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龙江实施城乡居保镇村通,23个村居服务专窗同步启用
“城乡居保镇村通”是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力度的一项新举措,6月13日上午,龙江镇“城乡居保镇村通”工程正式启动,全镇23个社区村党群服务中心同步开通社保服务专窗,让群众直接在家门口就可以办理养老金申领、资格认证等10个事项。
在文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开通的社保服务专窗迎来了第一位“客人”。递资料、填表、签名,仅10分钟,林先生就办好了业务。
文华社区居民 林先生:
今天过来办理新农保,我是住这个小区的,以前要到社保局办理,现在我们村委有个新农保,在家门口就能办理,方便很多,方便群众。
文华社区党委委员 简明华:
我们文华社区已经设立了社保业务的专窗,群众就不用到社保局,直接在我们所属的居委会办理城乡居民社保业务,而且是快速办理,这个项目是让居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在家门口的贴心服务。
当日,同样的社保服务专窗在全镇23个社区同步开通。据悉,“城乡居保镇村通”中的“城乡居保”是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镇村通”可为城乡居保参保人提供包括参保登记、退休金申领、养老资格认证、参保记录打印、信息变更、关系转移、信息查询等共10类17项服务事项。
为实现“即场办”、“高效办”,在各个村居党群服务中心,不仅设有社保服务专窗,还设置了社保智能柜员自助终端机,支持“自助办”、“导办掌上办”。
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江办事处主任
罗群英
有三种方式办理,可以到我们各个村居的前台办理,可以在自助机上办理,也可以在网上办,这三种服务都可以在村居办理。下阶段,我们会加强培训村居的落实措施,希望将这个工程办得更好,服务于龙江镇的所有市民。
“城乡居保镇村通”是加大基层公共服务力度的一项新举措。为此,今年以来,在顺德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指导下,龙江办事处迅速落实网点设备完善、服务流程标准化、系统权限开通、人员岗前培训等内容,推动“镇村通”工程落地,打通社保服务“最后一公里”,让参保人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居保业务。
为进一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佛山市顺德区生态环境部门以臭氧防控为核心,围绕车、企、油、路等方面继续发力,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强化对“车”“企”两个方面执法监管。
在对“车”方面,主要针对机动车尾气排放。要确保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是关键环节。顺德区生态环境部门紧紧盯住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这个关键环节,加强对尾气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管执法,督促规范机动车尾气检验检测机构合法合规经营,查处排放数据造假等违法行为,防止机动车尾气排放数据失真。
今年上半年,全区已对5家机动车检测机构在尾气检测中存在弄虚作假或不规范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案件一
2022年12月,顺德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乐从镇某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对部分车辆尾气检测过程中没有过程数据,没有实时传输检验信息,最终出具相关检验(测)报告。
上述行为不符合《汽车排放定期检验信息采集传输技术规范》要求,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据法定的监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的规定。
2023年1月9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乐从监督管理所依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整改,并作出对该公司处罚款1.25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件二
2022年12月,顺德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顺德区顺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在11月3日至11月23日期间,该公司在对部分车辆进行尾气检测过程中,移动采样管插入车辆排气管深度不足400mm,未按规范要求,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据法定的监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的规定。
2023年2月14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龙江监督管理所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整改,并作出对该公司处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件三
2022年12月,顺德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大良某恒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对车辆尾气检测时使用了自由加速法检测,未按要求使用加载减速法检测,不符合《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要求,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据法定的监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的规定。
2023年3月7日,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大良监督管理所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该公司整改,并作出对该公司处罚款1.25万元的处罚决定。
案件四
2023年4月,顺德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杏坛驰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对机动车尾气复检时上传的污染控制装置外观照片不完整,不能显示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污染物控制装置失效或作弊装置的情形。
该公司复检过程不符合《机动车排放定期检验规范》(HJ1237 -2021)附录B车辆外观检验B.3.2(b)的规定:“检查车辆污染物控制装置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污染物控制装置失效或作弊装置,对污染物控制装置应拍照或录制视频记录。”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依据法定的监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的规定。
目前,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杏坛监督管理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整改,并拟作出罚款处罚决定。
案件五
2023年4月,顺德区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对顺德区某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工作人员在机动车尾气检测过程中,通过控制汽车排气分析仪的三通接头阀门,接入空气稀释机动车尾气,伪造被检测车辆尾气达标数据,最终出具排气合格检验报告。经调查证实,该公司在多台机动车尾气检测过程中均存在上述弄虚作假的行为。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的规定。
佛山市生态环境局顺德分局大良监督管理所已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责令该公司整改,并拟作出罚款处罚决定。
法条链接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八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据法定的监测方法、检测标准对机动车排气污染进行检测;
(二)检测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当按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计量检定;
(三)出具真实、准确的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结果;
(四)实时向当地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传递相关检测数据,并接受其监督;
(五)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档案;
(六)不得以任何方式经营或者参与经营机动车维修业务。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资质认定部门取消其检验资质,并向社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各机动车排放检测机构
要合法合规经营
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验检测
确保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坚决杜绝虚假检测、伪造数据等情况发生
当你在街上看到一名衣衫褴褛、
精神失常的男子
你可曾想过
他或许是别人牵肠挂肚
寻找已久的父亲(丈夫或儿子)
别担心
这些暂时找不到回家路的人
有救助站帮他们!
自2003年建站以来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
累计救助各类人员69000余人次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是怎么
为他们找到回家的路的?
除了“云”逛救助站
6月19日
民政君还想邀请你
到佛山市救助管理站走一走
看看流浪乞讨人员的“临时之家”
了解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
是怎么温情救助想尽办法
为流浪乞讨人员
找到回家路的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开放日”活动
2023年6月19日是第十个全国救助管理机构开放日,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将以“科技赋能筑大爱,温情救助守初心”为活动主题,举行救助站开放日活动,让社会各界人士更好地了解佛山市救助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增进管理站与社会各界之间的沟通,提高救助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活动当天,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将对外开放救助区域、功能布局、工作内容、服务流程、站内照料、寻亲送返、街头主动救助服务及规范化建设等情况;同时,将为市民呈现一场精彩的红色文艺轻骑兵慰问演出。
⏰活动时间:6月19日上午9:30-10:30
📍活动地点:佛山市救助管理站(佛山市禅城区石湾三友岗横路10号)
📞报名方式:佛山市救助管理站0757-82272050
除了精彩的演出
6月19日当天
佛山市救助管理站工作人员
还会到人流量较大以及
流浪乞讨人员相对比较集中地方
派发宣传礼品
期待与你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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