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疫情核酸检测加急?假的!
警惕!警惕!警惕!
这些都是骗局
骗局一
身份:掌握特殊渠道的“神秘人”
方法:宣称投资生产“新冠疫苗”可赚大钱
目的:诱导你在虚假平台、APP上投钱
骗子潜伏在社交软件、网络直播平台等,广撒网私信他人。冒充部队军官等称有内部渠道可购买“新冠疫苗”。不断给受害者洗脑,灌输投资生产“新冠疫苗”可赚大钱,诱导受害人在其提供的平台、APP上进行投资转账。
假的!说到底还是投资理财诈骗,一旦受害者信了骗子,只能是无法提现或者全部亏损。
中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分步走,全面有序地推进高感染风险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的接种工作,并实施全民免费接种。
骗局二
身份:冒充“防疫工作机构人员”
方法:群发信息,快速检测
目的:骗你付钱
聊天群里出现“快速出核酸检测结果”“加急最快半个小时”“家里也能做核酸检测”的信息。记住一条:只要额外付费便能办到,都是骗钱的套路。
核酸结果一定要由经卫健部门认证的具备资质的医院、专业医疗机构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不要轻信网络不实信息和所谓“私人渠道”。这不仅可能影响自身正常出行,更有可能落入不法分子非法敛财的骗局。
骗局三
身份:冒充“新冠肺炎疫情流调员”
方法:打你电话,恐吓得病
目的:骗你买药
对方自称“防控中心某主任”,告知你健康码和检测报告上有异常,可能感染了新冠肺炎,不过还在潜伏期,情况不算太严重。对方会在电话里透露,现在有一款特效药,只需5800元三个疗程,每天坚持服用就会恢复健康。
假的!目前新冠肺炎没有特效药,只要听到对方说类似的话,请立刻挂断电话并举报!
近期,为准确排查密接者、次密接者、重点人群及一般人群,有效控制疫情,确实有新冠肺炎疫情流调员正在对确诊病例的接触人员开展流调工作。
流调人员表明身份后,不会询问财产、自称有特效药等,需要核实内容只有以下这几种:
1. 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常用的手机号)、家庭住址、家庭成员等;
2. 健康状况:包括近期是否有不适症状、核酸检测情况;
3. 近期行程:包括14天内具体行程、交通工具、接触过谁(与谁共同生活、学习、工作、娱乐或其他近距离接触、是否采取了有效防护措施);
4. 其他对疾病防控有用的信息。
骗局四
身份:冒充“相关权威部门、机构”
方法:以各种理由发短信
目的:骗你点开病毒链接
这类短信通通都是假的!
不要点击陌生链接!
不要填写个人信息!
看到此类信息
请马上删除!
这是一种将诈骗短信包装成防疫提示的骗局,以往有预约疫苗接种的内容,现在又出现了3小时做核酸、意外保障到达等借口,不管如何包装,其根本就是发送含有“钓鱼网站”链接的短信,诱导点击链接。此类群发短信诈骗,除了获取公民个人信息,也是针对受害人的“海选”。
骗局五
身份:冒充“疫苗接种普查调查员”
方法:申请微信好友,拉入各种群聊
目的:骗你刷单
这当然是假的!
疫苗接种和做任务有什么关系?
这只是骗子认识你的一种方式
只要对方拉你入群
请马上退出!!!
随着防诈宣传的深入,群众安全意识越来越高,骗子想要添加些“好友”真心不容易。只能绞尽脑汁寻一切能让大众放松戒备的理由,疫情防控人人关注当然逃脱不了被蹭的命运。拿大众的“配合”来骗取通过,再行骗人之举实在是可恶。
顺德人才专卖房新规出炉,5年内有效!
明确满8年可有条件转让赠与,需提供顺德5年社保或个税证明,并补交差价!
对于合同约定期限内未销售完毕的人才专卖房,允许补交价款后作为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
据了解,顺德已陆续开发有美的领贤公馆(北滘)、中海金玺公馆(伦教)、美的绿城凤起兰庭(北滘)、万科江望花园(陈村)、金科博翠天下(大良)、电建·洺悦华府(大良)等人才专卖房项目。
现就《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的主要内容和依据
(一)《办法》的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分六章共34条。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为总则,阐明了制定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职责分工等;第二章为人才专卖房的申请和审批,主要规定了我区人才专卖房的申请和审批的流程;第三章为人才专卖房的销售,主要明确了人才专卖房的销售流程;第四章为人才专卖房的管理,主要明确了人才专卖房的配套标准、产权证登记样式、回购的条件;第五章明确了人才专卖房的回购流程;第六章为附则,将《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的有效期延长为5年。
(二)《管理办法》制定依据
1.《顺德区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
2.《顺德区完善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
3.《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2020)
4.《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专卖房居住管理协议》
5.《居住管理实施细则》
二、主要的条款解读
此次修订重点围绕各成员单位分工、落实人才购房累计在顺德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要求、重点招商或合作项目人才购房问题、人才专卖房回购及后续处理方式等问题进行修改完善。
(一)明确相关部门职责
由于政府机构改革,部分行政主管部门发生变更,在《办法》第三条修订了相关部门名称及职责。
新增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部分职责;删除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职责表述;明确区人才安居公司作为我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并调整新增其部分职责。
(二)明确人才专卖房具体面积和销售对象
在《办法)第二条新增明确人才专卖房的具体面积要求;并根据我区最新的人才认定政策,在《办法》第四条修订人才专卖房销售对象具体表述。
(三)放宽销售对象限制
新增第五条。根据区领导指示,为解决重点招商项目高层次人才对于人才专卖房的实际需求,为实际操作中放宽销售对象等限制提供依据。
(四)明确最高销售价格确定方式
新增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人才专卖房最高销售价格的具体计算方式及具体做法。
(五)明确逾期未销售完毕的人才专卖房处理方式
新增第十二条,明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期限内未销售完毕的人才专卖房的具体处理方式:允许补交价款后作为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
(六)落实人才购房累计在顺德工作满一定年限的要求
根据《顺德区完善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的文件精神,在《办法》第二十三条明确人才购房需累计在顺德工作满一定年限(5年)的要求,实现引才留才、服务顺德的真正目的。
购房人需提供自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至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之日满8年后需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期间,累计购买5年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参保)或累计5年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需以顺德区作为境内唯一缴纳地)。
2020年6月,我局曾就《办法》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原修订稿提出人才购房满8年后转让需提供材料证明在顺德工作满一定年限,引起人才极大反弹、舆情反映极大,故此次修订采取“新人新办法、旧人旧办法”原则,仅规定自《办法》实施之日起签订人才专卖房购房合同的购房人群提出工作年限要求。
(七)明确具体回购流程
新增第五章。因原办法缺乏回购的具体流程,为解决回购过程中产生的具体问题,参考《佛山市顺德区人才专卖房居住管理协议》,结合实际情况,新增第五章“人才专卖房的回购流程”,完善回购具体流程。
第五章共6条(第27~32条),第27条明确启动回购的程序;第28、29条明确已网签未办理产权登记和已办理产权登记两种情形的具体回购方式;第30条明确房屋受损的回购处理方式;第31、32条明确回购房屋搬迁期限、产权变更登记、房屋存在权利限制解决方式等内容。
(八)延长办法有效期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顺府办发〔2020〕18号)同时废止。
附顺德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原文:
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区“开放引领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聚集高层次人才安居就业创业,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顺德区实施高层次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顺府办发〔2017〕66号)、《顺德区完善人才安居工程的意见》(顺府办函〔2020〕347号)的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人才专卖房是指采取政策新建和市场配建等方式,土地出让时设定销售对象、销售价格、户型面积等限制条件,由开发企业通过公开竞争取得土地使用权,并严格按照限制条件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一般在60~144平方米。
第三条 区人才专卖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人才专卖房工作有关重大事项。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拟定人才专卖房政策,指导、监督人才专卖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在销售前对人才专卖房价格进行评估;委托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开展人才专卖房的相关具体工作。
区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才认定、申请人申购资格审核和复审、申购有关投诉处理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顺德分局负责人才专卖房的用地供应及人才专卖房供地前的相关事宜,提供申请人的住房产权登记信息。
顺德区人才安居公司作为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负责以下工作:负责制定人才专卖房销售方案,报区人才专卖房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组织实施具体销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发布销售公告、接受申请人申请、审核、摇珠、选房、接受申诉等);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专卖房政策实施情况;负责人才专卖房回购工作;根据人才专卖房管理协议开展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职能部门以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人才专卖房工作。
第四条 顺德区人才专卖房面向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高层次人才销售,且人才在申购前连续6个月在顺德区工作及参加社会保险(各险种齐全且非灵活就业),在顺德区无参保记录或险种不全的,须连续6个月在顺德区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须以顺德区作为境内唯一缴纳地且非“零申报”)。
第五条 人才专卖房项目的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协议,对销售对象等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重大招商项目、重大项目与区政府或经区政府同意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框架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以上统称为重点项目协议)等,对人才专卖房项目的销售对象等有特殊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顺德区政府或经区政府同意签订的重点项目协议约定的销售对象,应严格执行区政府及经区政府同意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申请人标准原则上不低于顺德区人才标准,由协议签订牵头部门对项目协议约定销售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第六条 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的申购和销售管理工作遵循 “动态调整、限额分配、兼顾公平”的原则,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即申报单位)向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提出,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为申报单位提供“一门式”服务。
第七条 申报单位应制定人才专卖房申购方案,做好人才购房的申请受理、选房排序和资格审核等工作。人才专卖房申购方案应报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审核。
第二章 人才专卖房的申请和审批
第八条 购房人必须具备购买我区商品房的资格,且需符合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对外公布的条件规定。
第九条 按照“一户一套”的原则,经批准购买的申请人只可购买一套人才专卖房,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确定一人为申请人。
已购买人才专卖房的,不得重复享受《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安居办法》所规定的购房补贴等其他人才住房政策。
第十条 人才专卖房申请和审批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到所在工作单位或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领取申请表格,如实填写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保证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材料的,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申报单位在确定申请材料符合要求后,按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公布的计分规则计算申请人得分,将达到分数线的申请人按分数从高至低确定选房顺序,并将申请人的选房顺序在公开网站公示7日,出具审核意见。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申报单位须对异议处理情况加以说明。
(三)申报单位为每位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审核材料、计分证明材料、公示情况等建立申请档案,并送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备案。
第三章 人才专卖房的销售
第十一条 开发企业销售人才专卖房的实际价格不得超过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
最高销售价格为土地出让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市场商品住房销售均价的80%左右,该销售均价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最高销售价格最终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报请区人才专卖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第十二条 人才专卖房应在土地出让合同或建设协议约定的期限内销售完毕。逾期未销售完毕的,由开发企业按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人才专卖房销售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市场参考价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的差价,向顺德区政府补交价款。开发企业补交价款后的人才专卖房,可转为普通商品房销售,补交价款所涉及的税费由开发企业承担。
第十三条 对申请人的购房资格审核、办理有关权证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由申请人承担。
第十四条 获批购买人才专卖房的申请人应通过计分决定轮候和选房顺序。具体计分办法应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在网站向社会公布。
轮候和选房顺序依分值高低排序,同分值申请人由所在工作单位决定先后顺序。申请人发生分值变化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申报单位申请办理分值和顺序的变更。
第十五条 选房后未在公布的期限内办理购房手续的申请人,视为放弃购房资格,不再轮候。仍需购买人才专卖房的,应重新申请并重新排列轮候顺序。
第十六条 人才专卖房销售结果应定期在网站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人才专卖房的管理
第十七条 对人才专卖房最高销售价格标准、销售对象条件标准、计分规则等情况实行不同地块分批次动态管理,并以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的公布为准。
第十八条 人才专卖房项目配套车位、配套商业设施等的租售管理和物业管理应当按照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人才专卖房原则上只供自住且须执行人才专卖房相关管理协议的约定。
第二十条 人才专卖房自购房人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8年内,不得出租(借)、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按原购房价实施回购,有关税费由原购房人承担;也可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原购房价实施购买。回购时不含装修的市场评估价低于原购房价的,按市场评估价实施回购。
法院处置人才专卖房产权(含按揭断供、司法诉讼等),已补交价款的除外;
自购房人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8年内确需发生不动产转移登记、经区人才专卖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的特殊情形。
符合上述情形,但由于客观因素导致所购人才专卖房确实无法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回购的,购房人应按初始购房时的政府让利部分,向顺德区政府补交价款。
第二十二条 人才专卖房不动产登记簿权属人应为购房人,不动产权属登记部门应在不动产登记簿中备注“本房屋属顺德区人才专卖房,需遵守顺德区人才专卖房政策等有关规定;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应按初始购房时的政府让利部分向顺德区政府补交价款”,已向顺德区政府补交价款的除外。
初始购房时的政府让利部分按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销售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市场参考价的80%与原购房价的差价计算。
第二十三条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签订人才专卖房购房合同的,自购房人取得不动产登记簿之日起满8年,转让、赠与、抵押(不含按揭)的,需提供在顺德区累计购买5年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参保)或累计5年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需以顺德区作为境内唯一缴纳地),并按政府让利部分向顺德区政府补交价款。
未能提供在顺德区累计购买5年社保(不包含灵活就业参保)或累计5年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证明(需以顺德区作为境内唯一缴纳地)的,需向政府补交的价款按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在人才专卖房销售前委托有资质的评估公司出具的市场参考价与原购房价的差价计算。
第二十四条 法院处置、转让、赠与、离婚析产、出租(借)、抵押(不含按揭)人才专卖房后,同一购房人不可再次申购人才专卖房。
第二十五条 人才专卖房购房合同应当约定,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购人才专卖房或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应当视为购房人自愿放弃所购人才专卖房的房屋权利和人才专卖房的购房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可以不定期或因群众举报对购房人资格进行抽查。证实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购人才专卖房或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按原购房价实施回购,有关税费由原购房人承担。回购时不含装修的市场评估价低于原购房价的,按市场评估价实施回购。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向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举报。
第五章 人才专卖房的回购流程
第二十七条 需回购的人才专卖房,由原购房人向人才安居运营机构提出申请。报经区人才专卖房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进行回购。
启动回购程序后,原购房人不具备再次购买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的资格。
第二十八条 启动回购程序后,已网签合同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注销网签合同,房源投入下一批次销售。定金、首期、贷款等费用纠纷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未约定的,由原购房人与开发商自行协商解决。
第二十九条 启动回购程序后,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按存量房进行交易:
(一)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优先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原购房价实施购买,相关税费和评估费用由原购房人承担。
(二)未能安排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按原购房价实施购买的,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负责回购,回购后的人才专卖房确权至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名单中公开招标聘用符合资质要求的评估公司对房屋不含装修的市场价进行评估。回购时市场评估价不低于原购房价的,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按原购房价实施回购;回购时市场评估价低于原购房价的,按市场评估价实施回购。相关税费和评估费用由原购房人承担。
第三十条 回购时,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对人才专卖房进行全面检查,发现该房屋存在被擅自大范围改动或严重损坏房屋的使用功能影响二次销售的,原购房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将人才专卖房恢复至初始购房状态,逾期则由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委托第三方进行修复,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在回购款中直接扣除。
第三十一条 实施回购的,原购房人需在接到《人才专卖房回购通知书》后30日内搬迁及配合区人才安居运营机构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 若需回购的人才专卖房存在权利限制,无法实施产权转移登记的,需由原购房人解决后方能实施回购。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原《顺德区人才专卖房管理暂行办法》(顺府办发〔2020〕18号)同时废止。
导读
在精细化管理的时代,如何实现提效率、优管理、降成本、全透明的加油管理?
近些年来,随着物流环境的整体变化,物流企业所获得利润越来越薄,因此众多物流企业在不断寻求办法来降本本增效。在物流车队最核心的“33211”成本结构中,加油是物流企业的刚需,也是受人为因素控制最大的一环。但是由于缺乏精细化的管理,很多物流企业对自身的加油成本不是很了解。
在物流行业所有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中,看上去简单且没有技术含量的加油管理常常被人们忽视,众多物流企业受困于以下痛点:每一单业务都涉及跟司机结算油钱、围绕油卡一系列手工操作很繁琐、全流程都是线下、油价和操作不透明、油品资金沉淀巨大……这些都为利润已经很薄的物流企业带来了极大的压力。
在罗戈网.物流沙龙的采访中,安徽某知名快递物流企业负责人介绍了他们此前遭遇的双重困扰:该企业是中国邮政一级承运商,年营业额超1亿元,平时需要同时进行外协车、自有车的加油管理。其在外协车方面的问题是:外协车辆不固定,每个月办卡量巨大而且经常因为限额办不出卡;管卡麻烦,需要专人进行登记、寄卡、收卡、退押金等工作;由于司机手里经常有多家物流公司的加油卡,导致加油卡使用不及时、开票率低。
其在自有车方面的问题是:自有车油耗管控难,采用微信群报备进行数据统计,耗时耗力;使用多家实体加油卡,司机加油随意性高,加油成本居高不下;副卡积压金额大,资金利用率低。
可以看出,该企业面临的难题非常具有代表性,这是每家物流企业都经历过的,他们的负责人表示:“所有能带来价值、能降低成本的技术我们都愿意尝试。”那么在精细化管理的时代,如何实现提效率、优管理、降成本、全透明的加油管理呢?
数字化加油管理为物流企业带来了什么
“我们从2019年开始使用万金油能源,使用效果非常好。在外协车方面,省去了之前设一名助理专门管卡的做法,无需专人去油站排队办卡、开票以及收发卡、登记、寄卡、补卡等,节省人工成本3000~4000元/月、快递费500元/月(单独寄卡部分)、打车报销费用300元/月,合计节省60000元/年。”采访中,安徽某知名快递物流企业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在自有车方面的改善更为明显,使用万金油能源后,我们公司加油数据实时在线,后台报表一键导出,可以做到对自有车油耗进行按天按月分析,降低油耗10%;万金油能源对于油站筛选严格,品质有保障,油站网络更是覆盖全国,司机出发之前可以提前进行线路规划,根据线路进行定点加油,以今年7月份最新数据为例,平均油价从6.54元/升降至5.68元/升,降幅达0.86元/升,每月加油46000升,当月可以节省加油成本39560元;同时副卡余额一目了然,可随用随充,减少资金沉淀,支持在线撤回,减少因司机流动导致油卡失联。”
随着物流行业的发展,物流企业越来越重视成本结构的精细化和车队管理的可视化、数据化。在物流沙龙的采访中,北京某知名物流企业负责人介绍道,使用万金油能源后实现了全线智能化,人效成本大大提高,仅油卡管理相关员工就从5名减少至2名,另外电子卡自动充值、油站展示透明、多品牌加油等,也让企业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降本,优先给自有车展示低价优惠油站,每月成本节省达90万元。
“重点是减少了近千万的资金沉淀!”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强调道,“传统模式中,实体卡需要人工实时充值,还要提前储值供司机使用,这导致大量资金一直沉淀在油卡里面。使用万金油能源后,我们实现了系统对接,实时消费从主账户扣除,只要保障账户余额充足即可,司机账户没有费用沉淀,实现了整体意义上的降本增效。”
可以看出,如今物流企业愈加看重精细化管理,对于实打实的增效降本数据也算得很精细,而在加油管理中,庞大的资金沉淀无疑是企业“不能承受之重”,而数字化加油管理有效地改善了这种情况。
万金油能源+物流宝兑通:
帮物流企业把加油、加LNG天然气管明白
中国以加油、加LNG天然气为代表的物流和能源市场规模高达万亿级,传统管理模式效率低、不透明、成本高,亟待数字化改造。同时,中国拥有数百万家物流企业,总计3000万+辆车,仅不到3%的企业拥有上百辆车,还处于“散小乱”的局面。不管是供给方还是需求方,都无法独立完成数字化变革。
牛卡福集团为满足这一巨大市场需求,推出了万金油能源、物流宝兑通两大子品牌,从加油、加气管理的刚需切入,为物流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能源网络(加油、加气、撬装及新能源等),旨在解决物流运输行业中油品管理的难题。
万金油能源目前服务和连接了20000+物流企业、6000+加油站和100万+卡车司机,已发展成为面向物流企业提供数字化加油服务的引领平台,合作的物流企业包括百世快运、中储智运、福佑卡车、则一供应链、路歌、博华物流、荣庆物流等领先企业。
· 对于物流公司老板:万金油能源实现了电子卡代替实体卡,虚拟无限办卡,大大节省了制卡成本和加油成本;数据在线化、透明化,可以降低加油成本3%~10%;提高了人工效率,降低了时间成本,油卡随用随充、随消随领;提高了资金利用率,降低资金沉淀30%,减轻了经营压力。
· 对于财务、出纳:万金油能源实现系统对接,自动开发票,省时省力,数据精准;发票数据汇总,手机电脑都可查看,方便对账。上下游结算操作简单,数据清晰。保证数据真实性,追溯每一笔交易,资金流向及时掌握,数据分析有理有据。
· 对于调度、运营:操作简单、对账清晰,小程序登录,管理灵活高效;油款数据实时更新,对账数据准确;油站信息实时掌握,根据位置、油价、优惠活动提前规划司机路线,最大程度节约燃油成本。
· 对于司机:无需携带多张实体加油卡,电子加油无需圈存,领取即可用,时效性更高;手机操作,防止丢失;提前规划高速路线,哪里便宜去哪里加油;自主查询消费账单,记账更清晰。
(线路选取和油站选取)
在LNG加气方面,牛卡福同样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应用。宝兑通目前覆盖中国18个省市,链接全国1000+加气服务网点,拥有中国最大的物流LNG加气服务网络,通过SaaS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优化整合物流产业上下游资源,为各个环节降本增效。
(宝兑通业务规模)
牛卡福助推物流产业的智能化升级
随着数字化经济在各产业迅速崛起,物流行业已经掀起了数字化浪潮,加油管理作为关键的一环,贯穿了物流企业从业务到财务的全流程,被数字化技术赋予更多的可能;同时,油耗庞大的体量使加油管理成为数字化改造的必取之地。由于领先的物流企业更多地把科技力量放在主业务流程上面,较少顾及如加油管理等业务,这时他们就需要专业的第三方服务来帮他们实现端到端的、智能化、在线化的加油管理。
巨大的市场需求、长尾分散的交易两端,为牛卡福集团这类创新企业提供了能源数字化的平台级机会。牛卡福集团从加油、加气管理的刚需切入,已经逐步渗透物流后市场的全产业链服务,先后从能源数字化、物流数字化、用户服务三大业务板块服务各类物流企业23000+,油站气站网络20000+,为120万+卡车司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能源加注体验,全方位推动物流行业的数字化变革。
发展过程中,牛卡福非常看重业务合规,牛卡福集团CEO陈兹武多次强调,加油这个领域涉及到大量税、油、票分离问题,都必须要在合规前提下解决,例如加油站必须得有相应资质,保证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物流企业必须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其他客户如维修店等也必须有相应准入资质。在牛卡福看来,首先一定要合规,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要求,这是大前提。牛卡福坚信,只有业务合规都做好了,加上企业自身的模式能够持续发展,客户群不断扩大,才能走得又稳又远。
随着科学技术的深度应用,物流行业的核心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传统时代,物流行业的核心是运营;而在互联网时代,物流行业的重点在于网络效应;在智慧时代,技术则是物流行业最大的壁垒。对于物流行业来说,进行数字化升级是大势所趋,但是仅靠物流企业是难以实现智能化、数字化、在线化改造的。牛卡福作为国内专业的物流+互联网+能源服务平台,借助先进的技术帮助物流企业改造低效冗杂的环节,帮助企业降本增效。在未来的发展中,牛卡福将继续发挥自身平台优势,为整个物流产业乃至整个社会的发展贡献更多积极效能。
作者 | 郭嘉
来源 | 物流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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