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关于“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无效及重新询比的声明
详细内容

关于“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项目成交结果无效及重新询比的声明

时间:2023-03-24     人气:208     来源:区住房建设园林局     作者:
概述:......

  我单位组织的“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两个项目已于2023年3月1日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公开询比公告,经评审推荐“广州市翠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监理”的中选人,“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为“荔湾区2023年树木保护和复壮工程”的中选人。两个项目于2023年3月14日发布了中选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于2023年3月16日向两家单位发放了成交通知书。

  在合同签订阶段,我单位发现“广州市翠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存在利害关系。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广州市翠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由广州市园林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100%持股,而广州市园林生态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由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100%持股,广州市翠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绿化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存在利害关系,违反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第五章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的相关规定,因此该两个项目成交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询比。

  特此声明。

  广州市荔湾区市政园林绿化管理中心

  2023年3月21日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