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禅城区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划分出炉!
久等多时!7月6日,2020年禅城区公办小学、初中招生地段划分终于公布!快看今年各学区有什么变化?
新校方面,今年新增招生学校有东华里小学、张槎中心小学大沙校区。其中,东华里小学学区范围为:普东居委、福贤居委,暂借佛山十一中办学一学期(计划明年9月投用);而张槎中心小学大沙校区学区范围为:纯阳居委(保利香槟花园)、江海居委(东海湾、御璟上院)、大沙村委。
初中方面,原分配到佛山十四中的东基童梦天下、融创望江府、龙光玖龙湾划分到佛山四中。而惠景中学对口居委可选佛山四中、三中初中部等区内公办初中。
另外,重点说明的是,人户一致户籍生按照地段安排学位,人户不一致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统筹安排学位;对口直升学生按照对口直升招生政策录取。
记者从禅城区交通运输局获悉,今年上半年,禅城建成10条道路,全区骨干路网进一步扩展优化。今年下半年,禅城还将有海五西路、雾岗路南延等一批工程完工。与此同时,禅城还将启动文华南路(魁奇路至东平路)道路工程等新一批交通项目建设。
上半年建成10条道路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围绕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建设“外联内优”的交通基础设施网络的目标,以骨干路网的建设扩展城市发展框架。根据“内优”目标,禅城启动了断头路五年行动计划,打通断头路,拓展城市骨架。仅今年上半年,全区建成10条道路,包括普君南路、卫国路东延、张槎站 TOD 开发周边配套道路5条、聚锦路及五峰路、魁奇路快速化岭南大道节点、湖景路口人行天桥等10个工程。
其中普君南路、卫国路东延(岭南大道至文华路)道路已于1月1日通车。张槎站TOD开发周边配套道路(包括规划纵一路一期及二期、规划三路、规划五路和广佛环线西侧道路)中的规划纵一路于6月20日通车,剩下的4条其他道路也已经建成并将于张槎站完工后开通。同时,禅城还加快推动聚锦路及五峰路通车,打通魁奇路快速化南侧辅道,交通网络格局将得到极大完善。
下半年海五西路完工
据禅城交通部门透露,今年下半年,禅城还将有海五西路、雾岗路南延、张槎西路(东平路至季华北路)一期、佛山市第四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外围规划一路(东平路至规划三路)、同济路慢行系统改造等一大批工程完工。
与此同时,禅城还将启动文华南路(魁奇路至东平路)道路工程、澜石二路(金澜南路至岭南大道)道路工程、禅西大道(塱沙路至张槎路)交通整治工程等新一批重大交通项目的建设,继续打通“交通大动脉”,完善立体化快速路网建设,提升城市竞争力。
不仅如此,禅城还开展“四好农村路”三年行动计划。根据计划,禅城将完成42个“四好农村路”项目,总投资约7.9亿元,目前已完成36个。
禅城区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结合吉利村、罗南村,辐射吉利村规划打造的汽车产业区、观光休闲体验区和罗南生态园,选取“X515小杏线—C226海阮线—Y983南竹线—Y974南隆线”,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路,进一步提升路域环境,服务沿线村居第三产业及历史文化发展。
7月6日,记者从佛山公安交警部门获悉,佛山市交通违法举报平台已经上线五个多月。自2月1日上线运行以来,截至7月3日,平台共接到667人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线索2153宗。
其中,举报排名前五名的违法行为依次为机动车逆向行驶657宗;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553宗;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加塞等候车辆480宗;机动车跨越道路中心双黄实线掉头119宗;机动车未礼让正通过人行横道行人69宗。
■奖励标准
举报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经查证属实的,按相应标准予以奖励:
1.常见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每宗奖励20元:
(1)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穿插、加塞等候车辆的;
(2)机动车未礼让正通过人行横道行人的;
(3)客运车辆在高速公路上下客的;
(4)机动车非紧急情况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的;
(5)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6) 机动车跨越道路中心双黄实线掉头的;
(7) 驾驶机动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8)驾驶人、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
2.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每宗奖励50元:
(9)机动车使用套牌假牌、无证假证,且被查获的;
(10)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且被查获的;
(11)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且被查获的;
(1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悬挂机动车号牌,且被查获的;
(13)公路客运、旅游客运、校车超员,且被查获的;
(14)交警部门公布的多次违法未处理的车辆,且被查获的;
3.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每宗奖励100元:
(15)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勒索,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16)在道路上追逐竞驶,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17)伪造、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保险赔偿,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18)盗、卖驾驶证记分,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19)“营转非”大客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或移交相关部门后续处理的;
(20)涉嫌制造、售卖伪造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驾驶证的窝点,经查证属实,且被查获的。
4.举报上述交通违法行为,每人每月奖励总金额不超过500元。
5.对其它严重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视情况给予奖励。具体项目及奖励标准,由交警支队确定并对外发布后实施。
■举报要求
举报的材料线索应当合法真实有效,并符合下列要求:
1.收集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遵守安全文明驾驶规范;
2.图片、视频资料要能清晰、准确、完整、客观地记录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号牌、外观特征、违法地所处位置以及交通违法行为全过程,能够基本认定交通违法事实;3材料线索需完整反映涉嫌交通违法车辆在不同时间不同位置的行驶轨迹,图片资料需不少于3张,视频资料长度一般不超过30秒,大小不超过50MB;
4.材料线索应为原始材料,不可进行合成等手法改变原貌;
5.使用行车记录仪收集材料线索应提前打开时间功能,并校准时间;
6.材料线索应当于违法事实发生后2日内,通过举报中心官方途径提交;
7.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有要求的,符合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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