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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机电类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时间:2023-07-22     人气:316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天河智慧城地下综合管廊工程机电类第三方检测服务(第二次)
  • 项目编号:JG2023-3991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1日 17时30分~2023年8月11日 14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8.6482
  • 投标人资格条件: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项条件: (1)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①或②或③):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③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建筑节能等),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建办质函〔2023〕100号)规定。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智能化检测、建筑节能检测、人防工程检测、结构工程检测、消防检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CMA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对应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为准。持新标准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的分工内容一致。 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其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单位,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附件二)。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检测机构资质、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以承接对应检测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联合体牵头方为准。联合体应满足以上本公告第3.2点的要求。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③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 ④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publicity/punishGz公布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为准)(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 14时30分 - 2023年8月11日 15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1日 17时30分 - 2023年8月11日 14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1日 14时15分 - 2023年8月11日 14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3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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