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打造港澳台侨人士及留学生掌上指南
昨日,禅城区委统战部举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禅城同心卡启动仪式。在禅城的港澳台侨人士以及留学生注册领取禅城同心卡(电子卡)后,可享受消费折扣、就业创业支持、政策查询、24小时咨询等服务。
佛山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局局长张可,佛山市委台港澳办副主任俞秋升,禅城区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杜梅等出席启动仪式。
禅城同心卡服务对象是在禅的港澳台侨人士以及留学生。通过“禅城海内外”微信公众号或“禅城同心卡”微信小程序注册领卡后,用户就可享受相关服务。目前,禅城同心卡设有享折扣、揾工易、政策包、联系我4个板块。
在“享折扣”板块,提供特约酒店、饮食、文化体育活动等商家优惠。目前第一批合作商家有17家港澳台侨资企业,共计60余个网点参与提供优惠。记者留意到,其中一间入驻的体育培训中心,保龄球14元/局,是原价的5.6折。该板块还贴心地提供导航服务,解决港澳台侨人士和留学生可能不熟悉路况的情况。
点开“揾工易”板块,会自动转跳到禅城区HR俱乐部小程序,提供企业用工要求、个人求职就业创业等便民服务,做实做细引才、留才。
“政策包”板块则提供禅城创新创业相关政策推送。目前,禅城同心卡已收录相关扶持政策30余条,涉及创业、就业、人才、生活四大方面。同时该板块还提供搜索功能,用户可根据自身需求输入关键字搜索相应的政策。
“联系我”板块接入了禅城区政务一按灵热线88881200(24小时热线咨询电话),用户对之前看到的各项扶持政策、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对禅城区政务服务有需要了解的,都可以直接通过该页面直接一键拨打电话咨询。
香港人杨朝阳来禅城已经有十几年。他注册了禅城同心卡后,对该项服务点赞,“通过同心卡,可以感受到政府对我们的关心和关怀,不论是工作和生活,同心卡都提供了相关的服务,很贴心。”
启动仪式上,禅城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黄捷玲表示,近日,国家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佛山全力对接支持两个合作区,为港澳台侨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创业就业工作生活提供更广阔的前景。而经过大半年筹备的禅城同心卡,就是主动对接、主动支持、主动服务港澳台侨人士融入大湾区发展的一大创新举措。
接下来,禅城同心卡的服务内容将不断升级完善,争取成为港澳台侨人士以及留学生在禅城生活、工作的掌上指南。
据悉,今年以来,禅城区委统战部切实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做深做实做细服务,如积极推动在禅港澳人士疫苗接种工作,开展“在禅港澳人士政务业务办理活动”,集中为超过40名港澳人士顺利办理居住证申领,极大方便港澳人士在禅生活工作。
针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行为,近日,四川与江苏两地相关部门对部分教师进行了处罚。
四川成都夏令营实为学生补课
30名教师被处理
据川观新闻9月6日消息,日前,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对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部分在职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补课的行为给予了如下处罚:
取消实外西区2021年年度评优评先的资格,对学校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压缩该校2022年的招生计划;
对涉事违规补课的30名教师进行处理,取消他们2021年评优评先、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退还违规补课收入;
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对涉事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其中两名重点涉事教师,其中一人已被取消了校长助理职务,取消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另外一人的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被撤销,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据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查实,成都市实验外国语学校(西区)(以下简称“实外西”)部分在职教师于2020年3月至2021年8月期间,采取租借场地、参与“夏令营”(实际为学生补课)等方式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敏而好学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敏而好学”)、成都天府新区蓝冰文化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冰”)、成都天府新区等风来学致知行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学致知行”)违规补课。
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行政处罚暂行实施办法》《四川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研究,拟对实外西、涉事教师、涉事校外培训机构给予以下处理。
以下为完整通报
一、处理决定
(一)学校
取消实外西2021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责令实外西党委对相关问题作深刻反思,写出书面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报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对学校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谈话诫勉;约谈该校举办方;责令成实外教育集团取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核减年度薪金;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压减该校2022年招生计划。
(二)教师
取消30名涉事违规教师2021年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和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对涉的党员教师进行谈话诫勉,并给予违规情节较重人员党内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对2名重点涉事教师还将增补以下处理:
(1)王某,党员,实外西校长助理,校违规补课专项整治小组副组长。撤销其校长助理职务;取消其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
(2)吕某,群众,实外西高二物理教研组组长、班主任,敏而好学校外培训机构监理。撤销其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
(三)校外培训机构
责令停业;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退还违规办学收入;全区教育系统通报批评。
二、处室分工
(一)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
责令实外西党委对此事件作深刻反思,立即整改,并向四川天府新区党工委教育卫健工委提交书面检讨及整改情况报告;负责对实外西法人、党委书记、校长进行诫勉谈话。
(二)党建处
负责组织对涉事的党员教师进行诫勉话;对违规违纪情节较重的党员教师,按程序提出党内警告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建议。
(三)教育处
负责在全区教育系统对此事通报批评;负责取消实外西2021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负责责令成实外教育集团取消该校党委书记、校长当年的评优选先资格,核减年度薪金;负责责令实外西取消30名涉事违规教师2021年评奖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和申报人才计划等资格,取消王建强2021年省特级教师评选资格,撤销其校长助理职务,撤销吕问友教研组长、班主任职务且聘用岗位由高级教师降为中级教师;负责将已列入“天府英才计划”的涉事教师,本年度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负责责令学校督导教师退还违规补课收入,并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作书面检讨。
(四)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责令涉事校外培训机构停业,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负责责令机构退还违规办学收入;负责组织约谈实外西举办方,责令学校进一步查证可能存在违规行为的教师,一经查实,参照此次处理意见。
(五)招生教育考试中心
负责压减实外西2022年招生计划人数。
三、下步工作
请各处室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抓紧落实对实外西、涉事教师、涉事校外培训机构的处理决定,妥善推进处置工作。同时针对此次事件举一反三,加大“双减”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从思想认识上根除校外培训机构和在职教师参与违规补课的侥幸心理。
江苏盐城
曝光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
9月6日,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曝光了3名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典型案例,相关人员已被处行政警告处分和记过处分。
盐城市阜宁县陈集中学教师郭某某,于7月7日在其住所车库内违规组织14名学生补课。
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郭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阜宁县陈良中心小学教师夏某某,于8月11日在其住所内违规组织6名学生补课。
8月23日,阜宁县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夏某某行政警告处分,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相关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和提醒谈话。
盐城市王港小学副校长朱某某,于8月14日下午在燕达花园小区7号楼601室违规组织13名学生补课。
8月18日,亭湖区教育局根据国家和省、市师德师风建设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行政记过处分、免去其副校长职务,当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先评优、职称申报、岗位晋升,调离原工作单位。同时对负责管理监督责任的学校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进行诫勉谈话,调离原工作单位。
教育部
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
据教育部官网9月7日消息,教育部会同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就将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工作进行部署。
对于现有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线下非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以及终止培训机构等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办法予以办理。
2021年底前完成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近日,《佛山市三水区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粮食种植扶持方案》正式印发,在三水辖区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民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均可申请补贴,水稻种植最高补贴750元/亩/造。
按照市级下达的粮食安全责任考核任务,2021年三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达到 2.74万亩以上,其中水稻种植面积达到1.282万亩以上,到2023年全区粮食种植面积达到3.86万亩以上。
针对水稻等粮食作物种植效益较低的实际情况,三水区出台《佛山市三水区防止耕地“非粮化”激励粮食种植扶持方案》,通过加大粮食生产扶持力度,实施水稻田生态补偿机制、粮食种植补贴,提振农民种粮积极性,推进粮食适度规模化生产,稳定提升全区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防止耕地“非粮化”,提高粮食生产保障能力。该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方案指出,三水按照“谁种植,补贴谁”“应补尽补,多种多补”的原则实施粮食种植扶持,补贴对象为在三水辖区范围内直接从事种植粮食作物的农民或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等主体,补贴粮食作物品种范围包括水稻、玉米、甘薯、马铃薯、小麦、大豆。
在水稻种植补贴方面,水稻田生态补偿补贴标准为500元/亩/造;在双季稻种植基础上且单造连片种植水稻达到50亩以上的,双季均在水稻田生态补贴的基础上再补贴250元/亩/造。鉴于2021年春播已种,对2021年晚造和2022年早造都达到50亩以上的,视为双季稻规模种植,给予2021年晚造水稻250元/亩/造的双季稻规模种植补贴。
对于连片种植玉米、甘薯、马铃薯、小麦、大豆等粮食作物10亩以上(逐年提高5亩,即2021年10亩以上,2022年15亩以上,2023年20亩以上)的,补贴 500元/亩/造。对以“双季稻+”轮作模式(稻稻薯、稻稻玉米、稻稻小麦等)种植三造粮食作物,且单造面积均达到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即在给予上述粮食种植补贴的基础上,再给予100元/亩补贴。
三水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三水全区已完成2021年粮食种植面积和水稻种植面积任务,已划拨早造水稻种植补贴超过143万元。
即日起,申报对象(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企业、社会组织)可以向村(居)委会申报,国有农场、政府租用地等种植主体直接向镇(街)农业农村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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