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站点
> 增城开发区三期员工生活配套区(保障房)项目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详细内容

增城开发区三期员工生活配套区(保障房)项目检测监测招标公告

时间:2023-07-29     人气:176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增城开发区三期员工生活配套区(保障房)项目检测监测
  • 项目编号:JG2023-4140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8日 0时0分~2023年8月17日 15时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5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34.464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相应资质: 3.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两种资质: ①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须涵盖本项目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如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以下专项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等3个检测机构专项资质; ②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须具有以下(1)、(2)、(3)项其中之一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3)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认证范围须覆盖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①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承担监测任务的单位认证范围须覆盖本次招标主要内容:基坑监测、主体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或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3.5投标人必须在投标登记前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企业信息取自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在信用平台内的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都需提供网页截图) 3.6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近二年(从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8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登记(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 3.9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只接受不多于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其中1家单位为牵头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单列的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为联合体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是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正式员工)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 15时0分 - 2023年8月17日 16时0分
  •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7日 15时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 14时45分 - 2023年8月17日 15时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增城交易部)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声明: 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本站部分作品是由网友自主投稿和发布、编辑整理上传,对此类作品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