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召开
6月20日,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议召开,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并围绕会议主题作学习研讨。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胡钛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对于推动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要扎实推动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走深走实,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进一步深刻把握和领悟省党代会报告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战略擘画上来,切实把人大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省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上来。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围绕深化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锚定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找准选好人大工作的着力点。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更加自觉地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我市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创造性做好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进一步将人大制度优势转化为地方治理效能。
会议要求,要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牢牢把握人大机关政治属性,严格按照“四个机关”重要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好新修改的地方组织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机构设置和工作制度,努力提升人大履职效能。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徐东涛和秘书长陈锋及机关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伟等列席会议。
佛自然资禅公(预)〔2022〕7号
为实施祖庙街道文华北路以东、佛山涌以北鲤鱼沙地块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鲤鱼沙股份合作经济社申请将位于文华北路以东、佛山涌以北地块7.358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面积、位置和范围:拟征收土地面积7.3589公顷,位于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鲤鱼沙股份合作经济社,东至无名巷道,西至文华北路,北至无名巷道,南至佛山涌(四至范围详见附件)。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鲤鱼沙股份合作经济社的集体土地7.3589公顷,全部为建设用地。
三、补偿安置方式:祖庙街道东升鲤鱼沙股份合作经济社经村民会议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合计7.3589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经批准后3.9255公顷土地作为公益性用地无偿交由禅城区人民政府收储,其余土地经批准后,协议出让予区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按照拆迁补偿协议对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进行补偿,实施三旧改造开发。经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东升鲤鱼沙股份合作经济社表决同意,政府不需实际支付补偿、举行听证、安排留用地和办理社保审核。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公告事项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需要申请听证的,应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佛山市禅城区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五、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2年6月18日至2022年7月17日。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红线图.pdf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7日
为进一步推动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贯通协同,6月15日下午,禅城区审计局与区统计局开展座谈交流会。区审计局和区统计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共16人参加。
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亚敏对区统计局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沟通和交流,实现共同进步,不断推进两项监督同向发力、同增质效。
会上,孙亚敏同志以“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治理,力促提质增效”为主题,结合审计监督的重点和发现的问题,以及区直部门日常工作实际,向区统计局提出了实用建议和提醒。双方还就如何推动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协同衔接,加强工作协调和统计监督结果运用等问题,进行了针对性深入探讨与交流。
审计监督和统计监督都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此次交流会,审计和统计互动工作得到进一步发展,对提升监督效能、织密监督网络等方面都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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