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佛山市民身份证如何申领、补办?
详细内容

佛山市民身份证如何申领、补办?

时间:2022-06-13     人气:10121     来源:南海狮山     作者:
概述: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如何合理快捷办理身份证业务?


要准备什么材料?


以下详细办事指南收好啦~


申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初次申领身份证)


审批条件


1.年满十六周岁的本市户籍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16周岁的公民可自愿申领,由监护人携同前往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


申请材料


1.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回执上填写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2.居民户口簿:查验原件


3.亲属关系证明:由父母携同未满16周岁人员前往办理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或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4.常住户口登记卡:属集体户的需提供。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申请人现场采集


6.集体户口簿地址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查验原件,复印件经集体单位盖章视为有效。


7.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由父母携同未满16周岁人员前往办理的,需提供陪同监护人身份证。


温馨提示


初次申领身份证必须到户口所在地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无法跨区域办理。


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遗失补办身份证)


审批条件


佛山市户籍及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遗失居民身份证的,可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补领。


以下情形不予异地办理:


1.属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申请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户口簿,或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


2.本人的《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检测回执》,回执上填写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3.非佛山市户籍居民需提供以下居住、就业、就读证明之一:由佛山市签发(签注)的《广东省居住证》或《佛山市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回执》;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就业证明;证明合法稳定就读的,提供在我市就读的证明(如学校证明、学生证、学籍证明等);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经流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4.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及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等 ,并由父(母)携同未满16周岁人员前往办理的,提供陪同监护人身份证。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


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到期及损坏换证)


审批条件


1.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主项变更的,应当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2.佛山市户籍及在佛山市居住的其他省、市户籍居民因有效期满、证件损坏需换领居民身份证的,可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换领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携同前往申请换领。


以下情形不予异地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3).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申请材料


1.属佛山户籍居民换领居民身份证的


(1).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查验原件


(2).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回执上填写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3).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申请人现场采集


(4).居民身份证 申请人: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查看原件


(5).父(母)的居民身份证:由父母携同未满16周岁人员前往办理的,需提供。查验原件。


(6).集体户口簿地址页:集体户口的需提供,查验原件,复印件经集体单位盖章视为有效。


(7.)亲属关系证明:由父母携同未满16周岁人员前往办理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或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8).常住户口登记卡:属集体户的须提供,查验原件。


2.在佛山居住的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换领居民身份证


(1).身份证原件:居民身份证


(2).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证明材料:①居住证;②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③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④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⑤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经流管局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3).亲属关系证明:由父母携同未满16周岁人员前往办理的,需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包括出生证或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4).广东(佛山)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回执上填写申请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


(5).现场采集指纹信息:现场提取指纹。


(6).父(母)的居民身份证 :由父母携同未满16周岁人员前往办理的,需提供。


咨询电话


0757-81812345


温馨提示


1.  属到期换证、遗失补办的身份证的,广东省户籍(已办理居住的)成年人及佛山市成年人还可选择到狮山镇6个行政服务中心使用终端机自助办理,目前狮山、官窑、松岗、罗村、大圃行政服务中心的身份证自助终端均为24小时对外开放使用。非广东省及未办理居住证的成年人或小孩暂时只能在行政服务中心前台办理。建议符合条件的优先使用终端机自助办理。


2.  寒暑假期间,部分中心业务量较大,除初次申领身份证外,到期换证、遗失补办的身份证业务为区内通办业务,建议提前预约,并优先选择业务较少的中心办理;同时工作日及周六也可预约办理身份证,具体请关注南海政务通,选择合适办理点预约户政业务(周末全预约)业务办理,周六只接受预约办理,不设现场号。请各位群众合理安排办理的时间及地点,以减少等候时间。


3.  身份证换证可提前3个月办理,办理时间约为1-2个月左右,寒暑假期间办理时间相对较长,同时非南海户籍无法办理临时身份证,请有换领、补办身份证需求的群众合理安排办理时间。


4.  再次提醒,暑假期间为身份证办理高峰期,建议群众可结合自身实际需要适当提前或延后办理相关公安户籍业务。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