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L-23GZ018
项目名称: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967,032.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22,162,392.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2,162,392.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合同包2(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
合同包预算金额:20,804,64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804,64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清晰显示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的印章,并能反映审计结论或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合同包2(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祖庙街道属下职工食堂食材配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提供证书扫描件;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6月28日 至 2023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7月18日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本项目为远程电子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的开标方式为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线上开标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5.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请各供应商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开标结束后,请供应商及时进入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等候大厅关注项目进展情况,并保持联系人手机号码畅通,特别是澄清需要及时响应。如因未及时响应导致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机关事务所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朝安北路23号
联系方式:0757-821652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协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佛山大道北粤丰商厦商业中心六楼601室
联系方式:0757-837891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小姐
电 话:0757-83789146
以下资产租赁合同即将期满,因原承租方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合同期间依法经营,诚实守信,经我社研究,拟将该资产与原租户以公开协商方式进行续签租赁合同,具体方案如下表。相关立项登记、信息发布已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系统填报。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申请单位:祖庙街道郊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
项目编号:立X2023050028 |
||||||||||
序号 |
资产编号 |
资产名称 |
建筑面积(平方) |
原出租到期日期 |
上一年租金(元) |
拟交易年底价(元) |
拟出让(出租)期限(年) |
拟出租起始日期 |
拟出租终止日期 |
资产经营用途 |
承租方 |
1 |
1090015 |
江边高田工业区南排9-15号场地 |
17332.7 |
2023-06-30 |
2391912.6 |
2391912.6 |
6个月 |
2023-07-01 |
2023-12-31 |
运输 |
佛山市公共交通管理有限公司禅城分公司 |
2 |
1090017 |
江边南祠工业区10号场地 |
如对上述方案有疑问,可致电查询:
联系人:张先生 82817744
地址:佛山禅城区祖庙街道郊边村民委员会
祖庙街道郊边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杏美第一幼儿园是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教育教学研究室合作举办的镇属公办幼儿园,座落于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齐杏社区德富路58号,占地面积5410㎡,建筑面积6554㎡,可开设18个教学班。由于幼儿园发展的需要,坚持公开、公平、择优聘用原则,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幼教人才。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及其他社会人员。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品德: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以及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教师资格:
应聘教师需具备教师资格证。属于普通高等院校的2023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承诺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未能在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三)年龄要求:
带班教师,美术、体育、音乐专任教师: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20日以后出生),获区、镇(街)级或以上奖项的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及男性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20日以后出生)。
(四)学历要求:
应聘人员须具备相关岗位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其他要求:
参加应聘的其他社会人员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已取得招聘岗位所需教师资格证的应聘人员,教师资格证注册须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
2.30岁以上应聘带班教师,须具有一年以上与应聘专业对口的幼儿园工作经验。
(六)身体状况:
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均为幼儿园的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从优,按照《杏美第一幼儿园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执行。应聘人员的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的薪酬为月薪的80%。
五、招聘程序及有关工作时间安排
(一)提交报名资料。
1.报名资料:《杏美第一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近一年社保清单;业绩、获奖等其他材料(按填入报名登记表中的获得荣誉称号或获奖情况等相对应提供)。
2.应聘人员将应聘资料发到邮箱:393137877@qq.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应聘职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8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资料审核。
报名资料经过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参加下一环节考核。参加下一环节考核的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于6月30日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三)笔试安排。
1.笔试时间:7月2日
2.笔试内容:幼儿教育学、心理学相关知识及《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等文件相关内容,以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总分为10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笔试人数与招聘教师岗位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出现笔试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比例的,则按参加笔试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同分,则同时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于7月7日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四)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7月8日开始
2.面试内容:
①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等专业知识答辩、案例分析,不超3分钟。分值占面试分数的40%;
③特长展示(不超4分钟)。请自备需要的用具(仅钢琴由幼儿园提供)。分值占面试分数的60%。
3.计分办法。
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按面试占60%、笔试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人数和考试成绩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7月12日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五)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时间:7月13日
2.资格复核要求:
(1)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应聘教师岗位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必须在聘用后1年内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如未能在1年内取得将解除聘用关系)、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开具学历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社会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盖章的工作证明或社保且目前仍在保,截止报名时间(2023年6月28日)至少满1年。
(2)可选择性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材料:有关水平测试(或考级)证、职称证书、卫生保健人员相关执业证或资格证、信息技术类资格证。
3.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在面试分数合格的应聘者中依次递补。
通过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安排7月15日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查阅网上通知。
(六)体检、政审。
1.体检。时间在7月下旬(具体时间由杏美第一幼儿园的工作人员的通知为准)。
该招聘环节由杏美第一幼儿园组织相关人员到指定医院按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2.政审。由招聘小组对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行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政审不通过者,不予录用,所缺岗位由杏美第一幼儿园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1.公示: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杏坛教育信息网(http://xtjy.sdedu.net/index)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确定聘用名单与报到时间8月份(具体时间请留意网上公告)。由杏美第一幼儿园通知其办理相关手续,入职后即开始岗前培训,完成岗前培训即上岗。
其他规定:
(一)应聘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3.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4.2023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曾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行政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6.近五年,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曾有违纪、造假等行为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曾因虐待或体罚学生等被开除或解聘的;
9.具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10.已签订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协议书且尚未达到约定服务年限的高校毕业生。
11.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12.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放公开招聘报名首日。
(二)被聘用人员如逾期不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作弃权处理,且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杏坛镇公办幼儿园招聘。所缺岗位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考成绩自公示时起保留12个月,期间若招考岗位出现空缺,由招考单位决定是否依次补录。
(四)本公告招聘条件凡冠有“以下”、“以上”等字眼的,均含本数量或本级。
本公告解释权归杏坛镇教育办,联系电话:0757-27388500(张老师)。
杏坛镇教育办
2023年6月2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
2023年杏美第一幼儿园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表
附件2.
广东省2022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
附件3.
杏美第一幼儿园招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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