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组织民兵防汛抗洪专业救援集训
禅城区组织民兵防汛抗洪专业救援集训
伴随阵阵舷外机的轰鸣声,数艘冲锋舟如箭一般驶向江中进行编队变换、水上救援,时而“人”字排开,时而“S”形前行……这是近日禅城区人武部组织开展的民兵防汛抗洪专业救援集训暨比武竞赛的场面。
6月,佛山市进入汛期,依据气象预测和降雨分布特点,发生江河洪涝和城市内涝的可能性十分大。为进一步提升民兵应急抗洪抢险快速处置能力和实战水平,提前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准备,禅城区人武部组织开展了为期7天的防汛抗洪专业救援集训并以比武竞赛检验成果。
此次集训按照“训用一致、以训备勤、以训促建”的原则,采取理论辅导、讲解示范、操作练习、比武竞赛、综合演练等方法,从“共同基础、专业技术、行动演训”三个层面,针对性进行训练演练,进一步提升民兵分队应急能力。
“民兵分队确实好用!”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从紧急集合、现场处置到连续作战,各个环节都充分表现出了民兵分队高效的执行能力、顽强的战斗作风和过硬的抢险能力。
近年来,禅城区人武部牢固树立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理念,围绕禅城区防灾减灾现实需求,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并积极对接地方党委政府相关部门,将民兵队伍纳入应急管理体系,开展针对性联演联训,从严从难磨砺民兵队伍,加速推进民兵力量建训用走深走实,先后2次获评省抗灾救灾工作先进集体,其中1名同志还获评为广东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先进个人。
禅城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
6月25日,禅城区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及市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区委书记严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新征程广东现代化建设的具体部署,对动员全省上下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奋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具有重要意义。省委提出“锚定一个目标,激活三大动力,奋力实现十大新突破”的“1310”具体部署,是紧跟习近平总书记、奋进新征程的坚定态度和郑重宣示,是把握大局、顺应规律、立足实际的科学布局,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的施工图、任务书。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部署要求,努力在高质量发展上干出业绩、闯出新路。
会议强调,要对标省委“1310”具体部署细化实化具体化,进一步完善现代化建设的思路举措,一锤一锤接着敲、一件一件钉实钉牢,全面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禅城篇章。要以“走在前列”的总目标为统领,重新审视发展基础、条件、优势以及问题和短板,准确标定着力点、突破点,树立“最高”的标准,扛起“最中心”的担当,拿出“最铁”的作风,坚定打造“佛山之心”、奔赴“六最”现代化禅城。要着力激活改革、开放、创新“三大动力”,重塑大干现代化的强大动力系统,推动思想再解放,抓深抓实六大领域29个改革项目,全面激发机制体制活力;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内对外开放中拓展经济纵深,加强与佛山兄弟区合作,深化对口帮扶协作,主动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国际竞争合作;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新、勇于创新的浓厚氛围,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创新体系,加快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要围绕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紧扣省委部署的十大领域重点任务,聚焦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制造业当家、科技创新、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禅城生态建设、岭南文脉之城建设、民生事业发展、法治禅城平安禅城建设、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的建设、纵深锻造“禅城铁军”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以主题教育为牵引,真抓实干推动各领域工作取得更大突破,全面推进禅城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把学习贯彻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认真传达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要坚持边学习边贯彻边落实,系统对标谋划,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认真抓好当前工作,全力以赴完成二季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奋力冲刺“半年红”,奋力夺取“全年红”。
1.招标条件
高明区更合镇角塘村巷道及排水提升工程以GC2023(GM04)XY00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角塘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村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高明区更合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预算投资约为34.89万元。
2.3 计划工期:15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3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为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进行建设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投标报价上限为人民币314040.43元,不设下限。
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þ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符合投标报名资格的投标申请人将全部作为正式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D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上办理企业和人员登记手续,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外省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4.5.2 投标人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6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4.6.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4.6.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接受投标报名。请报名的单位带齐以下证件(原件对照)和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投标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申请人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投标申请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企业登记网页打印件;
(5)拟派出注册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或网页打印件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如为广东省外的企业,需要提交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 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7)投标申请人关于本项目联系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本企业所在地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22年12月至 2023年05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详细联系方式(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电子邮件)。
上述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凡报名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全部报名资料的或不能提供原件对照的,当作自动放弃。招标文件200元/份,光盘100元/份,于报名时发售,售后不退。
5.2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3日(不少于五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5.3 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联系人:梁小姐 联系电话:0757-88849326
6.投标保证金
6.1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6.2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2.1 投标保证金以现金形式提交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提交,须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6.2.2 投标保证金为投标保函时,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保函纸质原件,投标人授权代理人应在开标当天且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保函原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0日15时00分。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更合镇人民政府大楼西副楼一楼)。
7.3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下同)应在开标前到场,在招标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如法定代表人到会,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到会。如法定代表人不能到会,则由被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参加开标会议代表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其本人在本单位近半年或以上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证明要求为投标单位注册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与投标单位一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投标保函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并面交招标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招标人有权退回其投标文件。(所有个人身份证原件及保证金收据原件于开标会现场查验后当场退还)。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明区更合镇政府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明分中心网站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角塘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高明区更合镇
邮 编:528524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13928803028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8668329
传 真:0757-88668329
电子邮件:639857739@QQ.COM
佛山市高明区更合镇公共资源交易所
2023年0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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