拍照,需领取照片回执)。

3.采集指纹

申请人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进行指纹采集或者核验指纹(左右手大拇指),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采集后拿号等待办理。

4.受理申请

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缴费单给申请人(如果申请人希望使用免登记自助通关,应同时签署《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

5.缴纳费用

申请人到指定窗口缴纳办证及签注所需的费用,制证费用100元,签注费用以签注类型而定,并领取回执单。

6.制作证件

受理申请后,由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制作电子港澳通行证,并将制作好的证件送回接受申请的出入境管理机构。

7.发放证件

申请人在制证完成后,到办理的出入境管理机构领取证件;若选择快递形式收件的话,只需等候快递人员上门进行签收即可。

佛山电子港澳通行证免登记自助通关须知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首次领取:10个工作日;申请签注:7个工作日;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每张100元;一次签注20元;不超过一年多次(含)签注100元。

办理地点

佛山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3335602

地址:佛山市汾江南路162号创业大厦二楼

禅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9681680

地址:禅城区魁奇路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4楼B区

南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6334531

地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1号

三水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7732403

地址:三水区西南镇贤兴路一号

高明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88828430

地址:高明区荷城文明路283号

顺德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科

电话:22835300

地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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