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新市民2023年积分入学公告出炉啦!
各位家长朋友们!
2023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出炉啦!
想要在今年积分入学禅城的学生家长
赶紧准备好资料办理积分申请哦
2023年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入学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持有禅城区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法定监护人),如有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可为其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
二、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4月24日至5月16日 正常工作日(15个工作日)
积分分数公示:6月7日至6月13日(5个工作日)
申请复核:6月7日至6月13日 正常工作日(5个工作日)
积分排名公告:6月16日公布排名结果
三、受理地点
申请人居住证地址所在地的镇街行政服务中心:
南庄镇行政服务中心:南庄镇紫洞南路106号南庄商业广场A1座四楼;
祖庙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朝安北路25号;或到祖庙街道各村(居)委会行政服务中心受理;
石湾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惠景路17号;
张槎街道行政服务中心:张槎一路115华南创谷科技园11座二楼。
四、积分计分方式
入学总积分=基础指标项总分值+加分指标项总分值。
(具体积分指标详见附件《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中“佛山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计分指标及材料标准”)
五、积分分数公示
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禅城政法”微信公众号等官方网站进行积分分数公示,公示期为6月7日至6月13日(5个工作日)。
六、积分查询及申请复核的方式
1、积分查询方式:在6月7日至6月13日期间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官方网站查询本人总积分。
2、申请复核方式:新市民对积分分数有异议,请在6月7日至6月13日期间凭本人身份证和积分申请受理回执到所属镇(街道)积分办申请复核,逾期申请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七、积分排名规则
全区范围内按积分高低统一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以首次在我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时间确定排名,办证在前,排名在前。
八、其他事项
1、申请人请认真阅读《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详见附件)并提前按要求准备好积分材料(包含必备材料和计分材料),在受理期限内到指定受理点提交积分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时要一次性提交积分材料,申请受理后不再受理补交新的计分材料;因评分职能部门要求补充佐证材料的,申请人须到镇(街道)积分办提交;
3、新市民伪造或提供虚假申请资料,或作虚假承诺的,一经发现,取消当年积分申请资格,所得积分清零,且两年内不得申请积分。
4、业务咨询电话:0757-12345
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下载阅读
禅城区新市民积分制服务指南
- 勒流街道2023年 -
小学一年级
招生方案出炉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佛山教基〔2023〕7号)《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顺教〔2023〕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勒流街道的实际,特制定勒流街道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方案。
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采取户籍生按地段对口入学、借读生统筹安排入学的方式。
勒流户籍的适龄儿童:安排入读招生范围所属的小学。
非勒流户籍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符合借读政策的,教育办根据各小学学位余位情况统筹安排,优先安排入读居住所在村居招生范围所属的小学。先解决高层次人才子女,然后安排政策性借读生、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再安排普通借读生,额满即止。
招生对象
高层次人才子女
指符合《顺德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顺府办发〔2020〕15号)规定的专业人才的适龄子女(工作单位在勒流且经顺德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1至6类高层次人才);
政策性借读生
指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佛山市非户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读义务教育学校实施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9〕11号)规定的政策性借读条件之一的非勒流户籍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
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指符合《佛山市顺德区科学技术局佛山市顺德区教育局关于受理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入学的通知》(顺科发〔2023〕23号)规定的工作人员的适龄子女;
普通借读生
指不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但持有勒流街道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经本人申请可在勒流街道参与积分入学排名入围的新市民随迁适龄子女,按照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佛府办〔2018〕45 号)及顺德区新市民事务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贯彻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顺流管领〔2019〕2 号)管理办法执行。上述政策如遇上级部门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招生范围及招生人数
【说明】
1.中心小学招生范围的适龄儿童(包括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普通借读生),可自行选择到本街道有剩余学位的其中一所小学报名。
2.勒流社区博澳居民小组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到西华小学、龙眼小学、冲鹤小学或裕源小学报名,由街道教育办统筹安排入读学校。
3.众涌村的适龄儿童可自行选择到众涌小学或裕源小学报名。
4.从2022年9月1日开始,在育贤实验学校入学的小学一年级新生不再安排全寄宿。
报名办法
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采用网上报名。家长可通过电脑端和手机端报名。(具体操作见附件1)
●电脑端报名
登录顺德区招生系统(网址:http://zs.sdedu.net/,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非本街道户籍的育贤实验幼儿园应届毕业生(过渡期为3年的第2年)点击“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报名”,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点击“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报名”入口,点击“勒流街道”,再点击“立即报名”按钮,然后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手机端报名
通过微信关注公众号“顺德教育”,点击“教育服务”中的“2023小学报名”,进入招生网站,再选择“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报名”、“小学一年级政策性借读生报名”进行报名。
报名材料
招生流程
报名、公示和公榜录取、注册安排分三个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招收勒流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非本街道户籍的育贤实验幼儿园应届毕业生(过渡期为3年的第2年)。
1.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18日,4月18日24:00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
2.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5月22、23日,各小学公布已报名的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和非本街道户籍的育贤实验幼儿园应届毕业生(过渡期为3年的第2年)材料审核结果,并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家长的查询(查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3.摇号时间。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的学校于5月24日至31日期间安排公开摇号并直接公榜,摇号安排另行通知。
4.摇号学校注册及补录注册时间。6月1日至11日,具体注册及补录注册安排另行通知(补录按摇号结果派位号升序替补,额满即止)。
5.没有摇号的学校录取公榜时间。2023年5月24日至6月13日,在申请学校及录取学校公榜。
6.没有摇号的学校注册时间。2023年6月17日(周六),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入读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二)第二批次。招收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
1.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6月13日22日,6月22日24:00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得更改。
2.公布学位数。2023年6月19、20日,在各小学门口公布全街道各学校学位余数。
3.材料审核结果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28日,各小学公布已报名的政策性借读生和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材料审核结果,并在指定时间内接受家长的查询(查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4.录取公榜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9:00时,在第一志愿学校公榜。
5.注册时间。2023年7月1日(周六),被录取的适龄儿童需按照入读学校的指引进行注册确认学位。
(三)第三批次,招收普通借读生。根据全街道剩余学位数,实施积分入学,积分核算工作由勒流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2023年勒流街道公办小学一年级普通借读生积分入学工作实施办法》另行公布。
说明: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注册完成后,如有余位再安排第三批次积分入学,如无余位不再安排第三批次招生工作。建议借读生家长及早考虑按有关规定报读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接受义务教育。
说明
(一)已取得全国小学学籍的儿童不得重新报读一年级,如重新报读,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家长提供的所有证明材料均由相关职能部门网上查核,如网上无法查核的材料,交由专业人员审核。对出具假证件或假证明材料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有关单位,经查实举证,取消入学资格且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已安排学位的所有借读生家长须于指定日期到安排入读的学校进行注册确认学位,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招生工作日程结束后,如有放弃学位产生的余位不再做补录安排,将放入2023学年第二学期的转学插班中安排。
(四)育贤实验学校第一层招生范围报名人数超出学位数时,优先高层次人才子女录取,剩余学位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及相对就近情况统筹到有余位学校入读;第二层招生范围报名人数超过学位数时摇号录取,未摇中的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按第二志愿户籍所在地片区学校及相对就近情况统筹到有余位学校入读,未摇中的非勒流街道户籍的育贤实验幼儿园应届毕业生不再安排入学(符合政策性借读的可报第二批);摇号安排另行通知。报名人数未达学位数时,报名学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则按勒流社区户籍生、借读生(政借生、高新技术企业工作人员子女,积分普借生)结合志愿批次排位统筹录取。从2022学年开始入学的小学新生不再安排全寄宿。
(五)中心小学第一批次报名人数如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时,优先高层次人才子女录取,剩余学位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按第二志愿及相对就近情况统筹到有余位学校入读;摇号安排另行通知。其他学校同类情况参照执行。
(六)勒流户籍生如需排位时,以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政策性借读生排位办法,首先按照符合条件项数多少排位,符合条件项数相同情况下再按在勒流依法缴纳的社保年限(总月数)排位。
(七)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且在目前居住的村(居)已连续居住满5年的,在目前居住地所在的村(居)范围学校申请入学。在顺德区连续居住并依法缴纳5年及以上社保,但在目前居住的村(居)连续居住不满5年的,在目前缴纳社保所在的村(居)范围学校申请入学。说明:上述5年为2018年5月1日到2023年4月30日为止,以月为界。
(八)第二批次招生录取注册完成后,如有余位再安排第三批次积分入学,如无余位不再安排第三批次招生工作。符合政策性借读条件、错过政策性借读生报名时间,但在普通借读生招生时间范围内(即积分入学报名时间截止前)申请入读的,可接受积分入学报名。
(九)修订后的《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已获得住宅房屋权属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已备案购房合同,且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在2019年12月31日后,不再按照政策性借读生有关规定执行。
(十)新生入学时须向学校提交《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报告》,本报告由家长从粤苗 APP 下载打印。操作指引:https://mp.weixin.qq.com/s/mV271TYs7P2Hvsvt5F5B9A 。
(十一)参保证明可通过“粤省事”、“粤医保”微信小程序,“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和设置在银行、村居行政服务站的“社保智能柜员自助终端”等自助渠道打印。操作指引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I9gYPo63qJn1STG5q1DIpA。
各小学招生咨询电话
相关附件:
1.2023年顺德区小学一年级户籍生网上报名系统操作指引
2.勒流街道2023年政策性借读生申请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 项目名称:广州君通华泰宾馆安全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编号:JG2023-1594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4月7日 0时0分~2023年4月28日 8时45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766.710447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C3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4009.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 12、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不包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的投标)。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 8时45分 - 2023年4月28日 9时45分
- 开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7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28日 8时45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 8时30分 - 2023年4月28日 8时45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1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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