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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时间:2023-07-29     人气:566     来源:www.gzebpubservice.cn     作者:
概述:......
  • 项目名称:广州空港经济区拆迁安置区(花东安置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项目编号:JG2023-4146
  •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
  •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7月28日 0时0分~2023年8月17日 10时30分
  •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
  • 保证金金额(万元):2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792.48
  • 投标人资格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1)、(2)项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申请人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填写。 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执行。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并签订《合作设计协议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应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主办方,拟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 (2)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各方对应的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设计资质、项目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相对应的单位为准。 (3)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提供在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3)投标人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勘察企业信息录入办理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54.html、《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各方提供) (4)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
  •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备案的业务范围相当于一级注册建筑师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 开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 10时30分 - 2023年8月17日 11时30分
  • 开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7月28日 0时0分 - 2023年8月17日 10时30分
  •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8月17日 10时15分 - 2023年8月17日 10时30分
  •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07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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