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大道、海八路、桂澜路将整治提升!桂城公交线路有变!
南海大道、桂澜路等5条路段
将实行整治提升
部分线路将增设“市东路口”站
桂城街坊请注意
涉及南海大道、桂澜路
桂城将对多路段整治提升
近日,桂城街道召开主要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包保工作会议。根据市、区部署,6月份,桂城计划针对季华路南海段、南海大道、海八路、三龙湾大道、桂澜路等5条道路存在的路域环境和市容市貌不佳、围挡和保洁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进行沿线综合整治提升。桂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陆文勇出席。
长效治理推动高质量发展
会上,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解读了《桂城街道主要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包保工作方案》,方案提出,除全力落实道路沿线围挡、保洁、市容市貌、绿化等4项主要任务内容外,还要结合桂城实际,对道路沿线占道施工、建筑垃圾偷倒、乱拉挂、出店经营、车辆乱停放等乱象开展全域综合整治提升。
此次整治提升工作,将由街道领导带头挂帅,每人包保1条道路,争取1个月内取得初步成效,3个月内形成长效机制。
自6月3日起,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相关部门,对总长共30.2公里的5条主要包保道路进行全线摸排,针对发现的问题,根据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制定了“一路一档一策”解决方案,并形成可行性方案从快从严从实抓部署,着力通过“拆除一批、提升一批”,全力打造畅通、安全、舒适、美丽的路域环境。
“开展主要道路沿线综合整治提升包保工作是落实省委‘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要举措,是开展‘沿路两边、高架桥下’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行动的进一步延伸,是打造绿美佛山的有力保障。”陆文勇强调,桂城要将主要道路沿线整治提升工作作为城市治理日常工作重点内容,形成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的长效治理模式,以“常抓、常治、常新”推动呈现更优环境、更高品味的“公园城市”。
“美化+净化”助力环境优化
连日来,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联合相关部门,看现场、查问题、出对策、快整治,对季华路南海段、南海大道、海八路、三龙湾大道、桂澜路共5条道路沿线围挡、保洁、市容市貌、绿化等存在的问题开展综合整治提升工作。
目前,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正联合桂城交警中队,利用叉车、电锯等工具把占用了市政道路的钢铁材料清理干净,并在地上画上了黄线标识,以此来区分市场商铺用地和市政道路范围,提醒商铺主不能占用公共资源,要还路于民。
同时,相关部门还联合三龙湾物业、平南社区、平胜社区等开展三龙湾大道沿线围挡整治,做到应拆尽拆、即查即拆。针对三龙湾大道全路段共排查出的13处问题围挡,加足马力有序整改,将原用于公园建设保护的围墙拆除,还园于民。
除此之外,桂城综合行政执法办一边从“美化”入手,及时清拆整治道路两侧破旧石棉瓦房、铁锈皮屋、破损户外广告等,一边从“净化”入手,摸底道路沿线环境现状,排查道路工程占道审批、加强占道施工降尘和保洁管理等问题,发现一处、整改一处,着力打造“整洁、协调、美观”的道路沿线环境,助力辖区营商环境再优化再提升。
桂城部分公交线路有调整
6月17日起
禅城区兆祥路南侧上的
“兆祥公园站”与“市十中站”之间
将增设“市东路口”公交站
敬请市民留意
一、在兆祥路南侧增设“市东路口站”:
停靠线路:G9、162、173、206、西樵快线。
二、兆祥路北侧的“兆祥公园站”更名为“市东路口站”:
停靠线路:G9、120、135、139、143、153、162、173、182、206、806、M1003、西樵快线。
三、兆祥路北侧的“兆祥路口站”更名为“兆祥公园站”:
停靠线路:120、135、806。
同时,因华龙路完成施工
即日起,桂05路恢复原线行驶
请各位街坊注意!
桂05:
因华龙路施工完毕恢复通车,2023年6月13日起,桂05线路恢复原线行驶,具体如下:
往金地珑悦方向恢复行驶:季华七路部分路段、桂澜路;
往金地珑悦方向恢复停靠:季华七路、怡翠世嘉花园站。
好消息!好消息!
下月(7月1日)起
佛山公积金租房提取有大变动
租房提取最高额度涨幅近四成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调整佛山市提取住房公积金
支付房租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租购并举”的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建金〔2015〕1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调整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取条件
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提取情形
在本市发生下列租房情形之一的,职工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0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1.提取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租金缴纳证明、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
2.提取额度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金缴纳证明核定。
02、租住商品住房
1.提取材料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
2.提取额度
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核定。
03、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
1.提取材料
住房租赁合同(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租房发票、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的无房产佐证材料、婚姻状况佐证材料、亲子关系佐证材料。
2.提取额度
按照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提取,具体按租房发票核定。月最高可提取额度以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核定,月租金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额度的,超出的部分不计入可提取额度。
同一租赁时间段内一个家庭只能以一套住房申报提取。
三、提取时限
(一)提取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往前追溯。
(二)提取时须明确租赁时间段,每个年度只能申报当年度的租赁时间段,且不得重复申报。
四、提取频次
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可选择按年提取或按月提取其中一种方式办理,每次提取应满足相应的时间间隔:
按年提取,每个提取年度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2个月以上。
按月提取,每月可申报提取一次,每次提取应间隔1个月以上。
五、其他事项
(一)同一提取年度内,职工符合多种租房提取情形的,只能以其中一种情形申报提取。
(二)每次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低于500元。
(三)已申报提取的剩余额度不计入下次申报的可提取额度中。
(四)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于每年7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当年度租住商品住房、多孩家庭租住商品住房的最高可提取额度。
(五)经职工授权,公积金中心通过信息共享可获得提取材料信息的,职工无需提供相应的纸质材料。
(六)本通知中“以上”包含本数,“大于”、“低于”不包含本数。
(七)本通知从2023年7月1日起实施,此前文件规定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原《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我市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办法的通知》(佛房金管〔2021〕21号)同时废止。
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6月1日
大沥镇公办学校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
同步确认学位
各位家长:
今年我镇公办学校户籍生、政策性借读生的招录已完成,即日起到6月18日,请各位家长扫以下二维码,确认入读学校。
户籍生和政策性借读生同步确认:
1、对于只有1所录取学校的,可直接确认该校。
2、对于有2所录取学校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学校确认。
3、对于没有意愿入读录取的学校,可选择放弃,并写明去向。
备注:
①在“学生身份证号”一栏,输入学生身份证后,在下拉选项中选择正确的身份证号,会自动匹配录取信息。
②请家长准确输入孩子报名系统中的证件号,身份证号末位为X的,请输入大写X。
③港澳台或外籍人员使用报名时的证件号查询,若证件号中有“()”符号的,直接填写符号内数字,不要填写“()”符号。
例如:S556633(7),请填写为:S5566337。
学位确认后,视为同意入读该校。
积分入学分数线、录取结果将在6月底公示。
大沥镇教育发展中心
2023年6月15日
微信
新浪微博
QQ空间
QQ好友
豆瓣
Facebook
Twit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