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区南山镇2022年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2022年南山镇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聘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3日)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要求:本次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需将报名所需各项材料打包发送至nszzb@ss.gov.cn,邮件主题格式为“报考职位名称-报考人员姓名-专业”,如“交通协管员-张三-工商管理”。
报名材料包括:
1.本人如实填写的《南山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附件1),需同时提供可编辑的excel电子文档和“报名人员承诺”栏含本人手写签名的纸质件扫描文档(jpg或pdf格式),excel电子文档和纸质件扫描文档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一致;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含正、反两面);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二)报名时间:2022年6月13日8:30至6月17日17:00。招聘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7-87219029。
(三)资格审查:我单位收到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后,48小时内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以回复电子邮件的形式反馈至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的可拨打招聘联系电话咨询。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数不足招聘人数3倍的,我单位将相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调整该职位招聘条件。
五、考试
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一)体能测试
交通协管员需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步,用时在4分30秒以内为合格。体能测试不计算具体成绩,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测试结果合格的考生,进入笔试;不合格的予以淘汰。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中,仅作为进入笔试的参考依据。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面试
拟入围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自我认知、求职动机、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沟通协调意识与能力、服务意识与技巧等,面试试题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依次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资格复审
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在指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漫江大道8号镇政府大楼306室)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考试成绩。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参照现行广东省招考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政审对象,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政审。
八、公示和雇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雇用人员,在三水区人民政府(南山镇)网站公示7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有关规定办理雇用手续。
九、递补雇用
对考生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政审人选由我单位研究决定。
十、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笔试、面试等疫情防控要求将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发布。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主管部门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十一、其他事项
(一)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要对填报信息、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错误信息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成绩,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南山镇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2.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6日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社会保障卡业务的经办规程》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社会保障卡封存卡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自2020年10月1日起,省社保卡管理中心计划对于逾期一年以上未领取(或激活)的社保卡将会作注销处理。
为此,针对该部分参保人以及已领卡未激活的持卡人,近期佛山市社保局将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大家。请收到短信通知的参保人尽快到相应的银行网点办理领卡和激活手续。
短信提醒内容如下
↓ ↓ ↓
1.制卡完成一年以上未领卡激活的参保人
尊敬的参保人:按照省人社厅的文件要求,制卡完成一年以上未领卡激活的社保卡,将会被注销处理,为避免影响使用,请未领卡激活的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尽快前往银行网点领卡激活。感谢您的配合,如有疑问请咨询0757-83382068。如已领卡激活请忽略此短信。
2.已领卡未激活的持卡人
尊敬的参保人:您的社保卡已制卡完成未激活,为避免影响使用,请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社保卡到发卡银行任意网点办理激活手续。感谢您的配合,如有疑问请咨询0757-83382068。如社保卡已激活请忽略此短信。
忘记领卡网点怎么办?
不要紧!
关注“禅城社保”微信公众号,点击菜单栏“社保助手”—“社保卡服务”—“制卡进度查询”就可查询领卡网点啦!
重要提醒
佛山社保部门发送办卡或业务短信不会附加网址链接也无需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金融账号等个人隐私信息。请广大市民切勿相信此类诈骗电话或诈骗短信、时刻保持警惕,如接到类似的可疑情况,切勿轻易提供个人信息,可拨打96110咨询求助,也可下载“国家反诈中心”APP,开启来电预警功能,学习防骗知识,防诈反诈。
1.招标条件
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第三批)改造工程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南发改资桂字招投标核准〔2022〕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
本项目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第三批)改造工程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已由佛山市南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勘察及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2.2项目建设规模:
桂城街道“截污到户、雨污分流”(第三批)改造工程,项目涉及的自然村(社区)有平胜社区、平西社区、林岳社区、东约社区、南约社区、西约社区、夏西社区、夏南二社区、东二社区、叠南社区、平南社区、中区社区、叠北社区、平北社区、平东社区、东区社区、石肯社区、育才社区及凤鸣社区,共计共计19个社区87个自然村/片区。项目总投资约20369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72207万元。
2.3服务周期:方案设计及初步勘察总周期45天。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上述全部社区的初步勘察工作及方案设计工作并具备评审条件,向招标人提交相关初步成果。在方案设计通过评审后15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最终设计成果文件及初步勘察报告。
此外,本项目后期服务周期为签订协议后3年。期间,勘察单位需要根据业主方及设计方的要求补勘(若需要),费用已在本次招标中包含,业主方不需另行支付。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折率)为:80%。
2.5本次招标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2.5.1服务工作内容包括初步勘察及方案设计。
2.6承包方式:固定折率包干。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现行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有关工程建设标准的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工程初步勘察及方案设计的相应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1)和(2)两项资质: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勘察成员须具备):
①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②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如联合体投标,则设计成员须具备):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2.2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须以具有4.2.1第(2)项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选派。联合体各方总数应不超过二家。
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总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投标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2.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工程款的支付。
4.2.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4.2.2.7分包工程应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如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将与招标人签订的本合同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其他单位。承包人如本身已具备相应资质的,资质对应的工作不得再分包给其他单位。
4.3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3.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系统锁定。(投标人需持有“设计类企业”、“勘察类企业”类型的考评结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需持有“设计类企业”诚信档案,勘察单位需持有“勘察类企业”的诚信档案。
4.4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对投标人(联合体指牵头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排水相关 专业 中 级(或以上)职称(注:如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人派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投标人也可按照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格式提交,或提交经投标人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因疫情影响,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政府部门的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2年6月7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提交)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为现金形式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并在递交纸质投标保函(保单)后即可离场。
6.2.3投标保证金为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登录保证机构的业务系统办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2年6月28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22年6月28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开标三室210室(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二楼)。
7.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为准)
(1)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内)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为牵头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2)开标当日,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场,不集中参加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为准。
9.其他
9.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9.2参与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应为牵头人的交易员。
9.3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办法是 评定分离办法 。
11.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邮编:528200
联系人:何泽生
联系电话:0757-81287360
招标代理:广东星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1号天安数码城四期708
邮编:528200
联系人:郭健辉、吴英权
联系电话:0757-86322820
传 真:0757-86220661
电子邮件:gdxjzb@163.com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