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这些路段通行效率大提升!
如今
顺德一批拥堵路段的通行效率明显提升
顺德使出了什么治堵大招?
一起来看看吧!
1新丰路/御景坊路口优化右转弯匝道
# 原有问题
原新丰路/御景坊信号灯路口东往西方向上下班车流量大,经常造成交通拥堵。
# 改善措施
目前,通过对匝道微改造拓宽(建)右转弯车道,使右转车流与直行车流分离,避免直行车辆等候信号灯时堵塞右转弯车辆行驶,有效缓解高峰期间车辆拥堵。
# 原有问题
原新成路右转弯往325国道匝道位置,因为路口交通流量大,交通拥堵严重。
# 改善措施
考虑325国道将拓宽建设(现时41米拓宽至80米,将该路口调整为右转右出,拟将于年内动工),现调整对匝道微改造拓宽(建)右转弯车道,使右转车流与直行车流分离,避免直行车辆等候信号灯时堵塞右转车辆行驶;并缩短了掉头距离,减少候灯车辆堵塞掉头位,有效缓解高峰期间车辆拥堵。
# 原有问题
原顺德区新城路(环湖路—南国路)采取8m宽的临时保通路通行,上下学高峰期易造成交通拥堵。
# 改善措施
现按照永久道路断面实施,工程已完工,打破了原有新城路与欢乐大道的断头阻碍,彻底贯通了智城路、新城路、新逢沙大道、旧逢沙大道和欢乐大道,大大缓解了南方智谷和华侨城周边片区的交通压力。
# 原有问题
乐龙路/龙江南坑路口原为平交路口,在上下班高峰期交通流量大,交通拥堵严重。
# 改善措施
乐龙路/龙江南坑跨线桥快速化改造,目前跨线桥建设工程主线已完成通车,乐龙路/龙江南坑跨线桥的建设有效缓解该路口交通瓶颈,并吸引东西向的龙洲路、南国路红旗路等主路转南北向车流,减轻顺德大道的交通压力。
# 原有问题
原伦教新成路/占地路口至振兴南路/新景路口沿途住宅、商铺较多,随意停放车辆现象严重,造成高峰期交通拥堵严重。
# 改善措施
# 原有问题
原伦教旧伦羊路伦教小学新校区路段比较狭窄,道路两侧时有违停车辆,学校放学期间因家长电动摩托车停放比较混乱,造成高峰期交通拥堵严重。
# 改善措施
通过路中间设置中间分隔栏、校门口路段安装自动违停抓拍枪等措施,有效对来往车辆引流,缓解拥堵,目前车辆通行顺畅。
# 原有问题
原均安均益公路/畅兴大道西路口货车与科目三教练车流量多,社会车辆违规行车,造成堵塞现象。
# 改善措施
1.明晰交叉路口标志标线,在畅兴大道西设置中间分隔栏,引导车辆规范行车;
2.在路口交汇处设置环岛和标志牌,引导车辆减速慢行;
3.中顺大围斜坡到路口交汇处前设置减速带和慢行标志,提示车辆减速,有效解决社会车辆乱穿插马路、掉头问题,防止和科目三考试车辆和货车发生事故。
疫情期间进口冷链食品还能放心吃吗这是许多街坊关心的问题
其中,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在广东省内贮存、生产、加工、经营的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四证一码”
详细通告内容如下↓ ↓ ↓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1月15日发出通告,为切实做好广东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人物同防”“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更好地防控进口冷链食品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同意,从2021年12月1日起,对经广东省口岸入境的进口冷链食品执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商应在“广东省冷藏冷冻食品追溯系统”(以下称“冷库通”)中按规定及时、准确、规范、真实地填报进口冷链食品基本信息及流向信息。
二、进口冷链食品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并在省内贮存、生产、加工、销售的,进口商应通过“冷库通”的“首站在省内”模块如实填报信息。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应通过“冷库通”向流向企业的贮存冷库所在地的集中监管仓预约实施入仓核酸检测和集中消毒;0℃及以上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应在“冷库通”如实填写流向企业、贮存冷库等信息,并在流向企业的贮存冷库实施预防性全面消毒(有条件的实施核酸检测)。
三、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在广东省内贮存、生产、加工、经营的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四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新冠病毒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0℃及以上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须查验“两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随附追溯码)。
四、进口冷链食品的进口商完成“冷库通”预约入库信息登记,凭“冷库通”中生成的提柜离港电子凭证向港口码头申请预约提柜离港。
五、进口冷链食品经广东省内口岸入境直接运往省外(交易或贮存)的,进口商应通过“冷库通”的“首站在省外”模块如实填报信息。提柜离港后,不得在省内违规停留、开箱、卸货或倒箱过车、贮存、生产、加工、经营。
六、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未在“冷库通”填报或未如实填报货物基本信息及流向信息的,0℃以下储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而不进入的,无法提供第三条所述证明文件的,违规停留、开箱、卸货或倒箱过车、贮存、生产、加工、经营的,不配合港口码头查验提柜离港预约凭证等行为的,由卫生、公安、海关及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七、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除本通告外的有关事项,继续按《广东省农贸市场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的通告》(2021年第102号)执行。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停止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我局委托区疾控中心开展了第三季度禅城辖区用户水龙头水质抽检监测工作。根据《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信息公开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粤卫办〔2017〕16号)的要求,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禅城区用户水龙头水质抽检监测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禅城区第三季度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公布的信息表.doc
佛山市禅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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