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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人才住房政策操作指南出炉

时间:2019-12-05     人气:3500     来源:佛山新闻网     作者:admin
概述:日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补充通知,明确在佛山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日前,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完善人才住房政策补充通知,明确在佛山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昨日(12月4日)下午,市住建局网站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操作指南。



  以下为指南全文:


  为落实《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要求,现制定本操作指南,请遵照执行。


  一、实施内容


  (一)持有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非本市户籍人才,享受我市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二)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限制。


  (三)住房套数认定以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


  二、提交材料


  (一)持有优粤佛山卡A卡、B卡、C卡、T卡的人才,须提前登录优粤佛山卡APP确认购房资格,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优粤佛山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二)在我市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的非本市户籍人才,在我市限购区域购房的,需提交下列材料:


  1.《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婚姻状况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份证件、居民户口簿等家庭关系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在佛山工作的情况材料:


  (1)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下列4项材料之一: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2)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需提供下列3项材料之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参保材料、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


  4.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或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购房申请流程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申请流程:


  1.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购房相关材料;


  2.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原件进行查验,并在所有留存的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核”并盖章。


  3.对符合购房资格的,购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合同网签;


  4.办理网签合同备案时,由合同备案业务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办理商品住房预(销)售合同备案。


  (二)购买存量房申请流程:


  1.购房人如实填写《购房人申明陈述书》;


  2.买卖双方进行合同网签;


  3.买卖双方凭网签合同及购房相关资料,申请办理缴税、产权转移登记等手续;


  4.产权转移登记业务部门对购房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


  四、其他规定


  (一)对提交中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通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平台查询验证。


  http://zscx.osta.org.cn/?tdsourcetag=s_pcqq_aiomsg


  (二)对提交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的,通过学信网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认证系统等渠道查询验证。


  国内学历:


  http://www.chsi.com.cn/


  国外学历:


  http://renzheng.cscse.edu.cn/Login.aspx


  五、执行时间


  本操作指南自《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发布之日起施行。


  链接:《关于进一步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补充通知》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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