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张槎街道下朗明星厂房升级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采购公告
1.项目内容
下朗明星厂房已批准建设,现项目名称为:下朗明星厂房升级改造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采购人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明星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项目地点:项目位于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
2.2项目内容:采购及安装3台电梯(其中3吨货梯一台,2吨货梯一台,1.05T客梯一台),明细要求详见下表(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537000.00元,最高投标限价为¥537000.00元)。
下朗工业大道北侧明星厂房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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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置 |
电梯编号 |
井道尺寸(宽X深) |
层/站/门 |
底坑深度(米) |
顶层井道高度(米) |
机房 |
电梯性质 |
层高 |
载重 |
门洞尺寸 (宽×高) |
轿厢最小尺寸 (宽×深×高) |
开门最小净尺寸(宽×高) |
开门方式 |
主轨数量 |
最小提升速度(M/S)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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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5轴 |
DT1 |
2900X2600详图 |
5/5/5贯通门 |
1.8 |
4.7 |
有 |
货梯 |
首层5.0米,2~5层4.7米 |
2T |
1760×2400 |
1800×2300×2400 |
1600×2300 |
旁开 |
二主轨 |
0.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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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头大街厂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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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置 |
电梯编号 |
井道尺寸(宽X深) |
层/站/门 |
底坑深度(米) |
顶层井道高度(米) |
机房 |
电梯性质 |
层高 |
载重 |
门洞尺寸 (宽×高) |
轿厢最小尺寸 (宽×深×高) |
开门最小净尺寸(宽×高) |
开门方式 |
主轨数量 |
最小提升速度(M/S)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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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B-1轴 |
DT1 |
3500X3200详图 |
5/5/5 |
1.65 |
4.65 |
有 |
货梯 |
首层5.2米,2~5层4.65米 |
3T |
2360×2400 |
2200×2500×2400 |
2200×2300 |
中分三折 |
四主轨 |
0.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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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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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位置 |
电梯编号 |
井道尺寸(宽X深) |
层/站/门 |
底坑深度(米) |
顶层井道高度(米) |
机房 |
电梯性质 |
层高 |
载重 |
门洞尺寸 (宽×高) |
轿厢最小尺寸 (宽×深×高) |
开门最小净尺寸(宽×高) |
开门方式 |
最小提升速度(M/S)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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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轴 |
DT1 |
2130X2430详图 |
6/6/6 |
1.55 |
4.6 |
有 |
客梯 |
首层4.5米,2~5层3.0米,6层2.95米 |
1.05T |
1160×2400 |
1600×1500×2500 |
1000×2300 |
旁开 |
1.5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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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参考品牌及型号:投标人投标时采用的品牌,必须达到采购人的技术要求及配置。
2.4计划工期:总工期约90日历天(从开出首期应付金额的支票日期开始计算)。实际完成时间可根据土建进度按采购人指令进行调整,如总包单位提前移交场地安装电梯的,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
2.5采购需求:包括电梯的设计(含电梯基坑、井道、机房的图纸设计)、制造、运输(含装卸)、仓储、保管、前期土建跟踪、安装(含井道底座、机房墩座等电梯安装所需的钢筋砼制作安装、牛腿灌水泥土建修复)、二次土建修补余尾工程、调试、验收、二年免费质保及维保、二年的电梯年审费用、培训及其它与电梯验收相关一切内容。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文明施工,包报建、包验收、包总包服务费【总包服务费包括总包管理费、配合施工协调费和安装电费,总承包服务费的费率如下:按合同价的2.0%计收。总承包单位必须履行和承担作为总承包单位应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义务和责任,本项目的总包服务费由本项目中标单位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总承包单位开具相关收据】及包括但不限于报价要求内容,投标人应按照采购文件填写投标设备规格型号、数量、产地、价格,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本次采购按投标总价一次性包干,除采购人确认的设计变更和联系单外,投标人在投标时应自行考虑风险因素并计入投标总价中,中标后不作调整,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的施工图设计及报价漏项、缺项、错误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否则,视为投标人对此项的优惠。要求中标人必须自行施工全部承包范围工程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7付款方式
2.7.1合同生效并发出生产指令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相应批次合同价的30%(须中标人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全部设备到场);
2.7.2设备出厂前提供厂家验收合格证明后15个日历天内采购人支付相应批次合同价的30%(须中标人同时出具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或担保公司保函,保函有效期至电梯设备到达工地);
2.7.3电梯安装调试完毕、取得佛山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出具的验收合格报告书和电梯使用合格证并经采购人验收通过后支付相应合同价的20%;
2.7.4项目验收合格并备案归档后15个日历天内支付合同价的15%;余下合同价的5%作为质保金在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满2年后30天内付清,不计利息;
2.7.5中标人须开具全额有效发票。
2.8投标保证金
2.8.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 壹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2.8.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2.8.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2.8.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参加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品牌的产品如有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前来报名,只接受制造商报名。采购人只接受有电梯制造商开具的对应项目授权书的投标单位。
3.3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以下3.3.1或3.3.2资质:
3.3.1 须具有①《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且“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级别为B级或以上;和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B级或以上资质。
3.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和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注:如有最新的证件,以最新的证件为准。
3.4 如授权代理商报名,代理商另须具有相应电梯安装资质。
3.5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5.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5.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3.5.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3.5.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5.公告发布
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2022年9月30日
现将本项目采购公告同时在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及张槎街道交易所公告栏和佛山市禅城区门户网发布,以佛山市禅城区门户网发布信息为准。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9月26日08 时 30 分至 2022 年9月30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到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季华东路31号天安中心7座16楼)报名。
报名时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和电梯制造商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公章);
(4)电梯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按第三条要求提供)。
以上资料应能满足3.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6.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于报名时间内,到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
6.3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 年10月18日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村委会二楼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8.交易须知
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8.1 进入开标会现场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8.2 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8.3 请扫码进行来访登记;
8.4 请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申报个人健康情况;
8.5 凡近14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绿色行程卡显示有*标识的地区,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8.6 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开标会现场。
8.7 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2名代表参加开标会。
9.本次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综合评分法 。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下朗村明星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06338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同益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130918转8825
1.招标条件
润华楼1号,2号,3号楼消防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禅城区。
2.2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润华楼1号,2号,3号楼消防改造工程,工程范围包括室外消防、1号,2号,3号楼厂房喷淋及自动报警工程、泵房为隔壁原有消防,新增一台消防主机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日期按招标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长。
2.4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内容为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施工。
本项目招标预算为人民币3501032.12元,投标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3290970.19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调试、包通过验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等,□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工程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有效范围是以投标人提供的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 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页面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已开通网上查询打印的广东省外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6专职安全人员 1 名,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 (2019 )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09月23日至2022年09月30日(北京时间)。
5.2发售招标文件实行不记名方式,投标人可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及图纸(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当天递交投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缴交招标文件费(现金缴款),投标人凭收费回执原件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或招标控制价有PDF和excel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5000.00元,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
6.1.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即2022年10月17日9时30分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帐延误风险。
6.1.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22年10月17日9时30分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一室[张槎一路125号(华南创谷)2座3层之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除附在资信标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未随身携带身份证明文件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并退回其投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公告栏、张槎街道张槎村民委员会各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禅城分中心网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时须提供相关人员网页截图)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注:为加强疫情防控,请所有人员配合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进入交易所必须全程佩戴口罩;
2、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3、请扫场所码进行来访登记;
4、请主动出示粤康码、行程卡,申报个人健康情况;
5、凡近7天内到达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需出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6、体温异常(体温等于或大于37.3℃),粤康码(黄码或红码)异常,禁止进入交易所。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张槎村联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757-82219088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建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82160
传 真:0757-82132609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办函〔2022〕230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反映。
省政府办公厅
2022年6月27日
广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运行管理工作,提高惠企便民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12345热线,即“粤省心”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是指省政府及各地级以上市政府设立的由12345电话及配套网站、移动客户端、微信小程序等共同组成,专门受理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诉求人)诉求并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的平台。
第三条 12345热线实行一个号码对外、属地管理、接诉即办、分级负责的运行模式。省12345热线主要受理涉及省有关单位职能的诉求,各地级以上市12345热线受理涉及本市的诉求,省市12345热线通过电话转接方式实现互通联动。鼓励支持各地建立跨区域12345热线联动机制,探索依托粤东西北地区布局省级数据中心和呼叫中心,建立全省12345热线话务资源统筹调度机制,提升12345热线应急响应能力和运营管理水平。
第四条 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是省12345热线的管理机构,负责统筹指导全省12345热线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工作;各地级以上市12345热线管理机构组织开展本级热线建设运营具体工作;上述管理机构均负责诉求事项接听、登记、解答、转交办、督办、考核、回访等。
第五条 省、市两级12345热线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诉求事项的承办单位。承办单位范围包括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下设机构、垂直管理有关单位、具有行政管理或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等。承办单位负责诉求事项的办理、回复等工作。
第六条 建立省级12345热线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12345热线建设运行管理重大事项决策及重点难点问题。各地级以上市可参照建立本级12345热线协商工作机制。
第二章 诉求受理
第七条 12345热线受理我省行政管辖范围内诉求人发起的各类非紧急诉求,包括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等。
12345热线不受理事项如下:
(一)不属于我省行政管辖范围内的事项;
(二)已进入或须通过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等程序解决的事项;
(三)已进入信访渠道的事项;
(四)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
(五)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
(六)相关诉求正在办理过程中或已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完毕,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反映的事项;
(七)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章不予受理的事项。
第八条 12345热线对受理的事项实行分类处理:
(一)对于咨询类事项,予以即时答复;不能即时答复的,转至承办单位办理;
(二)对于求助、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类事项,转至承办单位办理。
第九条 12345热线工作人员应耐心解答、客观登记、及时转派各类诉求事项,不得敷衍塞责、歪曲事实。诉求人应当如实反映诉求,配合后续办理工作,客观评价办理情况,不得无正当理由反复拨打或长时间占用热线资源。
对涉及扰乱热线正常工作秩序,骚扰、侮辱、威胁热线工作人员等行为的,12345热线管理机构对行为人实行30个自然日内限制占用12345电话资源的措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法律法规的,依法交由公安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章 诉求办理
第十条 12345热线实行首接负责制。12345热线根据受理事项类型填制工单并转派至承办单位,承办单位收到转办工单后,牵头协调相关单位办理,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承办单位认为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应当自收到工单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退回,说明退回理由和依据,经12345热线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另行转派,办理期限重新计算;经审核不同意退回的,由承办单位继续办理,办理时限按首次接到工单时间起计算。
承办单位认为依照本办法不予受理的,应依法依规告知诉求人不予受理及其依据,对已进入诉讼、仲裁、纪检监察、行政复议、政府信息公开、信访等渠道的事项,应向12345热线提供说明材料并向诉求人做好解释工作。
对涉及多个承办单位、管辖权限或法律适用存在争议的疑难复杂事项,由12345热线管理机构召集相关部门协调确定承办单位,承办单位应遵照办理,不得退回工单。
第十一条 承办单位应遵循诉求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的原则,全面实行限时办理制。
(一) 对于咨询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诉求人;
(二) 对于求助、建议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诉求人;
(三) 对于投诉、举报类事项,自收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并答复诉求人;
(四)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通过12345热线交办的诉求,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承办单位因诉求事项办理难度大、诉求人补充新情况新理由、发生自然灾害等情况无法按期办理的,应当及时向12345热线提出延期申请,并向诉求人说明延期办理的理由和依据;延期办理不超过2次,每次延期时限与相应类型事项的办理期限相同。
第十二条 12345热线应提供办理进度查询功能,引导诉求人自助查询事项办理进度。承办单位应在办理期限内依法依规将办理情况回复诉求人。
第十三条 诉求办理完毕后,承办单位应向12345热线提交工单办结申请,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同意办结,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办理,办理期限按承办单位首次收到转办工单时间起计算。
工单办结申请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对诉求事项进行针对性的正面回应,不得漏答或刻意不答;
(二)列明诉求事项办理时间、办理经过、办理结果及相关法律政策依据等。涉及需长期推进等情况的,应向诉求人说明工作措施,做好解释工作。
第十四条 支持各地级以上市12345热线与110、120、119、122等紧急热线建立联动机制。各地级以上市12345热线管理机构要围绕本地生产生活的迫切需要、安全隐患和社会稳定等突发诉求,制订突发事项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对突发事项清单内的诉求实行快速响应、即时办理。
第四章 监督考核
第十五条 建立12345热线社会监督机制,开展12345热线服务效能“好差评”工作,对受理环节和承办单位办理环节进行“好差评”满意度调查。对评价为不满意和非常不满意的事项,12345热线管理机构通过电话、网络或短信等方式回访诉求人;诉求人要求重办的,经12345热线管理机构审核后发回承办单位重办,重办时限与原工单时限一致,重办以1次为限,重办诉求的满意度以第二次满意度评价为准。
第十六条 12345热线管理机构联合有关部门对事项办理成效进行监督,对涉及办理质量差、推诿扯皮或谎报瞒报、不当退单等情形的线索,交由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第十七条 省、市两级12345热线管理机构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对承办单位进行考核。行政调解类、执法办案类事项应依法依规处置,不片面追求满意率。
第五章 数据管理
第十八条 12345热线管理机构及承办单位应遵循权威准确、标准统一、实时更新、共建共享的原则,共同建设和维护热线知识库。
承办单位应及时更新热线知识库内容,按以下要求向同级12345热线管理机构报送信息:
(一)主动报送工作职责、权责清单、服务事项、联系方式、对外服务时间等信息;
(二)对于与社会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新政策,原则上应在向社会公开发布前3至10个工作日内报送,并配合提供专题培训或相关政策配套解读信息;在正式发布之日,同步将正式政策文件上传热线知识库;
(三)对于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应即时报送应答口径。
对于经同级12345热线管理机构核查存在错漏信息的,承办单位应在收到核查结果2个工作日内补齐和修正。
第十九条 各地级以上市12345热线按照统一标准,及时向省12345热线进行数据归集和共享。省、市两级12345热线应建设完善各类诉求专题数据库,建立常态化数据分析研判机制,并根据实际需要向承办单位推送相关数据。
第二十条 按照“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12345热线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认真落实保密规定和信息安全责任,依法依规严格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不宜公开内容,不得将诉求人身份信息及诉求内容泄露给无关的第三方。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各地级以上市12345热线管理机构、实行双号并行或分中心管理且独立运营的热线所在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关管理细则。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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