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高明区杨和镇举办“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晚会
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于6月25日晚在杨和镇文化活动中心广场联合举办了“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晚在第36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佛山市农业农村局联合高明区杨和镇人民政府会。这是我局认真抓好帮扶禁毒工作常态挂点方案落实,加强工作指导,加大禁毒宣传工作力度的重要举措。市委农办专职副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廖成林,杨和镇党委副书记、禁毒办主任谭永强,杨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汝诚及有关领导和干部出席晚会,村居委书记以及干部、杨和义工队、禁毒社工、禁毒志愿者、居民群众等近2000人观看了演出。
晚会以“禁种铲毒·守护康宁”为主题,在广东省禁毒办原创曲目《烟消云散》中拉开序幕。现场表演了本地原创禁毒主题歌曲《禁毒,我们在路上》,深刻揭示毒品的巨大危害,充分表达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深感染现场的每一位观众。小品《天下无诈》揭示了电信诈骗及毒品对家庭的危害,介绍防范知识,让群众受益匪浅。晚会通过歌曲、小品、科普短片、现场访谈等特色鲜明、喜闻乐见的表现形式,赢得了现场观众的阵阵掌声。
晚会上,廖成林、谭永强、吴汝诚等领导还为禁毒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颁奖。通过联合举办晚会,增强了群众禁毒拒毒意识,调动了全民禁毒工作的积极性,助推我市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和禁毒工作向纵深发展。
荷城街道举办“街舞青春,无毒人生”6.26
禁毒青少年街舞大赛
昔日的鸦片使中华民族深受其辱,饱受其害。泱泱大国,为一杆杆烟枪折腰;七尺男儿,为一丝丝青烟屈膝。在6.26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提高广大青少年识毒、防毒、拒毒的能力和意识,筑牢禁毒防护墙,6月22日晚上,荷城街道禁毒办在高明钧明城举办“街舞青春,无毒人生”6.26禁毒青少年街舞大赛。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禁毒办主任王杰才出席了本次活动。活动共有300多人参与。
本次禁毒街舞决赛上,儿童组和青少年组共有15支队伍入选。一支《狮·舞少年》开场舞吸引了全场的目光,拉开了街舞比赛的序幕。街舞少年出场即赢得全场掌声,多元舞种融合碰撞出不同的作品创作,有坚决对毒品说“不”的决心,有尽情释放的青少年积极向上的自信,有大胆展示好少年不做毒品奴隶,只做禁毒先锋的勇敢告白。一支支青春活力引领健康的舞蹈,跳出了青少年们的态度,将舞蹈和禁毒元素融入街舞当中,将“无毒青春”的正能量传播出来!
舞台上,除了少年们精彩的舞蹈外,主办方还为现场的观众送上了禁毒原创小品《智斗死神》和《友情有毒》,通过小品告诉观众毒品无情,青春是美好的、绚烂的,我们一定要抵制诱惑,远离毒害,为我们青春书写美丽的画卷,在欢乐的氛围中为青少年们种下禁毒意识的种子。
经过激烈的角逐,诞生了比赛的金银铜得主。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禁毒办主任王杰才,街道禁毒办专职副主任谭胜全分别为获奖的舞者们颁奖,一张张奖状送到舞者的手中,这不仅是对舞者能力的肯定,更是为青少年对“无毒青春”做出贡献的点赞!
本次街舞比赛将时尚、阳光、健康的流行街舞与禁毒精神相互融合,向广大青少年普及禁毒知识,热爱没有输赢,感谢舞蹈,感知青春,未来的禁毒舞步不会停下,让我们继续“舞动”向前。
荷城街道阮埇村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安装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NJ2023-026
1.招标条件
荷城街道阮埇村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安装护栏工程已由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会议表决通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阮埇村公共服务中心出资补助4万元,其余不足部分由阮西股份社负责。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荷城街道阮埇村阮西新村
2.2 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107202.21元
2.3 计划工期:60个日历天。(具体以开工报告或开工令为准)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包括荷城街道阮埇村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安装护栏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建设内容为新建不锈钢栏杆等(具体以图纸及业主要求为准)和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和工程结算工作,并负责跟进工程资料备案。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7202.21元(含税)。
2.5承包方式:以中标价进行固定总价承包,即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行业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 。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诚信手册;有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D级或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
4.4.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 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招标公告发出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2年12月至2023年05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4.7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gaoming.gov.cn)中“荷城街道办-通知公告”或“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
5.2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招标文件工本费为人民币3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3 请及时留意网站招标项目的动态更新信息,如发生变更,延期开标等等信息。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要求提交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按要求提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3 年 7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截止时间: 2023 年 7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7.1.2 开标时间: 2023 年7 月 21 日09 时 30 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路35 号3 楼(即原荷城街道应急办),电话:0757-88825880)。
7.3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7.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电子屏以及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时,以佛山市高明区政府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 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联系人的手机号码等)一直有效,以保证有关函件(如投标截止时间通知、补遗书、澄清通知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或近半年在本公司购买社保证明。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最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阮西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荷城街道阮埇村阮西新村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区先生
电 话:13702859253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恒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滨江路1号明港城二层之18号铺
邮 编:528500
联 系 人:罗小姐
电 话:0757-88668329
传 真:0757-88668329
电子邮件:639857739@QQ.COM
2023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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