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出台最新实施办法!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增加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实施办法》,提出实施新一轮基础教育新改扩建工程,理顺“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体制,推动符合条件的“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按要求转为公办学校,实行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位,推进公办学校扩容提质,多措并举增加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
目标任务
“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约47万个(幼儿园约4.5万个,义务教育约39.55万个,普通高中约2.9万个)。其中通过实施新改扩建工程,新增中小学幼儿园学位约27.9万个;通过“民转公”和政府购买学位等方式,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约19万个。
全市实现基础教育学位供给总体平衡和布局结构基本合理,学前教育“5080”成果得到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年度巩固率保持98%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保持100%以上。全市及各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比例保持85%以上,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校生(含政府购买学位)占比保持95%以上,全面消除中小学大班额。
具体措施
《办法》提出六方面举措,多措并举持续扩大公办优质学位供给。
优先保障教育用地
按照常住人口每千人配置幼儿园不少于40座、小学不少于80座、初中不少于40座、高中阶段不少于40座学位标准,明确教育设施规划具体位置、建设规模、用地面积和范围,形成全市教育设施布局“一张图”。
按照不低于我市新旧区基础教育设施用地标准保障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确保新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生均运动场地面积等各项指标达到规定要求。新增教育用地优先用于公办学校建设,已纳入控规的教育用地不得随意改变用途。
建立公办学位供给与商住用地开发、“三旧”改造联动机制,按标准足额预留城镇新建住宅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用地。
改革建设流程
优化组织实施流程,实行技术审查和行政审批分离、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验收、告知承诺制改革,分解和压实相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工作时限,压缩每个环节和各相关部门审批时间;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基础教育公办学位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结合实际实施“容缺审批”;优化报建验收流程,探索推行公办学校工程项目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并联审批。
加强教育设施配建
落实新建住宅项目配建教育设施要求,对住宅宗地建设规模达到配建教育设施标准的,鼓励规划教育用地与商品住宅用地整体出让(供给)。需配建教育设施的住宅项目,配建的教育设施由住宅项目开发单位配套建设后移交政府办成公办学校。
新建住宅区配建教育设施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住宅区项目分期开发的,配建教育设施应当按开发建设总量统一规划,与首期住宅区项目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优化调整公民办结构
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要求,确保完成“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治理任务。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不足的区,可实行政府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优先购买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
办优办强公办学校
加强老旧学校升级改造。对照中小学幼儿园配置标准和办学标准,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实施老旧公办学校升级改造,全面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强化安全防范和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条件,完善校园功能,配足配齐功能场室和教学仪器设备。对小规模学校,要保障信息化、音体美劳、心理健康教育等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加快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进一步明确学生宿舍生活条件标准,确保各级各类寄宿制学校宿舍条件基本均等。
促进公办学校优质均衡。支持现有优质学校开办新校区、与新校合作办学、受托管理新校、对新校定点结对帮扶,支持区镇(街道)政府与高水平高校共建中小学幼儿园。探索普通高中“区建市管”“市区共建”模式,支持各区新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以合作办学、托管、办分校区等形式办成市属学校,逐步扩大市属普通高中资源。推进集团化、学区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学校的资源优势和引领作用,推动集团内核心校与成员校在办学理念、育人模式、师资队伍、课程资源、教学设施等方面双向共建共享,优势互补。支持区属新建学校加入市属学校教育集团。
健全多元投入机制
加大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投入力度,落实“两个只增不减”要求。各区设立中小学幼儿园改造升级专项资金,加强对相对薄弱学校消防、房屋安全与抗震、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功能场室等升级改造。
支持各区通过财政一次性奖励、财政贴息等措施,动员村集体投入土地、物业、资金等建设教育设施,与政府合作举办公办学校。支持各级政府以租赁、协议合作等方式,将非财政资金所建学校办成公办学校。支持利用公共服务设施腾退空间、中小学布局调整的空余用地、闲置公资物业等富余公共资源,优先举办公办幼儿园。
《办法》指出,要把增加基础教育公办优质学位供给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实事,纳入“一把手”工作职责和区镇(街道)政府主要目标任务,列入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强化市级统筹、以区为主、整体规划、协调推进,提前5年预测学位需求,提前3年谋划建设项目,提前1年落实学位供给。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语文临聘教师: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有语文教学经验、文笔好者优先。
2.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汉语言文学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师范学院对口专业者优先),并有语文教师资格证。
3.需求人数:3人。
(二)数学临聘教师: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有小学数学教学经验者优先。
2.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数学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师范学院对口专业者优先),并有数学教师资格证。
3.需求人数:2人
(三)英语临聘教师: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有小学英语教学经验者优先。
2.已取得本科毕业证,英语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师范学院对口专业者优先),并有英语教师资格证。
3.需求人数:1人
(四)美术临聘教师:
1.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团队合作精神,乐于奉献,有小学美术教学经验者优先。
2.已取得本科毕业证,美术或相近专业(全日制师范学院书法专业者优先),并有美术教师资格证。
3.需求人数:1人
二、岗位待遇
遵照顺德区容桂街道教育办有关办法执行。
三、聘请时间
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7月15日
四、应聘方法
有意者请2023年7月5日前投递材料电子版到指定邮箱(提交招聘材料:求职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各种荣誉证书复印件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电话通知面试。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18924817662
联系邮箱:278164203@qq.com
根据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2023年秋季学期三水区公办初中插班招生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公办初中插班学位情况
二、招生对象
(不受理三水区内公办初中在读学生的转学申请)
1、各类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2、三水区户籍学生。
三、报名办法、时间
1、报名办法:网上报名。
手机报名:
微信扫描二维码
电脑报名网址:
http://www.aabfb.com/chuzhong/czindex.asp
2、报名时间:报名系统2023年6月20日9:00开放接受报名,6月21日17:00关闭“填表报名”功能,“填表报名”功能关闭后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重要提示:因插班学位有限,预计申请插班人数较多,不能全部录取,请家长做好子女回原校就读的准备。)
四、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操作必须由家长(监护人)完成,不能由学生完成;
2、系统上初二年级、初三年级设置有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请家长综合自身家庭情况进行选择。同时设有“是否接受统筹入学”,若选择“是”,在学位充足情况下,未被安排到志愿学校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分配;若选择“否”,未被安排到志愿学校则不再纳入统筹分配范畴。
3、各类符合政策的优待对象子女无须参加网上报名,以各部门报送的证明文件为准。
五、现场提交资料
1.三水区户籍学生需于6月25、26号两天,在上班时间内到区教育局一楼党群服务室(环城路20号)提交学生的学籍信息表(由目前就读学校开具,需加盖学校公章)和附件1的《2023年秋季学期三水区公办初中插班招生报名表》,请确保网上系统报名资料与附件1填写的内容一致,否则以系统报名的为准。
2.无须提交户口簿复印件等文件,由区公安部门协助进行户籍资料的审核。
六、申请程序、录取顺序、学位安排
1、申请程序:网上报名→现场提交资料→资料审核→录取公示。
2、录取顺序:①各类政策优待人员子女、②三水区户籍生次序录取。插班学位数量录满即止。
如三水户籍生申请人数多于插班学位数,则按申请人(学生)入户到三水区日期排序,入户三水时间靠前者优先,根据插班学位数量录满即止。
3、学位安排:被录取学生按录取顺序结合申请人志愿和学位情况安排学位,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录取资格,本次插班招生不再为其安排学位。
七、关于“长幼随学”服务机制
为落实《佛山市教育局关于完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转学“长幼随学”服务机制的通知》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方便家长接送,参加本次插班报名的学生若有兄弟姐妹在所填报的志愿学校就读,家长可在现场提交资料的时候一并提交申请书(附件2)。若申请“长幼随学”的学生入户时间靠前(入围本次能够安排插班学位的入户时间),则优先安排其志愿学校。
八、结果公布
2023年6月30日前在“三水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结束后,录取的学生由学校通知家长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家长对公办初中插班招生有疑问,可致电87772210向三水区教育局咨询。
九、注意事项
无学位的学校,不安排插班,也不接受申请登记,已申请了插班,但因申请人数超出插班学位数而无法录取的需回原校就读,本次插班招生我局不再协调安排插班。
三水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由三水区教育局按政策严格执行,凡有机构或个人以招生的名义致电家长,声称可以用钱买学位或协助学生报读某校,均属违法行为,敬请各位家长提高警惕,切勿相信此类电话或信息,以免上当受骗!
附件:
1.2023年秋季学期三水区公办初中插班招生报名表
2.申请书模板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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