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二手车转移登记网上预选号牌操作指南/佛山二手车过户费用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机动车业务】→【普通小型汽车二手车预选号牌】下的【转移登记预选号牌】进入预选号牌流程。如下图所示。
用户通过该功能可以为自己名下原登记地为本地的二手普通小型汽车预选号牌(详情请阅读预选号牌业务须知), 选号之前请预先准备好“机动车登记证书”。用户在预选号牌过程中,需要录入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也叫车架号) 和卖方身份信息,同时,接收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以验证本人预选号牌操作的真实性。
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不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可点击“模拟选号”链接进入模拟选号功能, 模拟选号功能与正式选号功能流程完全相同,旨在方便用户熟悉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操作流程, 不校验基础信息的准确性,不保存任何信息,所选号牌号码均无效!用户正式预选号牌时,须确保基础信息的准确性! 模拟选号功能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首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系统将显示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如下图所示:
预选号牌业务包括两个阶段:(1)基本信息录入阶段。用户可在任意时间完成此阶段操作。(2)预选号牌阶段。此阶段操作时间以本平台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的服务说明为准。
异地预选号牌: 针对新车车主、学员用户、单位用户,只能在用户注册地办理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 对于车主/驾驶人用户、窗口注册用户,登录互联网服务平台后,可以通过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的“跳转到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异地预选号牌跳转页面。
点击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中红色标示的“跳转到其他省市”链接,进入全国省市互联网服务平台选择界面。 用户根据本人新购二手普通小型汽车需要上牌的车管所选择相应的省市,系统会自动跳转到用户选择的省市互联网服务平台的预选号牌首页。如下图所示:
♦ 1、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1:基本信息】→ 【步骤2:确认信息】→ 【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第二阶段( 【步骤1:身份验证】→ 【步骤2:预选号牌】→ 【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 2、注意事项
1.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1:【基本信息】
用户首次进入该功能,系统将显示预选号牌服务说明页面,点击页面中【提交信息】按钮,进入第一阶段【基本信息】步骤,应选择本人或本单位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的车管所,如下图所示。
点击上图中的“号池公示”链接可以打开所选车管所的互联网预选号牌业务的“号池公示”页面。
点击上图中的【下一步】按钮时,系统会弹出业务须知的对话框,界面如下图所示,业务须知具体内容由各地自行维护,下图只是示例,不代表本平台选号的业务须知内容。 请用户在预选号牌时务必仔细阅读业务须知,了解业务相关规则。用户点击对话框中的【阅读并同意】按钮进入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步骤。
在阅读完业务须知后点击“阅读并同意”,系统会进入到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
对于已经完成第一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但未完成选号的用户,当用户再次进入预选机动车号牌业务时, 系统会检查用户当前的自编选号剩余次数和随机选号剩余次数, 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均直接跳转到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若超出随机选号次数限制和自编选号次数的限制,系统给予相应提示;
对于已经完成选号的用户,在预选号牌有效期内,若用户未被列入选号黑名单, 用户每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都将直接跳转到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第二阶段--步骤2:【确认信息】
在该步骤,用户需要录入新购二手小型汽车的登记证书编号、车辆识别代号和卖方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用户不明白车辆识别代号的概念,点击“?”按钮,会弹出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如下图所示,图片的箭头指示位置为《机动车登记证书》中车辆识别代号的说明。
用户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按钮,系统会检查车辆识别代号的正确性,若验证不通过,则会显示验证不通过原因,若验证通过,会弹出确认提交的对话框,如下图所示。
再次确认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对话框中的“提交”按钮进行提交,系统核查通过后会进入到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第一阶段--步骤3:【选号服务说明】
用户可以看到之前提交的信息,如下图所示。
用户在仔细阅读服务说明后,请点击“开始选号”按钮开始进行选号操作,此时会进入到第二阶段步骤1【身份验证】。
若用户在此步骤之后的选号步骤中未完成选号,则用户再次进入预选号牌业务时,若用户还拥有选号机会, 均直接跳转到本步骤。
第二阶段--步骤1:【身份验证】
在该步骤,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验证预选号牌的手机号码。 用户须获取并录入手机短信验证码后,待界面底部“确认”按钮倒计时结束,点击验证手机短信验证码是否正确,验证通过进入第二阶段步骤2【预选号牌】。如下图所示:
第二阶段--步骤2:【预选号牌】
(1)自编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自编”Tab页,则进入自编选号操作页面。在自编选号操作页面中,号牌号码只允许通过界面中的虚拟键盘输入, 针对号牌号码的每一位,会根据号池情况计算可用字符,只有可用的字符在虚拟键盘中才可以选择,其他均禁用不允许点击。 如下图所示,界面上会显示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剩余个数,最多可以同时输入的号牌号码数。如果用户自编不到满意号牌, 并且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可以通过点击“随机”Tab页 进入随机选号操作页面。自编选号界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刚进入到自编页面,页面底部的“确认选号”按钮是不可点击的,它会根据每次自编号牌确认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 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已经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确认选号“按钮才可点击。点击”确认选号“按钮, 系统验证用户自编的N个号牌号码是否可预选,如果N个号牌号码都已被预选,页面提示验证失败原因,用户当前车辆的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下图所示。
如上图所示,如果用户还剩余自编号牌个数,用户可以重新开始自编,同时,“确认选号”按钮会再次根据每次自编号牌确认操作最小时间间隔进行倒计时, 直到倒计时结束并且用户再次录入完整的号牌号码之后,”确认选号“按钮才可点击。如此循环操作,直到用完自编号牌个数或预选号成功。
如果自编号牌验证通过,系统将自动确认号牌,用户即完成预选号,进入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个数,但还拥有随机选号机会, 系统将自动跳转至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已用完自编选号个数,也用完了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无法通过互联网为该车辆预选号牌, 系统会提示用户前往车管所办理选号等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
(2)随机选号
如果用户选择了随机选号,则进入随机选号操作页面,如下图所示。
用户点击“随机一次”按钮(“随机一次”后面的括号中的数字为用户当前选号车辆的剩余随机选号次数),系统会为用户随机选出10个可选号牌号码,这时随机号牌栏会显示倒计时“距失效XX秒”, 同时,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剩余次数将减少1次,倒计时结束,随机号牌栏的号码将失效。如下图所示:
用户随机号牌时,如果勾选“不包含4”,则随机选出的10个可选号牌号码中均不包含数字4。
在随机号牌倒计时结束前,用户可以选择其中1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加入备选成功后,此时备选号牌栏也会显示 倒计时“距失效XX秒”,倒计时结束,备选号牌栏的号码将失效。如下图所示:
用户可以点击右上角“换一批”按钮重新进行随机(“换一批”后面的括号中的数字为用户当前选号车辆的剩余随机选号次数),此时会更新随机号牌栏中的号牌。 如果备选号牌栏中的有号牌并且没有失效,则备选栏中的倒计时将重新开始倒计时。 用户可以在新随机的号牌号码中选择一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此时备选栏中的倒计时也将重新开始倒计时。如下图所示。 如此循环操作,用户每次随机选号,都可以从随机号牌中选择一个号牌号码作为备选号牌,直到随机选号次数用完。
用户选择N个号牌作为备选号牌后,可以从N个备选号牌号码选择一个号牌号码,点击“确认选号”按钮,用户即完成选号,进入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用户对多次随机的号牌号码不满意,并且还拥有自编选号机会,可点击“自编”Tab页跳转到自编选号操作页面。
第二阶段--步骤3:【完成号牌预选】
用户完成选号后,系统将跳转到该步骤,如下图所示。该界面上显示了用户需要在哪一天之前去车管所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业务。 如果逾期未办理的,用户会被记入黑名单,不允许用户在互联网上进行预选号牌号码,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用户可以“打印预选号凭证”,稍后也会收到成功预选号牌号码的提示短信。
2. 注意事项
(1)请用户务必认真阅读业务须知,知晓预选号牌号码有效期、信息录入要求以及其他内容。
(2)对于自编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您还可以自编XX个号牌”,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验证N个自编号牌,如果验证不通过, 剩余自编号牌个数将减少N个,如果号牌可选,用户即完成选号。一旦用户用完自编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自编选号。
(3)对于随机选号,用户需要注意界面上的提示信息:“换一批(XX)”, 这是对用户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的限制,用户每次随机号牌,随机选号机会将减少1次, 一旦用户用完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将不能再为当前车辆进行随机选号。
(4)如果用户不再拥有自编选号机会,也不再用户随机选号机会,用户只能选择到车管所办理选号等二手车上牌业务。
(5)用户预选号成功后,若未在预选号有效期内到车管所确认互联网预选号牌,用户将被加入黑名单,无法在互联网上预选机动车号牌,2年后自动解除黑名单。
二手车过户可以到佛山旧机动车交易中心办事厅办理,旧机动车市场在车辆过户时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过户窗口不直接对消费者办理。将车开到市场,有旧机动车经营公司为其代理完成过户程序:评估———验车———打票。然后等评估结果出来后就可以签订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了。所以过户费用包括:
代办费用:委托经营公司代办费用一般在200元左右。(由于实行实行经营公司代理制,这笔费用省不掉,也就是说即便熟人之间买卖也需要委托经营公司代办)
过户费用:交易过户费按车辆评估价的5‰收取,这笔费用的承担由买卖双方自行协商。(注意:“过户手续费”与该车实际成交价格无关,以评估价为基准计算。)
还有一些其他费用:(二手车评估车辆费大概200元,验车费80元,出票费用150,各区有所不同。)
在佛山骑电动自行车需不需要考取驾驶证?
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经登记后可以在佛山市使用;存量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实行过渡期管理。
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政策规定,符合国家标准并取得3C强制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驾驶电动自行车不需要取得驾驶证。
扩展资料:
根据《佛山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第十三条 规定:
佛山市实行电动自行车登记制度。
电动自行车未经佛山市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并悬挂号牌的,不得在佛山市行政区域内上道路行驶。
佛山电动自行车核发号牌标准
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
根据《通告》,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以下简称“新国标”)并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注册登记,核发正式号牌(银色)和行驶证。
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
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以下简称“旧国标”)或符合新国标,但未取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蓝色)和行驶证。
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既不符合新国标又不符合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凭有效材料登记,核发过渡期号牌(黄色)和行驶证。
(△带有3C标志的电动自行车)
简单点说就是:
1、符合新国标并取得3C认证的核发正式银色牌和行驶证
2、符合旧国标或新国标但没有取得3C认证的核发蓝色过渡牌和行驶证
3、同时不符合新国标和旧国标的核发黄色过渡牌和行驶证
佛山电动自行车上牌攻略
上牌材料上牌条件上牌费用
上牌地点
上牌时间
上牌新政策解读
上牌过渡期
上牌号牌标准
问:什么是黄标车?其与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有何区别?
答:
黄标车:
达不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不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
绿标车:
达到国Ⅰ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达到国Ⅲ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小贴士:
(1)车主可以通过登录“机动车环保网”(www.vecc-mep.org.cn)查询车辆属于那个阶段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2)其次,车主在年审时通过我市机动车排气检测领取相应的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黄标/绿标),也可知道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
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明显高于绿标车。以汽油车为例,1辆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相当于14辆国Ⅲ标准或28辆国Ⅳ标准绿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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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什么要加快淘汰黄标车?
答:
(1)佛山市汽车保有量呈快速增长态势,年均增长率达17%,至2011年11月底全市汽车保有量达到106万辆,其中黄标车约20.5万辆。占全市汽车保有量19.3%,其排放的氮氧化物约占全部机动车(210万辆,含摩托车)氮氧化物排放总量的70%,机动车特别是黄标车排气污染已成为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
(2)由于机动车排放的污染物多集中在低空层面,且污染物中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是形成的二次污染(PM2.5、臭氧、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是造成灰霾现象频繁出现的重要原因之一。
(3)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特别是加快淘汰黄标车,是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的重要民生举措。--------------------------------------------------------------------------
问:加快淘汰黄标车有何依据?
答:
(1)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国家“十二五”期间新增氮氧化物为污染减排约束性指标,并发布了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要求空气污染严重的地区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改善空气质量。
(2)《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也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采取措施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
(3)《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也要求加快更新淘汰黄标车等高排放车辆。
(4)《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更是明确要求珠三角各市要在“十二五”期间淘汰全部黄标车。
问:淘汰黄标车的方式有哪些?
答:强制报废、鼓励提前报废、向外地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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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如何保障实现黄标车淘汰目标?
答:参照国内先进城市的成功做法,通过制定经济鼓励政策,逐渐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和时间,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等措施,来确保顺利淘汰黄标车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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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下阶段如何限制黄标车使用?
答:
(1)佛山市前三阶段限制黄标车通行的基础上,限行第四阶段,从2013年1月1日起,限制黄标车在各区中心城区通行;
(2)限行第五阶段,从2014年1月1日起,禁止黄标车进入各区中心城区通行;限行第六阶段,从2015年1月1日起,限制黄标车在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通行(高速公路、佛山一环、国道除外)。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佛山黄绿标发放查询与报废等信息 请点击【佛山黄绿标专题】
佛山黄绿标有哪些领取方式?领取地点在哪里?本文为您介绍佛山黄绿标领取等相关相关信息。办理条件机动车所有人和驾驶人领取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书
领取流程1、录入车辆基本信息;
2、对车辆尾气排放状况进行检查;
3、出具检查报告;
4、交纳检测费用(第一次复检不收取费用,第二次复检半价);
5、对检测合格的车辆进行审核,经检测不合格的车辆,需维修治理;
5、检测合格核发标志。
黄绿标种类全国版标志分二大类: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含副本)和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含副本)。
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含副本)领取对象:汽油车必须达到国一及以上排放标准,并经排气检验合格的,具体是指以下时间段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
(1)1999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6座的轻型汽油客车;
(2)2001年10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客货车;
(3)2003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汽油车;
柴油车必须达到国三及以上排放标准,并经排气检验合格的,具体是指以下时间段以后注册登记的车辆:
(1)2008年1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
(2)2008年7月1日以后注册登记的总质量≤3.5吨的柴油车。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含副本)领取对象:在以上各时间段以前注册登记的对应车型,并经排气检验合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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